(完整)供电局配网故障抢修管理规定(电网、电力)

**供电局配网故障抢修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积极、有效应对配电设施各类故障,及时修复损毁配电网设施,快速恢复电网稳定运行,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供电局管辖配电设施障碍、外力破坏及突发自然灾害对公共配电网(10kV及以下)设施(不含用户内部配电设施)造成损毁而进行的应急抢修工作。
第二章  应急抢修的原则
第三条 应急抢修工作必须以“有序、规范、快速、安全”为目标,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有针对性地落实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保证应急抢修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第四条 应急抢修应明确工作职责,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落实全方位快速响应的原则,建立
顾伊劼健全应急抢修体系,细化应急抢修工作流程,贯彻正确、高效、迅速、协同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应积极主动、密切配合,不得推诿扯皮或故意拖延,全力做好配电故障应急抢修工作,努力降低故障停电修复时间。
第五条 在本的抢修队伍无法在短期内完成抢修恢复任务时,申请上级调用其他抢修队伍参与抢修,但必须实行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统一指挥。
第六条 应急抢修必须坚持: 谁受理业务谁负责,谁下达任务谁负责,谁接受任务谁负责,谁组织指挥谁负责,谁到现场抢修谁负责,故障、隐患不消除不撤离现场的原则。
第三章  部门(单位)和职责
第七条  本局部门和职责
(一)生产技术部为配网应急抢修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配电网应急抢修预案和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应急抢修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到达时间、备品备件、交通、通讯、信息发布及报告等工作要求;负责抢修业务外包队伍选定;负责与外包队伍签订抢修业务承包合同和安全协议;负责指挥协调跨区域应急抢修;负责检查和监督各部门的应急抢修各
项工作要求的执行情况;负责配电网应急抢修装备、设备、物资购置所需资金的计划安排,并负责对上报计划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二)安监部负责配电网应急抢修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与外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负责对抢修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进行取证、调查分析;负责做好外力破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三)车队负责应急抢修车辆配置管理,负责制定应急抢修车辆更新补充计划;负责统一对外发布应急抢修有关信息.负责与外包队伍签订应急抢修车辆租赁协议和安全协议
(四)物流中心负责协调配电网应急抢修装备、设备、物资购置、供应工作。
(五)财务部负责配电网应急抢修费用及抢修装备、设备、物资购置的费用管理。
(六)营销部负责受理客户故障报修、及时派单、跟踪故障抢修工作并答复客户。
(七)调度是配网故障处理的调度指挥中心,按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要求准确、快速处理故障。准确判断故障范围,及时通知各供电所、变电工区、修试工区等部门;迅速启动抢修
流程,及时正确调整系统运行方式,迅速隔离故障、恢复其余客户供电,指令有关运行人员完成设备的倒闸操作,接受有关单位的停电申请,许可调度管辖设备的停电检修工作;故障抢修结束后,应及时发令送电。
(八)受理客户故障报修时应详细记录客户姓名、、地址、故障现象等详细的故障信息,尽力了解设备异常的详细情况(包括异常状态、地点、范围等),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响应工作,为正确、迅速处理事故提供方便。同时应做好相关的客户咨询、解释和答复工作,维护企业形象。
(九)各供电所全面负责配网抢修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配网应急抢修装备、设备、物资的储备、计划上报工作,做好抢修器材、备品备件的领料、发料、统计工作;负责现场抢修工作质量验收;负责故障后的配网运行方式调整的倒闸操作;组织、协助外协抢修队伍故障抢修和巡视。
(十)修试工区负责10KV开关站设备的抢修工作,负责超空泡开关站应急抢修装备、设备、物资的储备、计划上报工作,做好抢修器材、备品备件的领料、发料、统计工作.
(十一)变电工区负责10KV变电设备(包括大部分开关站)的检修操作,系统整合方案负责开关站现场抢修工作质量验收;故障后的配网运行方式调整的倒闸操作
龟甲网第八条  抢修业务外协单位和职责
台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公司)为承接**供电局配网抢修业务的外协单位:负责落实应急抢修队伍建立与管理,制定完备的应急抢修各项管理制度和预案;负责配备抢修安全、施工工器具;负责对抢修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执行**供电局生产技术部抢修工作指令,自觉接受**供电局安全监察部门的安全监督;安全、优质、及时、正确做好现场安全措施、现场抢修、恢复供电。
第四章  配网应急抢修的范围
第九条 配网抢修的范围:凡属我局范围的10kV及以下我局资产电力线路、开关站、变压器、配电柜配电设备.
对客户资产性质的故障报修,本局的抢修队伍到达现场后,必须首先向客户明确告知:该设备属客户资产,其故障不属我本局抢修范围.但对有可能造成重大安全问题、有可能造成
重大经济损失及有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抢修人员必须协助其做好相关应急措施。对客户不理解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避免引起客户投诉。客户设备故障抢修工作的许可和终结手续,必须与客户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办理.
