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国民政府时期青岛民间慈善团体组织发展

简论国民政府时期青岛民间慈善团体组织发展
摘要:民国以后,青岛慈善事业向着更有组织的方向发展,大体经历了萌芽时期、极盛时期、停顿和缓慢发展时期、复兴时期四个阶段。国民政府时期青岛民间慈善团体体现出内部结构更为完善,运转机制更为规范和灵活、会员制管理及分布区域广泛等特点。
关键词:国民政府;民间;慈善团体;发展
①《计划:筹设青岛市救济院计划草案》,青岛市档:A21-1,1930年。
②《蒋匪青岛社会局平度县旅青同乡会会员名册简章及来往公函(二)》,青岛市档:A21-1-20-2,1933年。
③《世界红卍字会各地联合救济队总监理部简章》,青岛市档:B63-1-103,1937年。浙江工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④《蒋匪青岛市社会局胶州旅青同乡会发起人名册、章程等》,青岛市档:A21-1-22,1932年。
⑤《世界红卍字会材料》,世界红卍字会分会,青岛市档:A3973,1934年。
⑥《各人民团体组织卷》,青岛市档:A21-1,1948年。
大学生职业测评系统
⑦《青岛市民众结社调查报告》,第7-8页。
⑧《青岛市民众结社调查报告》,第29页。
威特金大学
收稿日期:2013-09-02
作者简介:高建华(1981-),女,山东青岛人,硕士,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
慈善团体是民间组织或个人出于“利他”动机设立的扶贫济困组织[1]60。慈善事业通过慈善团体的募捐,或倡导社会志愿活动,将民间一部分人力、物力、财力聚集起来,用以安老助孤、救弱济贫、赈灾安危。慈善团体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但较高发展形态的现代慈善团体是从民国时期才起步的。青岛慈善团体大致兴起于明末清初,发展到清末已是善会风行,善堂林立。民国以后,青岛慈善事业向着更有组织的方向发展,1924年1月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明确指出:“养老之制、育儿之制、周恤废疾者之制、普及教育之制,有相辅而行之性质者,皆当努力以求其实现。”[2]218
一、青岛民间慈善团体发展概况
青岛民间慈善团体的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从前清丁未年到民国初年(1907-1920),为本市慈善公益团体的萌芽时期,代表团体是
三江会馆,即1906年江西、安徽、浙江各省出身,并在青居住的同乡在团结互助精神下发起的同乡敦义会馆。这是青岛近代慈善公益事业的发端,并成为青岛早期最有影响的第一个地域性民间慈善团体。
第二个时期从1921年到1936年,为本市民间慈善公益团体的极盛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接收青岛后,青岛成为行政院辖市,国民政府当局以孙中山的民生主义相标榜,认为社会进步和社会稳定“宜以人之生活为前提,救济事业即为最低生活之不能维持,不得不予以帮助,以期造成社会健全。”①1922年平度旅青同乡会、②世界红卍字会青岛分会成立,③1925年胶州旅青同乡会成立,④1930年世界红字卍
会青岛妇女分会成立……⑤此后,各种会馆、同乡会及一般的慈善组织纷纷成立,同时,团体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及慈善活动都愈趋于规范。
中国达人秀海派清口第三个时期从1937年到1938年,为本市民间慈善公益团体的停顿和缓慢发展时期。七七事变爆发后,或因地区沦陷,或因人事变化,民间慈善团体及其活动大受打击,1939年各省呈报慈善团体数量“只及战前一半”。但是,与战前相比,慈善团体的救助活动更加积极,救助范围也更为扩大。指出教室里墙面边线之间的位置关系
第四个时期从1945年到1949年,为本市民间慈善公益团体的复兴时期。战后,由于国民政府实行的恢复社会发展的政策,慈善公益团体得到了较好的发展环境,团体数量又得到了提高,据1948年资料显
示,1946到1948年间青岛民间团体达287个,其中慈善团体、宗教团体和公益团体占有很大的比重,很多因战事一度停办的团体陆续恢复。⑥
二、民间慈善团体的特
1.这一时期,青岛民间慈善团体内部结构更为完善,运转机制更为规范和灵活
三网
从性质上来看,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是同乡会,如河北同乡会、胶州旅青同乡会、平度旅青同乡会等。同乡会性质的团体会员大都由他省来青移住的同乡组成,因此其宗旨皆为联络“同乡感情,相互扶持,发扬团结精神”,⑦特别是当同乡身陷困境时要积极解囊相助。二是红卍字会等国际组织,如世界红卍字会青岛分会、世界红卍字会青岛
妇女分会等。它们都是在一个较为成熟的机体上发展而来,因此其内部制度和机制更为先进,其救济思想和理念延承于当时其他国家和地区,大都以“促进世界和平,救济患难”⑧为宗旨。三是一般的慈善团体,如青岛惠民社、私立少怀托儿所、流亡女生辅导所等,它们大都有较强的针对性,或时间或空间上救助社会中沦为弱势的体。虽然不同的团体其宗旨不同,但都内在的遵循救济贫困同胞、民生的主旨,并在社会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会员制是青岛慈善组织的又一大特
在传统社会,慈善机构多为地方上的少数有力者所举办,缺乏广泛的众支持,难以整合民间资源。近代以后,各机构非常重视吸收会员,举凡有一技之长,各组织就尽可能吸收其中,既扩大了自身的影响,也有利于筹集资金。会员成为慈善团体存在的基本支撑,会员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着团体本身的发展及走向,因此,各慈善团体对于会员都有较高的要求。[1]63各团体一般会不定期征集会员,根据缴纳会费的多少,将他们分为(终身)普通会员、(终身)名誉会员、(终身)特别会员。以《世界红十字会青岛分会章程》为例,“(甲)普通会员凡经本会会员二人介绍每年纳会费五元以上者;(乙)终身普通会员会员一次纳会费三十六元以上者得为终身会员;(丙)名誉会员及终身名誉会员经会长认可有下列前三项资格之一者为名誉会员,合于第四项资格者为终身名誉会员:(一)年纳会费一百元以上者(二)年募会费五百元以上者(三)会员办事一年以上著有成绩者(四)一次交会费一千八百以上者……”①
慈善团体为发展其事业,扩大影响,一般都积极发展会员,结果容易使一些投机者、私人谋利者趁机混入,影响慈善团体的声誉。因此。一些团体对入会的人有着严格规定。例如《山东兖济旅青同乡会暂行章程草案》第五、第六条中规定,“凡本会会员负有调查及介绍新会员之义务;凡本会会员介绍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拒绝入会:(一)品行不端(二)素有嗜好者(三)有不法行为或有劣迹可证者。”②再如,《平度县旅青同乡会简章》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下列各项资格者可加入本会为会员:一、同乡人在本市农工商学各界有相当之职业,品行端正者;二、同乡人绅商学农寓居本市众望素孚
者。”③品德端正、声望良好成为各团体都遵循的一条选择会员的基本原则,慈善组织的总体质量有了基本保证。
另外,会员不仅在入会资格上被严格限制,而且各慈善团体还规定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见表1。
<img
src="pic.bookan/Ebook2/ebooks/14-236/14-236-1311/341.j pg" />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会员均享有同样的基本权利,如使用救济设施、享受扶助、职业介绍以及选举权等。从承担的义务上看则有:遵守会章、交纳会费及协助会所发展救济业务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交集在一起,他们所行使的权利保证和促进了其行使义务、献身慈善事业的热情和决心。
3.这一时期,青岛市民间公益慈善事业总体上发展态势良好,各种慈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7:23: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10838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团体   会员   青岛   发展   民间   同乡会   社会   时期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