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edta
【制定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2.28
中国一九二一【字 号】西政发〔2022〕4号
【施行日期】2022.0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的通知
西政发〔202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张炜《你在高原》
  现将《西双版纳州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2月28日
 
 西双版纳州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稳定合理预期,针对当前经济增长和财政收支特别是投资、消费、进出口等方面的薄弱环节,重点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切实完成好全年经济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项目落地开工快投快建
  州级财政安排530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签约项目加快落地,支持重点鼓励类产业快投快建,支持全州重点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一)支持签约项目加快落地。对引进新增投资橡胶、文旅康养、普洱茶、现代农业、现代物流、食品加工、傣医药等重点鼓励类产业项目,以及引进西双版纳州行政区域以外非财政性直接投资,并有正式登记注册手续的企业及国内外自然人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州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
  (二)支持项目快投快建。充分发挥州、县(市)两级重大项目指挥部统筹推进作用,各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带头研究项目推进有关重大事项,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对包括但不限于橡胶、文旅康养、普洱茶、现代农业、现代物流、食品加工、傣医药等重点鼓励类产业的企业投资项目,鼓励项目业主快投快建,缩短项目开工筹备时间及建设周期。对年度完成投资超5000万元的新开工重点鼓励类产业项目,及年度投资超1亿元的在建重点鼓励类产业项目,经项目主管部门认定,给予项目方实际完成投资额1%的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牵头
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
  (三)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向上争取资金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全州上下多渠道、多层次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努力做好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申报和发行工作。加快推进中老铁路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开工建设,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盘子。州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专项用于全州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研究、资料、咨询、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论证等)经费。按照《西双版纳州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管理办法(试行)》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按照《西双版纳州州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修订)》使用、指导和监管州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经费。前期经费自下达之日起,两年内未完成支出的,予以回收。(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四)全力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统筹用好土地、林地等要素指标,保障好重点项目、产业用地、各大园区等项目用地,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年度计划指标单列使用,提高用地产出效率;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通道”,凡符合报批条件
的项目应保尽保;制定年度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清单”,缩短审批时限,建立重大项目“1对1”服务机制,对重大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实行全流程服务。大力实施全州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保障全州土地要素支撑。对按期完成补充耕地计划和增减挂钩任务的县(市)给予通报表扬,在乡村振兴项目申报给予资金补助,并在年终目标任务考核时适当进行加分;产出的占补平衡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统筹全州占补平衡指标流转交易。大力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清出,积极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坚持区域内土地开发成本动态平衡,建立经营性用地出让收益弥补工业用地成本机制;鼓励重点项目、产业用地、各大园区优先使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资源;加快房地产业闲置土地清查,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全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应当处罚的坚决予以处罚,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依法无偿收回。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开发利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的全程动态监管。(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林草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
合肥中医推拿  (四)全力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统筹用好土地、林地等要素指标,保障好重点项目、产业用地、各大园区等项目用地,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年度计划指标单列使用,提高用
地产出效率;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通道”,凡符合报批条件的项目应保尽保;制定年度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清单”,缩短审批时限,建立重大项目“1对1”服务机制,对重大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实行全流程服务。大力实施全州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保障全州土地要素支撑。对按期完成补充耕地计划和增减挂钩任务的县(市)给予通报表扬,在乡村振兴项目申报给予资金补助,并在年终目标任务考核时适当进行加分;产出的占补平衡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统筹全州占补平衡指标流转交易。大力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清出,积极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坚持区域内土地开发成本动态平衡,建立经营性用地出让收益弥补工业用地成本机制;鼓励重点项目、产业用地、各大园区优先使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资源;加快房地产业闲置土地清查,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全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应当处罚的坚决予以处罚,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依法无偿收回。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开发利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的全程动态监管。(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林草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
  二、支持企业稳产扩产做大做强
  重点支持农业夯实发展基础、工业企业扩大产能、服务业企业提质升级。
  (五)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抓好橡胶白粉病监测站建设和防治人员培训。支持橡胶“保险+期货”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提升项目保障范围。对获得云南省“10大名品”和绿食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的企业,以及新增的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按照一定档次给予奖励。大力落实“兴水润滇”工程,推进勐海县勐阿水库、勐腊县田房水库等5座中型水库及景洪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积极争取预算内资金及专项债支持。(牵头单位:州农垦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高要市第二中学  (六)支持工业企业扩大产能。重点支持橡胶、文旅康养、茶叶、现代农业四大产业延链、强链、补链。对新建投产并当年纳规入统工业企业、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的企业(三年内已达规但重复入库的企业除外)以及在库的年产值2亿元以上且当期产值增幅达到20%的企业(其中电力生产和供应业、合成橡胶制造业在库企业产值需达到5亿元),按照《西双版纳州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补政策实施细则(修订)》给予奖励。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季度或年度产值达到一定增速的,择优按照一定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进口商品落地加工的工业企业,根据企业营业收入增长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加快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勐海工业园区、勐养保健品园区等重点园区专债使用和支付进度。对于达到省2022年度稳增长政策支撑标准的园区,州级给予一定比例配套奖励。(牵
恐龙危机1攻略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税务局、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七)支持服务业企业提质升级。对重点服务业企业、批零住餐企业、物流企业进行奖励。对首次“达规入库”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库的重点服务业企业,连续 2 年保持“达规上限”,且季度或年度营业收入达到一定增速的,按照一定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达限入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库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连续2年保持正增长,且季度或年度销售额(营业额)达到一定增速的,按照一定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对2022年度限额以下批零住餐的个体户和企业,季度或年度销售额(营业额)达到一定增速的,择优按照一定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5A、4A、3A 级物流企业,按等次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相应等级提升后,按标准补足差额。(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民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司法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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