第五章  配网应急抢修工作要求
第十条  抢修值班
抢修班设在各供电所和修试工区,由各供电所和修试工区各自负责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为方便抢修工作开展,抢修班每值设抢修值长一名,作为当值事故抢修的总负责人,负责接受抢修任务布置人(调度、客户代表等)发出的抢修任务,安排人员进行故障巡视,参加现场勘察、制定抢修方案;负责签发《电力事故应急抢修单》;负责与调度办理工作申请手续;负责抢修质量验收。抢修值长应具有丰富的经验及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当接受到应急信息后,能综合判断信息严重程度,及时汇报,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抢修班在每值当班设一名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抢修业务;负责带齐抢修作业安全、施工工
器具和设备材料;负责组织抢修作业人员;与抢修值长共同组织故障巡视,查明故障点,并做好现场勘察、制定抢修方案;负责与调度办理工作许可手续;负责故障隔离停、送电操作;负责在抢修现场设置完备的安全措施;负责组织故障抢修,并对抢修现场做好监护;负责与调度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一条  抢修人员配备
本局对抢修班的抢修班人员配置:一是应按照管辖配网设备数量及满足常规故障处理的原则确定;二是必须选用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的员工。
本局抢修班的人员应熟悉配网设备状况,熟悉道路和重要客户,熟悉相关工作的技术规范和安全工作规程,熟悉抢修作业施工工艺,熟悉配网应急抢修预案,能准确、快捷、高质量做好抢修工作。
第十二条  图纸资料管理
各供电所应加强生产管理信息系统(MIS)的维护,加强配电网图纸资料管理,并根据现场变更及时对系统进行更新维护,为抢修施工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第十三条  抢修装备及工器具管理
我局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配足相应的大型抢修装备,如:抢修车辆、各类起重设备、各类抢险抢修专用工具、应急照明设备、安全工器具、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护服、救护设备、消防器材、防汛设备等.
生产技术部应掌握现场可调用的应急装备资源,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现场应急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应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应急调用等制度.
抢修班应按标准配置个人安全防护器具、检修工器具及备品备件、抢修车辆等,并实行定置管理.
第十四条  抢修备品备件管理
生技部应制完善的配网抢修物资备品库管理制度,确保配网抢修物资备品库的高效运转。各供电所对配网抢修物资备品计划编制、领用、管理、审查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局抢修班对备品库应建立完善的台帐清册及完整的进、出库记录,设专人保管。配网抢修物资备品库负责人应经常检查物资的完好性、充足性,及时对相应物资组织检查、试验、补充,核
查物资的质保期、有效期。
第十五条  信息报告与发布
(一)本局各单位对配网抢修工作实行分级、及时报告制度,确保故障能得到迅速处置。
对变压器台区未实施全部停电的低压部分抢修,抢修值长应将信息报告各所负责人
对变压器台区实施全部停电的低压部分抢修,抢修值长应将信息报告各所负责人,并通报;
对涉及一条10 kV及以下线路停电的抢修,抢修值长应将信息报告各所负责人并通报和调度室;调度将情况分别报告本局生技、安监部将报修情况报告营销部负责人。
对涉及二条及以上10 kV线路停电的抢修,抢修值长应将信息报告各所负责人并通报和调度室;调度导电碳浆将情况分别报告生技、安监部。由生技、安监部报告本局分管生产副局长、总工程师;将报修情况报告营销部负责人,营销部报告营销副局长。 
批批吉
(二)各部门在应急处置故障的同时,要注意收集、记录、保留突发事件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本局办公室、生技部汇报.
(三)突发事件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由本局办公室负责发布。本局办公室在接受各类信息之后,应研究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包括发布形式、发布内容等).对于难以把握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本局领导报告,按照有关指示妥善处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随意对外发布事件信息.
()负责根据正式发布的信息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章  抢修流程
第十六条  预警响应
当国家或当地政府、气象部门发布重大自然灾害预警、事故灾难预警、社会安全事件预警等信息后,生技部应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做好应急抢修准备工作。各抢修负责部门应根据预警要求,认真检查人员、装备、工器具、备品备件的情况,提前做好抢修准备。各部门应做好事故预想,并做好机动抢修队伍的准备工作.
第十七条  应急抢修启动
(一)调度、在获取故障信息后,应立即向抢修班的抢修值长提供配网发生事故的信息,提供的信息应准确,包含事故的地区、范围、事故的基本情况,便于抢修工作及时展开。同时,营销部应作好相关的客户沟通工作,便于抢修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抢修值长在接到配网发生事故的通知时,应立即组织抢修班抢修负责人率抢修班组人员携带抢修所需工器具、材料及装备,迅速赶赴现场,组织进行抢修.
第十八条  查明故障点
对故障点不明确的,应迅速组织力量查明故障点。
(一)一条10kV出线及以下线路设备停电的,由抢修值长组织力量进行线路故障巡视,力量不足时,抢修值长应报告各所负责人增加人员,故障巡视应由抢修值长负责统一指挥。故障点查明后,由抢修值长汇报调度,并组织抢修.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22:26: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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