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农业灾荒及民间力量赈灾救荒探析

民国时期是各种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一个时期,水灾、旱灾、疫病、虫灾、风灾、雹灾、地震等灾害相互交织,接踵而来。加之当时的社会环境极为动荡,军阀割据,战事连连,处于内外交困中的民国政府救灾乏力。于是,各种民间团体及民间力量赈灾救荒中的作用逐渐凸显,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灾民的苦难。民国时期农业灾荒及民间力量赈灾救荒行为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思考,综观历史,民间力量在赈灾救荒中始终发挥着不可磨灭的作用,但也有其自身的局限,反思和借鉴民国时期民间力量赈灾救荒行为,对于当前抗灾救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民国时期农业灾荒及其后果
民国时期的灾荒令人触目惊心。据统计,民国元年至二十六年中比较大的灾情就达77次之多,其中“水灾二十四次;旱灾十四次;地震十次;蝗灾九次;风灾六次;疫灾六次;雹灾四次;歉饥两次;霜雪两次。”最为严重的实属水灾、旱灾和蝗灾。据官方公布和新闻报道显示,在短短38年的民国历史中,水灾发生率为100%,以浙江、河北尤为严重;至于旱灾,虽无水灾过程猛烈,但过程持续,灾情严重,以西北为例,1928—1933年的持续5年大旱,使西北变成了人间活地狱,百姓生活民不聊生。“在确定的本世纪十大灾害中,民国时期中国的旱灾就有3次之多”;由于水旱灾害严重,导致蝗灾频发,1914年苏、皖两省蝗灾;1925年冀、粤、桂等六省蝗灾;1929年江苏等八省蝗灾;1933年豫、皖、冀、浙、湘、陕、晋、苏、鲁等九省蝗灾;1944年山西、河南等地蝗灾。每次蝗灾,都造成大面积农作物被毁,由此导致严重的饥荒。
连年的自然灾害再加上战乱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后果。首先,农作物的大量减产甚至绝收,畜禽大量死亡。据1935年6月30日《大公报》报道,“全国多省亢旱成灾,麦苗枯毙,收获锐减。”其次,灾民遍野,大量人口死亡或外逃。据资料显示,民国时期的死亡率高达25%~35%。其中,1919-1932年陕、晋、豫、甘等省发生灾害后,饿死1770万人,据袁林的《西北灾荒史》统计,1920-1949年30年间,人食人的记录高达9次之多。灾害战乱的频发,导致了大量灾民的迁移和流失,据统计,仅1927年河北省“闯关东”的难民就有34万之多,1929年出关者就有20万人之多,由此可见民国时期灾荒的严重程度。再次,引发了经济危机,激发了社会矛盾,甚至引发了社会。农业灾荒势必波及社会经济其他部门的发展,如果救济不力,很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引发政治危机,如1929年陕甘大旱,而地方军阀不仅不作为,而且强敛财物,使得饥民揭竿而起,随之爆发了陕甘边游击队革命斗争。
2 民国时期民间力量在赈灾救荒中作用
面对各种灾荒的接踵而至,民国政府财政入不敷出,少量的赈款对于灾民来讲微不足道。据资料显示,1928年西北犬旱,大量的灾民被饿死,国民党中央拨发的赈款中,陕西仅领到45000元,500万灾民人均9厘钱,可见,民国政府的财力远远不能满足灾赈的需要。面对严重的灾荒,民国政府也只能呼吁社会各界慨解仁囊。于是以地方官绅为核心的善堂等传统慈善团体,以及近代新兴的民间社会体和组织,在救助灾民和稳定社会秩序中发挥了自身特殊的作用。
上帝遗忘的角落
宁波px事件2.1 民间力量筹赈救灾
灾荒期间,各地一些有实力的地方官绅和地主在自己的村庄,在传统行善观念的影响下,开始行善积德,通过舍饭、施药、借贷等方式,帮助本村舍的灾民度过灾荒。华洋义赈会、中华红十字会、香山慈幼院等专门的救灾团体纷纷向灾区发放赈款以及相关救济物品,并通过施粥、留养、卫生防疫等方式救助灾民。据统计,当时最大的民间救灾组织华洋义赈会,自1921年成立到1934年,“于救济及预防工作,用款已达五千万元之巨”,而且华洋义赈会还采取了“以防为主,以工代赈”的救灾的方式,为灾区修建了大量
民国时期农业灾荒及民间力量赈灾救荒探析
李小静
(天津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222)
[摘要]民国期间(1912——1949年),是中国历史上多灾多难的时期,其自然灾害既频且重;加之政局纷乱、战事连连,国库空虚,政府在赈灾救荒中力量有限。在此背景下,民间赈灾救荒活动在民国时期非常活跃,并在赈灾救荒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灾民的苦难,也为抗灾救灾提供了经验借鉴。
[关键词]民国时期;民间力量;赈灾救荒
人身保险论文
