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7.28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7.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管理
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通知
东府办〔2021〕3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
 
东莞市推动企业发展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上市后备企业认定
  第三章  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措施
  第四章  奖励流程及相关要求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相关系列文件精神,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打造东莞上市板块,扩大直接融资比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企业是指在我市依法商事登记的企业。本办法中所提及的上市后备企业是指注册地在东莞市,依据一定的基本条件和评价标准筛选出来,并经市政府发文确认的拟上市企业。
  第三条 进一步完善上市后备企业评审、认定、管理制度。 按照“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做强一批”的要求, 滚动建立上市后备企业队伍,构建企业上市平台,加速打造产业、产品、品牌优势,提升行业地位,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四条 加强对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分类指导。发展能力较强、创新能力较高的规模企业,要尽快纳入上市后备企业队伍,重点扶持培育;对基础较好但是规模偏小的企业, 要帮助引进战略投资伙伴增资扩股,壮大企业实力,鼓励企业通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 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利用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实现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对接;对上市后备企业要加快改制步伐,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与盈利能力,完成上市辅导,实现申报上市。
舞弊三角理论  第五条 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 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我市上市后备企业和已上市企业的认定、核实、奖励与管理工作,以及其他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第二章  上市后备企业认定
古典诗词百科描写辞典  第六条 上市后备企业认定的组织管理。对东莞市企业改制上市进行培育,实行政府统筹、自愿申报、严格审查、社会监督的原则。由企业所在园区、镇街经济发展部门(金融工作 部门)负责受理企业的申请,推荐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七条 上市后备企业认定的条件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登记设立,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并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满足如下财务指标要求之一的: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累计净利润不少于 1000 万元;
  2.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且营业收入不少于 5000 万元;
  3.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 1 亿元。
  (二)对于特定企业不符合上述财务条件,但满足中国证监会《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有关科创属性情形及相关证券市场对特定行业政策要求的,可酌情降低财务指标要求。
  (三)企业董事会已制定上市的具体计划,能提供前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具有保荐资质的券商、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其中一家或以上签订了上市辅导协议。
  (四)有关园区、镇街经济发展部门(金融工作部门)同意其申报上市后备企业,并出具推荐意见。
  (五)领导小组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上市后备企业认定的流程
中国纱线网纺织论坛  (一)拟上市企业向所属园区、镇街经济发展部门(金融工作部门)提出认定为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的申请。大村智
  (二)园区、镇街经济发展部门(金融工作部门)受理拟上市企业申请后,根据企业的实际及东莞市认定上市后备企业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出具是否同意推荐其为上市后备企业的初审意见。
  (三)园区、镇街经济发展部门(金融工作部门)初审后, 将拟上市企业申报资料及初审意见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单位和专家对企业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走访,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对复审合格的企业,经征求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意见后,对相关企业进行认定。
  (四)经领导小组认定的上市后备企业,须通过“中国·东 莞”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 5 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
映,办公室将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并出具调查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领导小组提请市政府审定并发文确认。
  本办法中行业主管部门是指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五)已向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并被正式受理或已在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的拟上市企业,不需经过现场初步评审、征求意见和公示,自动认定为上市后备企业,享受上市后备企业同等待遇;由企业直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备案,领导小组提请市政府发文确认。
  (六)申报企业未能完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上市后备企业认定条件,但经领导小组同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且经市政府批准的,可以认定为上市后备企业。
中国拟在建项目网报告格式  第九条 上市后备企业的服务管理
  (一)上市后备企业的服务管理期为六年(自企业被发文认定为上市后备企业起计算),进入上市后备队伍的企业,在服务管理期内,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困难的,相关职能部
门为其设立“绿通道”,实行“一企一策”,对于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审批,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应简化流程,特事特办;并提供办事优先服务,加快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应进行全程跟踪和积极协调,优先解决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分层管理制度,优先解决发展潜力较大、上市进程较快、需求较为迫切企业的问题,确保有限资源向优质企业倾斜。
  (二)进入上市后备队伍的企业因重大技术性难题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筹备上市的,企业或上市辅导机构应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相关线索提供给行业主管部门。市行业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取消其上市后备企业资格, 不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及财政支持。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可直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取消其上市后备企业资格。服务管理期满且在服务期内未向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或未经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或未有启动上市的实质性工作的企业不再享有上市后备企业资格。如需享有上市后备企业资格,企业需进行重新申请和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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