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税收84收入在中央和地方的分成结构

【学习】税收84收⼊在中央和地⽅的分成结构
国务院印发的《实施更⼤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收⼊划分改⾰推进⽅案》(国发〔2019〕21号),是国、地税合并后的第⼀次关于中央和地⽅收⼊划分的改⾰⽅案,在业内引起了讨论。
本⽂暂不讨论关于这⼀⽅案的内容,先跟⼤家分享⼀下现⾏政策下税收收⼊在中央和地⽅的分成⽐例情况。
1.增值税收⼊
中央占50%,地⽅占50%(原增值税收⼊⽅⾯,省级占16%,省级以下占34%;营改增收⼊⽅⾯,省级占20%,省级以下占30%;营改增收⼊⽅⾯⾦融保险业,省级占50%)。
2.消费税收⼊
中央占100%。澳门的历史
3.企业所得税收⼊
中央占60%,地⽅占40%(省级占10%,省级以下占30%)。
4.个⼈所得税收⼊
中央占60%,地⽅占40%(省级占15%,省级以下占25%)。
5.资源税收⼊
地⽅占100%(省级占0%)。
6.城市维护建设税收⼊
地⽅占100%(省级占0%)。
7.房产税收⼊
地⽅占100%(省级占0%)。
8.印花税收⼊
证券交易印花税收⼊,中央占100%。
⾮证券交易印花税,地⽅占100%(省级占0%)。
9.城镇⼟地使⽤税收⼊西游记金蝉脱壳
地⽅占100%(省级占0%)。
10.⼟地增值税收⼊
地⽅占100%(省级占0%)。
11.车船税收⼊
地⽅占100%(省级占0%)。
12.车辆购置税收⼊
中央占100%。
13.烟叶税收⼊
地⽅占100%(省级占0%)。
14.耕地占⽤税收⼊
地⽅占100%(省级占0%)。
15.契税收⼊
地⽅占100%(省级占0%)。
16.环境保护税收⼊
地⽅占100%(省级占30%,省级以下占70%)。
17.税务部门罚没收⼊
原属国税部分中央占100%;原属地税部分地⽅占100%(省级占0%)。
选矿学注:地⽅政府的税收收⼊在省级和省级以下的分成⽐例,或因各地具体情况有些许出⼊,以上内容不作为学术讨论依据,仅供茶余饭后闲聊。
国发〔2019〕21号通知以消费税为头阵吹响了中央、地⽅财政收⼊改⾰的号⾓,这次改⾰的号⾓被冠以“实施更⼤规模减税降费后”的名头,让我有种“植物⼤战僵⼫”的既视感。财政收⼊缺⼝就像僵⼫,税
收收⼊就像植物,如今似乎有更⼤⼀波僵⼫来袭,国务院在植物的排列上要换阵了。
最后附上新华社发布的国发〔2019〕21号通知的改⾰简略图:
分税制改⾰再推进——解读国发〔2019〕21号⽂
2019年9⽉26⽇,国务院下发了《实施更⼤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收⼊划分改⾰推进⽅案》(国发
〔2019〕21号)(以下简称《⽅案》),《⽅案》进⼀步理顺中央与地⽅财政分配关系,稳定分税制改⾰以来形成的收⼊划分总体格局。其重点内容及解读如下:
普光气田⼀、《⽅案》主要内容
1、继续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例稳定。进⼀步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励地⽅在经济发展中培育和拓展税源。稳步推进健全地⽅税体系改⾰,培育壮⼤地⽅税税源,将部分条件成熟的中央税种作为地⽅收⼊。植物编艺
2、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结合财政收⼊形势确定退税规模,并保持“五五”分担⽐例不变。
3、缓解部分地区增值税留抵退税压⼒,原先由地⽅分担的留抵退税50%的部分,由企业所在地全部负担50%调整为先负担15%,其余35%暂由企业所在地⼀并垫付,再由各地按上年增值税分享额占⽐均衡分担,垫付多于应分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按⽉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调库。
4、合理确定省以下退税分担机制,减轻基层财政压⼒。
5、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产(进⼝)环节征收的现⾏消费税品⽬逐步后移⾄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
6、由财政部组织协调,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各省结合本地实际,建⽴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督促指导本级部门和辖区内市县全⾯贯彻落实。
7、推进配套改⾰,待改⾰措施到位后,各省、⾃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结合实际,进⼀步改⾰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理顺省以下各级政府间收⼊划分关系,均衡省以下地区间财⼒,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分析解读
1、分税制改⾰再推进。1994年我国实施经济性分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以事权划分为基础来划分中央与地⽅政府间的财政⽀出,按税种的归属来明确中央与地⽅政府间财政收⼊的范围,同时辅之以财政转移⽀付制度。在税收分成上,设定全国统⼀的税收分成规则,增值税由央地分享,消费税和营业税等为央地各⾃独享。其后,根据分税制运⾏情况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国家对中央与地⽅收⼊划分⼜作了⼀些后续的调整和变动,如变企业所得税按照⾏政⾪属关系共享为按⽐例进⾏分享等。同时致⼒
于改进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开展“省直管县”、“乡财县管”的改⾰试验,创新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机制,推出“三奖⼀补”举措,并努⼒改进和加强转移⽀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分税制改⾰从根本改变了过去的“先地⽅后中央”的做法,切实提⾼了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但⾃其施⾏以来,央地财事权错配⼀直存在。2016 年 5 ⽉ 1 ⽇,“营改增”纳税政策开始在全国施⾏。从在税收分成⾓度来看,增值税属于共享税,营业税属于地⽅税且占⽐较⼤,营改增后地⽅税收收⼊进⼀步减少,央地财权事权不匹配问题依然存在。
2016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中央与地⽅财政事权和⽀出责任划分改⾰的指导意见》规定要推进中央与地⽅财政事权划分,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保障地⽅履⾏财政事权。2019年的《⽅案》可视为分税制再次推进、保障地⽅财权的改⾰措施。
2、《⽅案》施⾏将提⾼地⽅财政收⼊。由于近⼏年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和增值税的改⾰,地⽅财政收⼊缩减,⾯对基础建设投资规模庞⼤与资⾦短缺的⽭盾,地⽅经济增长乏⼒。《⽅案》明确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是要逐步将消费税由中央税变为共享税,从⽽增加地⽅⼀般公共预算收⼊。另外,《⽅案》肯定了2016年“营改增”后增值税央地“五五分享”⽐例,未来将起到稳定地⽅财政收⼊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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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案》调整减轻了地⽅增值税留抵退税压⼒,调整了地⽅垫付⽐例,加⼤了中央垫付⽐例,从⽽降低部分地区增值税退税压⼒,有利于增值税退税政策更好地执⾏,激发地⽅企业经营活⼒。
4、本年度政府专项债的发⾏已接近尾声,在减税降费政策导致地⽅财政压⼒下,《⽅案》对增加地⽅财政收⼊,实现年度经济增长⽬标有重要意义。
来源|企眼财务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6:31: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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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中央   财政   税收   增值税   退税   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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