[中图分类号]X4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20-10-19
[基金项目]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乡村振兴战略视角下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模式创新研究(项目编号:TJKS19-002)。
[作者简介]李小静(1982—),女,河北唐山市人,博士,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现代化,“三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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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路、水渠。此外,诸如“同乡会”“书画会”“青年会”等民间社团通过举办急赈游艺大会、书画助赈、义卖、义演、演说、放映电影等多种形式开展募赈救灾活动。一些民间媒体如《大公报》《申报》《国闻周报》等,一方面连续追踪报道各地灾情,以便引发社会各界对灾民的同情和怜悯,促使其产生援助行为,另一方面身体力行,奔走于同乡会、宗教界、文艺界积极为灾民募得善款。以《大公报》为例,1928年陕甘旱灾,《大公报》为数千万待赈灾区的乡民呼号奔走,并举行了“陕赈周”救灾赈款募集活动,所筹善款全部用于救灾。广大普通民众也纷纷奔走于灾区并自发组织了救助会,竭尽所能救助灾民。
2.2 民间舆论施压,呼吁政府迅速救灾并加大救助力度
面对各种灾荒,受灾各地纷纷向民国政府告急救援。而当时由于中国正处于内外交战时期,政府有限的财力大量的浪费在内外战争上,国用匮乏,根本无力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各地灾情,致使各地灾情不断扩大。民间爱国人士、学者、记者等纷纷通过报刊、杂志向政府施压。一些官方报刊出于政府压力不敢报道灾情或者只是温和式的报道,对比之下,大量民间报刊,如《大公报》《申报》等对政府的消极赈灾行为进行犀利抨击,并且通过加大对各地灾害过程、灾害损失、灾民疫情及死亡、灾害救助等的报道力度,迫使民国政府对荒灾的重视及加大赈灾支持。如1942年河南饥荒中,正是由于国内外报刊媒体的大力报道,使得蒋介石和宋庆龄在国际国内舆论压力下被迫将多余的口粮分给灾农,并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募捐活动,使得河南灾情得到缓解。
2.3 民间救援及媒体宣传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人心和社会秩序
相对于民国政府在救灾中的措施不力,效果不佳,民间所蕴含的救灾力量在这一时期中凸显出来,对于稳定社会秩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另外,随着报纸、杂志在民国时期的快速发展,《大公报》《申报》等民间报刊关注灾情,一方面,大大缩短了灾情传播时间,使得救灾行为能够迅速展开;另一方面,一些报纸、杂志还通过科普的方式,告知灾民农业灾害发生是自然界运动变化的结果,通过解因释由,澄清事实,使人们逐渐摆脱了灾难背后是神、风水等作怪的传统观念,鼓励灾民要发挥主观能
动性,做到“先事而绸缪,后事而补救”,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灾民情绪、调动了灾民抗灾的主动性。此外,随着各媒体对民国政府、民间慈善团体及个人在灾情中救援的宣传报道,增强了灾民抗灾信心。值得注意的是,《前锋报》等报刊媒体通过极具感染力和感召力的描述时下农作物的繁茂的成长状况以及未来丰收的场景,也以给予灾民巨大的精神鼓舞。
3 民国时期民间力量赈灾救荒的局限
3.1 民间赈灾救荒在民国时期发挥了积极地影响和重要的作用,但是民间赈济力量还很薄弱
民国时期,由于战火不断,国民政府军费开支不断加大,政府在财政上捉襟见肘,加之官员腐败,尽管政府也出台了灾害救助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设立了政府救助机会,但救灾效果并不如意。相反,在大灾大难面前,各类民间慈善组织以及地主绅士、个人纷纷投入到赈灾救荒中,救助灾民并为当地的灾民施粥、留养、工赈、农赈、造林、修路、建桥、防疫救治等,尽管规模和数量都不是太大,但也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改变了灾民的生存状态和当地的生态环境,这些救助对当时救荒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民国时期,由于守在范围广、灾害程度深、受灾人数多,加之很多民间组织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资金和能力以及救灾经验都十分有限,受交通落后和战火不断的影响,民间组织的救助范围比较小,难以深入受灾比较严重的边远地区,因此,并没有从根本上缓解灾荒带来的苦难,仍有大量灾民未能幸免于难。
