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贸易便利化水平测度

摘要:文章构建贸易便利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2011—2017年“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32个主要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借助扩展引力模型实证分析贸易便利化及其分项指标对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影响。结果表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总体较低,其中,西亚与东南亚国家相对较高,南亚与非洲国家普遍偏低,中国处于一般便利化水平;贸易便利化水平与自贸协定的签订等指标对中国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双边贸易有显著促进作用;贸易便利化各分项指标与中国农产品贸易流量呈正相关关系,且金融与电子商务影响系数最大。
关键词:“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贸易便利化;农产品贸易;引力模型中图分类号:F7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487(2021)05-0104-04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贸易便利化水平测度
敏1,2,吴晓芬1,2,邓建高1,范佳缘1
(1.河海大学商学院,南京211100;2.河海大学低碳经济与技术研究所,江苏常州213022)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2018B60014);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9ZZB003;19EYB004)
作者简介:王敏(1975—),女,四川泸州人,博士研究生,副教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与跨国投资。
吴晓芬(1996—),女,浙江嘉兴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贸易与低碳经济。邓建高(1974—),男,江西鹰潭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贸易网络与数据挖掘。范佳缘(1998—),女,浙江舟山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贸易与低碳经济。0引言
在全球经济格局进入新一轮调整的背景下,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升温,贸易摩擦频发,“贸易的非效率”障碍问题凸显。世界各国日益关注通过贸易便利化以降低贸易成本,贸易便利化成为实现贸易流量增长的重要路径。农产品贸易关乎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中国农产品贸易增长缓慢且存在地区分布不均、贸易结构单一等问题[1]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海丝”)沿线区域是我国农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和主要进口来源地,探讨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及其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对于改善中国农产品贸易形势,激发多边农产品贸易潜力和助力中国农产品贸易流量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测度,诸多学者进行了多样性的研究。Wilson 等(2003)[2]
建立了一个包含港口效率、海
关环境、政府监管和电子商务4个层面的指标体系测度APEC 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这一指标体系在之后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与延伸。随着相关研究持续深入,不少学者
在Wilson 等(2003)[2]
提出的评估体系基础上加入电子商务
和金融服务等指标进行评价
[3—5]
。国内外学者主要运用引
力模型及CGE 模型量化贸易便利化的影响效应
[6,7]
,部分
学者探究了贸易便利化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作用。孙林和倪卡卡(2013)[8]
研究认为提高因特网普及率和降低非关税壁垒盛行程度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具有显著促进作用。王自娜(2019)[9]
探究了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中国农产品
出口东盟国家的影响,发现市场准入、运输和基础设施制
约着中国农产品贸易发展。
通过文献回顾可知,贸易便利化相关研究不断丰富,但其评价体系尚未完全统一且针对细分行业的指标体系构建缺乏研究,同时现有文献仅从出口角度考察了贸易便利化对农产品贸易产生的影响。基于此,本文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分析视角出发构建贸易便利化水平指标体系,计算沿线主要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运用扩展引力模型实证分析贸易便利化对中国农产品双边贸易的影响,以期为提高中国及“海丝”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改善中国农产品贸易现状提供有效决策参考,为携手“海丝”沿线国家共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提供有益借鉴。1贸易便利化水平指标体系构建及测度1.1
指标选取
2005年诺贝尔医学奖从《贸易便利化协定》来看,贸易便利化的实质性义务涉及信息公布、预裁定、上诉或审查程序、货物放行与结关措施、进出口和过境手续等内容。本文借鉴Wilson 等
