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术语

财政术语解释
1. 一般预算收入
2-甲基吡啶    根据现行中央与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一般预算总收入主要包括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上划中央“两税”收入、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三项。
    2.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是指除基金收入之外,缴入本级金库的财政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收入等。
    3. 上划中央“两税”收入
    “两税”即增值税和消费税,上划中央“两税”指的是从1994年开始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原属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值税的85%部分和消费税100%由地方财政收入上划为中央级财政收入。
我的音乐库    4. 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是指从2002年起实施所得税分享改革后,中央财政分享的所得税收入(2002年中央分享50%,2003年起中央分享60%)。
    5. 中央“两税”返还收入
    指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为维护地方既得利益,中央财政决定以1993年地方实际完成的增值税的75%部分与消费税之和,扣除中央财政下划地方收入后的余额返还给地方财政。并从1994年开始,在1993年“税收返还收入”的基础上,根据年度本地区上划两税收入的增长率的1:0.3系数再计算确定当年的税收返还收入增量。
    6. 超收收入
    是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实际取得的财政收入超过收入预算数的部分。
    7. 一般预算支出
    是指通过一般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按照2006年及以前年度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其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建设支出、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农业支出、科技三项费用、教育支
出、文体广播事业费、科学、医疗卫生支出、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社会保障补助支出、行政管理费、公检法司支出、政策性补贴支出等。从2007年起,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其他支出、转移性支出等。
    8. 上年净结余
    是指截止到上年年底,地方的财政收入加上上年结余和上级各项补助,减去上解上级和当年实际支出后,形成年终滚存结余,年终滚存结余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结余后的余额。若是正数即为净结余,若是负数即为赤字。
    9. 上年结转项目
金融写作    指在上一预算年度内项目未全部完工或支出计划未实施,不能在当年实现支出而需在下一年度继续安排的项目。
    10. 基金预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的有关规定,从1996年起将经国家批准征收的部分政府性基金(收费)和地方财政按国家规定收取的各项税费附加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这部分收支范畴称为基金预算,收入称为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基金预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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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同口径增长
    为客观、科学反映年度间财政收支增长变化情况,一般以基期年为基础,由于财政体制调整、国家收支政策变化等形成的一次性因素和其他不可比因素进行调整后计算的增长比例。
    12. 财政转移支付
马甲文化    联合国《1990年国民帐户制度修订案》中提出:“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它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拨款两种。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中央对地方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当时由于
财力不足,数据资料不完整和技术方面的问题,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条件尚不成熟,暂实行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从1995年起,中央财政对地方实施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通过选择客观性和政策性因素计算各地的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确立财政转移支付对象,从而制定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随着2002年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的实施,原过渡期转移支付的概念不再沿用,其资金与中央财政因所得税分享改革集中的增量一并统筹分配,统一称为一般性转移支付。
在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的同时,中央对省、省对市州和县还逐步建立起了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地方财政减收转移支付、退耕还林(草)转移支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转移支付、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转移支付、增发年终一次性奖金转移支付等专项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13. 公共财政
    公共财政是建立在市场经济体制基础上,以弥补市场机制缺陷为基本职能,以满足社会共同需要为基本任务的财政分配形式。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等具体职能。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现行的财政职能和财政支出范围都应随着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职能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和规范。从实行公共财政后财政支出范围的变化来看,主要是在保持对农业生产、高新技术研发等方面投入基础上,逐步退出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生产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扩大公共支出,如保证政权机构的正常运转,加强社会保障,发展公益性社会事业,增加公共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等领域的投资。从公共财政的管理方式来看,主要是推行部门预算,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转移支付制度,规范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实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
    14. 分税制财政体制
    分税制财政体制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处理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分配关系的新型财政体制。其主要内容是:在明确界定各级政府事权的基础上,合理划分财政支出范围;按照税种划分各级政府间财政收入,建立国家与地方两套税收征管体系;实行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严格的分级预算制度。国家实行分税制改革的目的,是要理顺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关系,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合理调节地区之间的财力分配,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实行分税制改革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
求。分税制财政体制,有利于调动各级政府依法治税的积极性,加强税收征管,减少税收流失,促进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实现社会分配的公平合理,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15. 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rbd505    16. 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是指各部门根据其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内容全面、完整,项目确定、明细,定额科学、公平,程序规范、透明的原则要求,统一编制反映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综合预算,一个部门一本预算。部门预算是公共财政管理的基本内容之一,其特点是:完整性,一个部门一本预算,部门所有单位及其所有收支纳入一本预算管理;综合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收支脱钩管理,预算内外资金及其他资金实行统筹安排,综合平衡;约束性,部门预算依法定程序按部门审核批准,预算一经批复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调整;科学性,部门预算实行定员定额和项目管理,力求预算的细化、准确;规范性,部门预算不论在形式、内容、程序等方面都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17.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具体地讲,就是各项财政性收入(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都必须按规定缴入国库存款帐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各预算部门和预算用款单位实际支付所购买的商品或劳务款项时,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的有关帐户办理资金划拨,便于政府财政部门对各预算部门及预算用款单位的支出过程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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