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与出纳网银分级授权管理

会计与出纳网银分级授权管理
银行会计业务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完善信用社会计业务授权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银监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业务授权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合规;
(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范舞弊,保护信用社资产安全、完整;
(三)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会计业务的授权遵循“依法合规、统一标准、逐级授权、定期检查、及时调整”的原则。
依法合规是指会计业务授权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必须遵守人民银行、银监会及省联社的各项规章制度。
统一标准是指信用社必须按照省联社规定的授权范围、方法和授权程序进行授权。
漏斗原理
逐级授权是指依据对有权人员所设定的权限,按授权程序逐级办理会计事项的授权,不得越级授权、逆向授权。
定期检查是指授权人有权对被授权人所办业务进行监督并定期检查。
及时调整是指授权应随着会计政策的调整、会计管理体系的变
化、岗位职责的调整,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四条信用社必须建立、健全会计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会计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会计事项的授权制度。
对于超越权限的授权事项,以及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或按职权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上级会计部门报告。
第五条信用社必须建立会计业务授权的分责制度,明确会计业务授权的原则、范围、操作程序和责任。经办人员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处理会计事项和承担责任,授权人员在确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镍磷合金镀
第六条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授权柜员的权限及职责实行分级管理。
一域多层四四制信用社设置4、3级授权柜员分别对信用社内柜员调动、业务处理事项进行授权,同时可根据业务需要设置2、1级授权柜员(同业务复核员),3级(含)以上授权管理柜员禁止操作业务,其中4级柜员由信用社分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担任。
营业机构应按安全合理的原则,根据业务范围、营业时间、部门设置等实际情况配备不同级别的授权人员,严禁柜员以任何形式为本人业务授权。
第七条会计业务的授权,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转授权。
转授权是指当授权柜员短期离职时,经主任或会计主管批准后,授权柜员将自身权限临时授给其它柜员并由其代为履行授权权限的
业务行为。特殊情况下,授权可以实行转授权,但转授权不得大于原授权,且不得向操作员或低于本身级别的授权人员转授权。办理转授权应有书面记载,授权书应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授权人签章。
第八条授权柜员特殊情况短期离职时,经主任或会计主管批准后,可进行转授权处理,同时由相应级别的管理员对被授权柜员情况进行基本信息维护。
第九条转授权期间,被转授权柜员按转授权业务范围代替授权柜员行使相应授权职责,不得再对其它柜员做转授权处理。转授权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年累计转授权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十条会计业务的授权,分为一般交易事项的授权和特殊会计事项的授权两种。一般交易事项授权由一般会计人员授权、特殊会主塥项授权内勤主管授权。
交易事项授权是指信用社为客户办理正常业务,但该业务事项超过了操作人员的权限,而进行的业务授权。
特殊事项授权是指信用社办理特殊业务(如挂失、冻结、扣划)等会计事项,而进行的业务
授权。
第十一条信用社应加强大额款项支付管理,确保客户及信用社资金的安全。
(一)大额现金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人民银行等相关规定办理,严禁违规存取现金。
(二)客户转账金额1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的除需三级(含)以上柜员授权外,须由信用社分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审批,并在
汇划凭证上签字确认。
(四)客户转账金额5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以下,除按本条第(三)款规定执行外,还需报请县联社会计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2000万元(含)以上除按本条第(三)款规定执行外,须经县级联社分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审批。
碳炔(五)信用社银行存款转账业务超过1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必须经过信用社主任审批。超过1000万元(含)须经县区联社分管主任审批。
第十二条柜员进行授权时,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全面认真的审核被授权业务是否合法合规;审
袁兴华核凭证是否合规有效、要素是否齐全,签章是否清晰、完整(凭印鉴支付的还需按规定验证印鉴);账务处理是否正确,输入要素及内容是否正确(涉及现金的业务要审核款项是否正确)等等,确保凭证及交易内容真实、合规,审核无误后插入授权卡、输入密码进行授权,严禁流于形式。授权柜员输入密码时须物理遮掩,经办柜员及他人应主动回避。授权柜员完成授权后要在相应业务批件、会计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同时,授权人对被授权人所操作的业务要进行监督和检查。授权柜员需在确认授权业务成功后方
可离开现场。对授权后不成功的交易,授权员应监督经办柜员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成功或退出交易界面。授权必须由授权员亲自操作。严禁将授权员的授权卡、密码交予经办柜员自我授权或交与他人代为授权。授权卡和授权密码为授权员的终身身份,授权员必须对本人授权卡和授权密码所授权的业务终身负责。经办柜员和授权柜员对实施授权的业务终身负责。授权柜员负主要责任,经办柜员负次要责任。将授权卡和密码私自委托他人代为授权的,授权柜员负全部责任。
暗浜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2:38: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1201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授权   业务   柜员   会计   信用社   事项   进行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