(2003)[2]
的指标体系构建思路,参考文献[10,11]的研究,构
建一个包括基础设施、海关环境、规制环境和金融与电子商务4个一级指标的指标体系。结合《贸易便利化协定》和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现状,进一步将贸易便利化指标体系细分为17个二级指标。与已有指标体系不同之处在于:考虑到“海丝”沿线贸易运输中海洋运输和航空运输的重要性,加入“港口设施”和“航空设施”两个指标;结合农产品贸易特点,综合考虑了农业政策成本的影响。就整个指标体系而言,主要从口岸设施、宏微观环
经济实证
DOI:10.ki.tjyjc.2021.05.022
境、制度有效性和技术普及度等方面考察了“海丝”沿线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能够反映贸易便利化的主要内容,具体指标见表1。
表1贸易便利化指标及权重
一级指标(权重:%)基础设施(21.89)
海关环境(26.59)规制环境(25.36)
金融与电子商务(26.16)
二级指标(权重:%)
公路设施(6.40)
铁路设施(4.06)
港口设施(6.13)
航空设施(5.30)
贸易壁垒盛行程度(5.91)
海关手续(7.07)
非常规支付与行贿(6.96)
清廉指数(6.65)
农业政策成本(5.15)
法律法规解决争端的效率
(6.98)
政策透明度(6.84)
司法独立性(6.39)
金融服务的可得性(4.69)
金融服务的可支付性(5.45)
最新技术的可获得性(5.40)
互联网普及率(5.51)
企业新技术采纳度(5.11)
取值
范围
1~7
1~7
1~7
1~7
1~7
1~7
1~7
1~100
1~7
1~7
1~7
1~7
1~7
1~7
1~7
1~100
1~7
指标说明
公路运输质量和效率
铁路运输质量和效率
港口运输质量和效率
航空运输质量和效率
关税壁垒是否盛行
海关手续繁琐程度
企业为获得通关许可而行贿程度
反映一国清廉程度
陈洪周农业政策对贸易的影响程度
使用法律解决争端的效率
政策的制定是否透明
司法是否能独立处理贸易冲突
金融服务获得的难易程度
国际结算支付的便捷性
最新技术获得的难易程度
代表技术水平和教育水平
代表商业技术利用率
1.2数据处理与权重确定
本文选取“海丝”沿线32个主要国家,除中国之外,还包括东南亚的菲律宾、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文莱、缅甸和新加坡;南亚的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和印度;非洲的埃塞俄比亚、埃及、博茨瓦纳、肯尼亚、莱索托、马达加斯加、毛里求斯、莫桑比克、南非和坦桑尼亚;西亚的阿联酋、阿曼、巴林、卡塔尔、科威特、土耳其、沙特阿拉伯和伊朗。基于2011—2017年数据测算贸易便利化水平,清廉指数来自透明国际发布的全球清廉指数(CPI),其他数据来自世界经济论坛的《全球竞争力报告》(GCR)。
考虑到二级指标数据的取值范围差异,采用线性变换法对数据进行指数化处理。设X
i
为二级指标的原始取
值,X max
i 为该指标可取的最大值,Y
i
是二级指标标准化
后具有可比性的数据,其取值范围为0~1,具体处理公式如下:
Y i =X
i
/X max
i
(1)
指标权重的确定方法通常有三种,第一种为简单均值法[12,13],第二种为直接借鉴他人研究成果中的
权重取值[14,15],第三种为利用主成分分析法或熵值法求出各指标权重[16,17]。其中,主成分分析法能够通过降维的方法提取少数成分解释主要数据对象,从而减少计算过程中主观因素对各变量权重分配的影响。本文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各二级指标赋予权重,一级指标权重等于其包含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采用SPSS软件计算得出各指标具体权重,见表1。
将计算得到的指标权重与相应指标规范值代入加权得出各国、各地区贸易便利化水平(TFI)。设i为一级指
标,W
i 为一级指标相应权重,Z
i
为一级指标规范值,则贸
易便利化综合评价模型为:
TFI=å
i=1
n
W
i
Z
i
(2)1.3测算结果及分析
根据上述测算方法,可计算出2011—2017年“海丝”沿线主要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以2011年、2017年为例,“海丝”沿线各国、各地区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如表2所示。参考曾铮和周茜(2008)[3]的评价标准,将贸易便利化水平划分为四个等级,得分在0.8以上为非常便利,0.7~0.8为比较便利,0.6~0.7为一般便利,0.6以下为不便利。
表22011年、2017年“海丝”沿线主要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
地区
东南亚
西亚
国家
新加坡
马来西亚
印度尼西亚
泰国
文莱
越南
菲律宾
柬埔寨
缅甸
平均水平
阿联酋
卡塔尔
巴林
沙特阿拉伯
阿曼
土耳其
科威特
伊朗
平均水平
TFI2011
0.876
0.721
0.530
0.581
0.636
0.500
0.482
0.500
0.363
0.576
0.753
0.738
0.708
0.723
0.688
0.594
0.597
0.477
0.660
TFI2017
0.870
0.720
0.585
0.582
0.549
0.511
0.491
0.450
0.374
0.570
0.798
0.746
0.683
0.665
0.634
0.581
0.550
0.514
0.646
地区
非洲
南亚
东亚
国家
南非
毛里求斯
博茨瓦纳
肯尼亚
埃及
坦桑尼亚
埃塞俄比亚
莫桑比克
马达加斯加
莱索托
平均水平
印度
斯里兰卡
巴基斯坦
孟加拉国
平均水平
中国
TFI2011
0.651
0.615
0.615
0.512
0.544
0.478
0.474
0.465
0.415
0.432
0.520
0.559
0.595
0.495
0.471
0.530
0.607
TFI2017
0.614
0.611
0.579
0.562
0.550
0.488
0.477
0.426
0.403
0.393
0.510
0.603
0.535
0.503
0.479
0.530
0.625
从贸易便利化整体水平来看,以2017年为例,“海丝”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总体较低,只有新加坡