3.2 国内民间组织的赈灾能力逊于国外慈善组织
民国时期,中国处于内忧外患,政权更迭、经济落后的特殊历史时期,加之政治至上的社会控制模式,致使本土的民间组织发展相对滞后,表现在资金来源不足,组织管理不规范等方面。而在各地的灾荒救援中,涌现了一些国外慈善组织,这些来自国外的慈善组织凭借其资金优势和组织管理能力不仅给灾民提供食物、对灾民疾病进行施诊、施药,还收容难童,积极推行教育,在救灾过程中发挥了优于本土组织的作用。
3.3 民间力量的救助无法胜任赈灾救荒的全过程
赈灾救荒是一个覆盖灾前预防(发展农业、兴修水利、建仓储粮等)、灾中救济(赈粮、赈钱、工赈等)、灾后重建(借贷、安辑、节约、抚恤等)的动态持续过程,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政府等正式组织的投资和规划。而对于各种民间力量,虽然在灾中救济时具有灵活性、时效性等自身优势,但是对于灾前的预防和灾后的重建只能发挥辅助作用,成为政府力量的有力补充。尤其是民国时期,民间组织由于人员、资金等方面的欠缺,使其救灾行为仅仅止于灾害发生时对灾民提供一些救助,只能救“标”,难以“治本”。
4 民国时期灾荒及其民间力量赈灾救荒思考灾荒始终是人类难以避免的大敌,是任何一个社会所不能回避的。民国时期的水患、旱灾、蝗灾等灾害曾经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深重的灾难。积极赈灾救荒直
接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然而,赈灾救荒是一场社会化的活动,需要策力,集腋成裘。“事事仍赖社会助力,始克实行,其政策今使一般社会不惜置救灾为缓图,无论此非人道主义,即对于协助政府之义务,亦有所谓共知,国民负责良重,见义不为,决非所宜,此不救灾之事,与民品有不容忽视也。……政府、社会即宜协力以图自尽其职。各省绅富,应当努力属捐,如能按亩认捐,以工代赈,则兴水利,修农田,则或可消除灾患。”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的合力作用,并通过发展经济来稳定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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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你莫属201201014.1 发挥各级政府在自然灾害救助中的主导和主体作用
中国自古就有荒政,所谓荒政是指政府救济荒灾的制度、法令、政策和实施的措施等。“荒政之施,莫此为大”,可见,荒政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尤其是在农业灾荒中,农业是一国的基础性产业,关乎国民经济发展和民生问题,但农业发展受自然影响较大,本身具有弱质性和社会性,因此,政府对农业自然灾害理应有各种预防乃至时候应急的措施。而且,由于政府掌握并占有丰富的经济和社会资源,灾害发生时所需要大量的物资需要各级政府的物资储备来保障,所需救援的人员和设备也需要政府来统一调配。而对于灾后的各种硬件设施的恢复和建设更是离不开政府主导作用。可见,政府在救灾过程中具有的优势是民间力量难以企及的资源和效率。因此,政府冲锋在先是救灾的基本秩序,各
级政府的救荒行为将直接决定救荒成效的大小。综观民国政府赈灾救荒行为,其主要采取了救济收容、紧急工赈、减免赋税、施粥、平粜等措施,并大力支持各民间组织的救助活动,尽管其实施的荒政措施及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但如果仅靠民间力量的救助,灾荒造成的损失会更大。当然如果政府能够制定一套完整的防灾抗灾体制机制,并不断完善救灾的法律法规,集中资源调配能力,全力投入救灾的话,将会大大提高灾害救助的效率和范围。这就告诫我们,在新时期依然要强化政府在制定防灾减灾计划,储备救灾物资,制订应急预案以及在组织人力、物力抗击自然灾害方面的能力,通过发挥有为政府的主导和主体作用,减少各种自然灾害中国家和人民财产的损失。同时,要看到政府公共权力背后也隐藏着一定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在灾荒救治的过程中也隐藏着一定的腐败现象,因此,在要加大救灾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完善赈灾救灾监察机制,保证各级政府的清廉和高效。邓颖超照片