得分超过0.8,属于贸易非常便利国家,具有显著贸易优势。阿联酋、卡塔尔、马来西亚3国属于贸易比较便利国家,巴林、沙特阿拉伯、阿曼、中国、南非、毛里求斯、印度7国属于贸易一般便利国家。还有21个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没有达到0.6,属于贸易不便利国家,占“海丝”沿线主要国家数量的65.63%。
从“海丝”沿线国家间贸易便利化水平差异角度分析,国家间便利化水平差异显著,得分最高的新加坡(0.870)与得分最低的缅甸(0.374)相差0.496。同时,不同地区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也存在一定差距,西亚地区贸易便利化水平相对较高,2017年西亚国家平均贸易便利化水平为0.646。东南亚地区平均贸易便利化水平为0.570,南亚与非洲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普遍较低,贸易便利化建设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多样性反映出中国与沿线国家间农产品贸易开展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阻力。
从时间尺度来看,2011—2017年,东南亚、非洲与西亚地区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分别下降了0.006、0.01、0.014,南亚地区贸易便利化指数基本持平,中国便利化水平上升0.018。总体来说,“海丝”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变动较小,未能实现明显改善,亟须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沿线国
家贸易便利化水平。
2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2.1模型设定及变量选取
引力模型的基本思想来源于万有引力定律,Tinbergen (1962)[16]和Poyhonen(1963)[17]将其运用于贸易流量分析,发现经济规模对贸易流量产生积极影响,地理距离对贸易流量产生负面影响。Linnemann(1966)[18]引入人口数量与优惠贸易安排两项变量,进一步扩展了引力模型的应用,其他学者根据各自的研究需求加入不同变量进行实证分析。贸易引力模型的一般表达式为:
M
ij =α
Yα1
i
Yα2
j
Dα3
ij
Aα4
ij
(3)
其中,M
ij 为i国和j国之间的贸易流量,Y
i
、Y
j
分别
代表i国和j国的生产总值,D
ij 代表两国之间的距离,A
ij
为其他影响因素,α
0至α
4
为待估系数。为防止回归过程
中出现异方差,通常对模型两边同时取对数,并加入随机误差项ε
ij
,得到如下公式:
ln M
ij =α
1
ln Y
i
2
ln Y
j
3
ln D
ij
4
ln A
ij
ij
(4)
结合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间农产品贸易特征,本文借鉴已有研究方法对基本贸易引力模型作出一定扩展,将贸易便利化水平作为核心变量,加入人口数量及是否存在共同边界和签订自贸协定两个虚拟变量,得到拓展的贸易引力模型:
ln Y
t =α
1
ln GDP
jt
2
ln POP
jt
3
ln DIS
j
4
ln TFI
jt
5BOR
j
6
FTA
j
ij
(5)
其中,Y
t
代表中国在t时期与“海丝”沿线国家之间的
农产品贸易额,α
0为常数项,α
1
至α
6
为各变量的影响系
数,ε
ij
为随机误差。其他各变量的具体含义及预期符号见表3。
表3各变量含义、预期符号及理论说明
变量
GDP
jt
POP
jt
DIS
j
TFI
jt
BOR
j
FTA
j
具体含义
j国t年的GDP
j国t年的人口总量
中国与j国首都间距离
j国t年的贸易便利化水平
中国与j国是否存在共同
边界,若是则取值为1,否则
为0
中国与j国是否已签订自贸
协定,若是则取值为1,
否则为0
预期
符号
+
-
+
+
+
理论说明
GDP水平代表国家的经济规模,GDP
越大,农产品供给规模与市场需求越
大,推动贸易流量增长
人口越多,一方面会增加农产品需求,
增加贸易额;另一方面则会使生产
结构更加完善,减少对外贸易
距离越远,货物运输成本越高,阻碍
贸易开展
贸易便利化水平越高,国际贸易成本
下降,推动贸易流量增长
若两国存在共同边界,物流成本相对
下降,推动贸易流量增长
若两国签订自贸协定,可以产生贸易
创造效应,推动贸易流量增长
2011—2017年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的农产品双边贸易额数据来源于UN COMTRADE(SITC Rev.4)数据库。各国历年GDP、人口数量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各国首都间距离及是否存在共同边界来源于CEPII数据库,是否与中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数据来源于中国自贸区服务网,贸易便利化水平由前文测算所得。
2.2实证检验结果及分析
2.2.1全样本检验与分析
本文选取2011—2017年中国与“海丝”沿线32个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流量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实际可得总样本数224个,运用Eviews10.0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综合检验,结果见表4。为防止出现异方差和伪回归,对除虚拟变量以外的变量取对数形式,并采用LLC检验方法对除不随时间变动的距离变量与虚拟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结果显示各变量一阶平稳。通过Hausman检验得到P值为0.064,因此固定效应不可用。由于混合效应模型的方程拟合度(0.943)大于随机效应模型(0.455),且混合效应模型检验结果更加显著,选用混合效应模型对样本数据进行回归分析。
为检验模型是否稳健,逐步引入解释变量进行回归。首先引入GDP、人口数量以及贸易便利化水平变
量,在此基础上依次加入是否存在自贸协定、距离以及是否存在共同边界变量,探究不同因素对中国农产品贸易产生的影响。表4逐步回归结果
C
GDP
jt
POP
jt
TFI
jt
FTA
j
DIS
j凌家滩
幸福交响曲
BOR
j
调整的R2
F值
模型1
-0.496***
(-2.208)
0.479***
(9.573)
0.607***
(12.897)
1.595***
(3.910)
0.906
696.600
模型2
-0.881***
(-4.991)
0.448***
(12.499)
0.586***
苗建中
(15.952)
1.354***
(4.431)
1.465***
(25.854)
0.937
809.063
模型3
-130.666***
(-6.457)
0.440***
(13.936)
0.580***
(17.987)
1.433***
(4.804)
1.518***碳世纪
(27.887)
14.912***
(6.411)
0.936
653.553
模型4
-127.823***
(-6.205)
0.438***
(13.908)
0.584***
(17.786)
1.410***
(4.709)
1.522***
(28.423)
14.584***
(6.159)
-0.047
(-0.714)
0.927
582.462注:括号内为t统计量,***、**、*分别代表在1%、5%、10%的水平下显著。下同。
模型1是基本形式的回归,模型2至模型4依次引入
变量:FTA
j
、DIS
j
和BOR
j
。BOR
j
的回归结果与预期情况不符,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是因为随着现代陆运、航运、海运交通及物流业的不断发展导致周边国家失去了一定的运输成本优势,且由于某些国家边界纠纷的存在使得共同边界反而成为阻碍贸易的因素之一。综合看来,模型2的回归效果最为合理,得到贸易引力模型回归方程:
ln Y
j
=-0.881+0.448ln GDP
jt
+0.586ln POP
jt
+1.354ln TFI
jt
+1.465ln FTA
j
ij
(6)模型2的可决系数为0.937,说明模型拟合度较好,各解释变量检验结果显著且符合预期。具体来看,贸易便利
化水平对中国农产品贸易产生显著正向影响,回归系数为1.354,表明贸易便利化水平每提高1%,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间农产品贸易流量将会增长1.354%。根据贸易成本理论,通过提高农产品运输效
率、简化海关程序、加强法律规范管理和改善营商环境等措施能够大大降低贸易成本,形成贸易乘数效应,从而推动农产品贸易发展,因此提高“海丝”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是实现中国农产品贸易流量增长的有效途径。尽管“海丝”贸易便利化水平参差不齐,但近年来贸易便利化建设已被沿线大多数国家提上议程,贸易谈判与沟通的广度和深度持续增加,提高了沿线国家的贸易自由程度,有利于中国农产品贸易流量的提高。
“海丝”沿线国家的GDP对中国农产品贸易产生一定正向影响。GDP反映了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购买能力与农业生产水平,GDP越高,代表一个国家能够提供的出口农产品越多,具有更高水平的进口农产品购买力,对农产品贸易有较大促进作用。人口数量对中国与沿线国家间农产品贸易产生正向影响,这是由于一个国家的人口越多,农业生产规模越大,农产品消费的需求也越大,因此农产品的供给水平和市场规模也会相对提高。签订自贸协定与中国农产品贸易流量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自贸协定的签订有利于中国加强与合作国家之间的经贸交流,降低农产品贸易壁垒,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海丝”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合作,从而明显提高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流量。
2.2.2分项指标检验与分析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合理分配资源从而推动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必须探究贸易便利化分项指标对中国农产品贸易产生的差异化影响,以便为“海丝”贸易便利化建设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建议。将式(6)中的贸易便利化指标(TFI
jt
)分别
替换为基础设施(INF
jt )、海关环境(CUS
jt
)、规制环境
(REG
jt
)、金融与电子商务(FIN2)4个一级指标,分项指标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
表5分项指标回归结果
变量INF
jt CUS
jt REG
jt FIN
jt 回归系数
0.659
0.894
0.636
1.172
标准差
0.169
0.287
0.254
0.302
t值
3.911***
3.112***
2.498***
3.879***
调整R2
0.941
0.933
0.932
0.916
由表5可知,各方程拟合程度较好,4个一级指标对中国农产品贸易流量产生的影响显著并呈一定异质性。具体来看:(1)金融与电子商务回归系数为1.172,对中国与沿线国家间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最为明显。这主要是因为金融环境的改善与互联网的普及改变了以往使用纸质文件的低效模式,提高了信息处理的效率,缩短了订单处理与交付的时间,促进了口岸跨部门沟通。因此,“海丝”沿线国家金融环境的改善与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有助于中国开展更便捷的农产品贸易交流,我国在推动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建设时也应优先关注金融与电子商务水平的提升。(2)海关环境指标的回归系数为0.894,海关环境一方面涉及海关程序的简化,繁复的海关程序使得农产品在海关长时间滞留,更易影响农产品质量,简化通关手续可以降低农产品交付延误的可能性,减少企业贸易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另一方面涉及贸易壁垒盛行程度,贸易壁垒越盛行,企业为了成功通关而付出的额外通关费用越多,越易增加企业运营成本,降低贸易效率。因此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减少通关障碍可以有效降低企业贸易成本,增加农产品贸易流量。(3)基础设施指标回归系数为0.659,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越完善,则农产品运输成本越低,运输速度越快,可以提高农产品企业贸易效率。“海丝”沿线部分国家的基础设施状况还比较落后,援助落后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加强互联互通,有助于中国农产品贸易的进一步发展。(4)规制环境相对于其他一级指标来说,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较小,但仍有一定的积极影响。跨境过程中行政与司法部门腐败程度的降低与贸易政策制定透明程度的提高可以有效减少贸易企业被迫支付的不正当费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农产品贸易流量增长。