4.2 重视民间力量在赈灾救荒中的作用
灾害救济是一场社会化的活动,每一次灾荒救助的背后都倾注了大量民间力量,并且他们在减轻灾害,组织灾民自救重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的救灾负担。政府的力量再大,也有其力所不及的地方,而民间力量特殊的优势,在于可以触及到政府无法触及的救助领域,尤其是在人文关怀,精神鼓舞等一些“软”件方面能弥补政府救援的不足,而且民间力量的赈灾救荒因其较强的灵活性、时效性能够提高救援效率和范围,有效减少灾害损失具,因此,民间辅助赈灾救荒的地位和作用不容忽视。长期以来,在我国传统灾害治理机制中,主要以政府救援为主,民间力量没能得到充
分动员。近年来,随着社会组织的不断发育壮大,在我国各种灾荒事件中,社会组织、应急志愿者等民间救援力量已经大规模的参与到救灾活动中,并以较低成本和较高时效发挥了自救互救优势,但也存在着“热情有余”和“经验不足”的问题。为此,要努力借鉴国外民间慈善组织的组建和管理模式,既要积极培育、壮大和完善本土的民间组织,发展应急志愿服务,鼓励民间力量参与救灾热情,又要加大在非灾害时间对民间救灾救荒力量的专业化培训,对一些具有组织化和规模化的民间救援组织给予其相应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并要培育他们自身的造血能力,提升赈灾救荒水平。此外,还要处理好民间力量在赈灾救荒过程中与政府的协作关系,实现政府职能和民间力量差异化功能,发挥二者的协同作用,让救灾更有效率、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4.3 大力发展社会经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影响灾害救治的最大问题在于经济问题。由于历史、政治等特殊因素,民国时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下,社会动荡不安,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济意识滞后,政府有限的财力、物力大部分投在内外战争上,使其在灾前预防、灾后救灾力度极其后续重建等方面的力量极其有限,无法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与生产需求,导致广大灾民的流亡和,使救灾工作雪上加霜。可见,只有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集中精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才能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进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赈灾救荒的顺利进行。因此,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各级政府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进一步做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稳定国家财政收入,以确保能够用强大的财政
支出做好各种灾害的防范工作以及灾后的重建工作。同时,各级政府要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完善以社会救助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自然灾害救助是社会救助的重要内容,在现代社会已经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要不断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相关灾害风险补偿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
5 结语
亲密关系的变革
民国时期严重的农业灾荒,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在赈灾救荒中,一大批民间组织积极投身赈灾救荒中,壮大了救灾力量。正视民国时期民间力量在赈灾救荒中存在的局限性,发挥政府、民间组织等民间力量的合力作用,最大限度的减少灾难带来的损失,这为我们之后应对自然灾害留下了宝贵的经验,这些宝贵的经验推动了我国民间组织自身结构的调整和完善,也助推了我国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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