3结论
本文基于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主要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测度,实证分析贸易便利化水平及其分项指标对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海丝”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总体较低,新加坡贸易便利化水平最高,同属东盟的缅甸水平最低。各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差距较大,西亚和东南亚地区贸易便利化水平相对较高,南亚与非洲地区贸易便利化水平普遍偏低,中国处于贸易一般便利化水平。
第二,提升“海丝”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有显著正向影响,同时自贸协定的签订、人口数量以及GDP发展水平对中国农产品贸易有一定积极影响,自贸协定的签订对中国农产品贸易流量的影响程度最高。
第三,贸易便利化4个分项指标对中国农产品贸易均有积极促进作用,其中,金融与电子商务对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产生的积极影响最大。这表明随着经济发展,先进的信息技术水平和完善的金融服务机制在国际贸易领域中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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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柳青)
摘要:文章基于新型城镇化的内涵,以协同论的思想和产业结构演进理论为依据,在阐述城镇化与产业
结构之间协调发展重要性的基础上,构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区域城镇化与产业结构交互作用下的子系统,运用熵值法确定两大子系统的综合发展水平,构建协调发展模型,进而评价城镇化与产业结构发展的协调状况。以“一带一路”重要节点的海南省为主要研究对象,衡量海南省2009—2018年城镇化与产业结构协调度的动态变化,在此基础上应用灰系统理论对海南省城镇化与产业结构未来的协调发展水平进行了预测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优化;协调发展中图分类号:F29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487(2021)05-0108-04
新型城镇化与产业结构优化协调发展实证研究
黄海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武汉430073)
作者简介:黄海立(1976—),男,广西宁明人,博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企业运营管理、区域经济管理。
0引言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新型城镇化的内涵是信息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相互协调,其内涵决定了城镇化只有与产业结构相协调才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从新型城镇化的内涵来看,区域城镇化与产业结构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与优化影响着城镇化水平及质量,反之城镇化的发展也影响和推动着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城镇化过程的重要内容实质上是第一产业从业人口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第一产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逐渐降低、第二和第三产业比重占主导地位的动态变化过程。城镇化与产业结构优化
之间协调发展水平的高低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健康和可持
续发展。
在城镇化与产业结构关系方面,已有不少研究成果[1—7]。尽管学者们在城镇化与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关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进一步梳理发现,这些研究仅从一般意义上的城镇化发展层面关注二者之间的协调关系,没有从新型城镇化的背景出发进行研究和评价,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城镇化与产业结构协调关系的研究缺乏现实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以“一带一路”倡议为重点,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海南省是国家批准建设的中国特自由贸易港,因此对海
经济实证
DOI:10.ki.tjyjc.2021.0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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