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基础设施拓展工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按照省科协、省财政厅《“科普基础设施拓展工程”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为搞好“科普基础设施拓展工程”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男性自卫慰器自己制作第二条 “科普基础设施拓展工程”推荐范围是:在命名有效期限内被中国科协认定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和山东省科协认定的全省科普教育基地以及各市科协认定的市级科普教育基地。
第三条 对“科普基础设施拓展工程”评定的星级科普教育基地实行五星级动态管理,最低一星,最高五星。
第二章 一星级科普教育基地评定标准
第四条导播系统 申报条件: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科普教育基地都可申报一星级科普教育基地。
第五条 评定标准:
(一)基地所在单位重视科普工作,具备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将科普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二)具备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场馆和社会公共场所类基地(含行业科技展馆、自然科学博物馆、地质公园等)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面积不少于500m2;学校、科研院所和生产设施类基地(含实验室、科研院所、企业生产线等)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面积不少于100m2。 (三)具备开展科普活动的专兼职工作队伍。
(四)具有完备的开放制度,场馆和社会公共场所类基地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80天;学校、科研院所和生产设施类基地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20天。
(五)能够提供保障开展科普活动所需的经费。
(六)自觉接受省、市科协和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 二星级科普教育基地评定标准
第六条 申报条件:被中国科协认定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省科协认定的全省科普教育基地可直接申报评定二星级科普教育基地。市级科普教育基地需认定命名三年以上,或者通过一星级科普教育基地评定一年以上。
第七条 评定标准:
(一)基地所在单位重视科普工作,具备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将科普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及表彰奖励范围。
(二)具备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场馆和社会公共场所类基地(含行业科技展馆、自然科学博物馆、地质公园等)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面积不少于1000m2;学校、科研院所和生产设施类基地(含实验室、科研院所、企业生产线等)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面积不少于300m2。
(三)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专兼职工作队伍,有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3人以上。
(四)具有完备的开放制度,保证开放时间、开放内容和受众人数。场馆和社会公共场所
类基地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100天;学校、科研院所和生产设施类基地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0天。
(五)将科普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并落实到位。
(六)光固化剂能够利用自身科普资源,运用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各类科普教育活动。如安排专人讲解和指导;设计制作用于科普宣传的挂图、展板、录像片、宣传册、网站(页)等。每年能够组织各类科普活动4次以上。
(七)自觉接受省、市科协和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章 三星级科普教育基地评定标准
第八条 申报条件:被中国科协认定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省科协认定的全省科普教育基地,或者已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的科普教育基地可申报评定三星级科普教育基地。
第九条 评定标准:
(一)基地所在单位重视科普工作,具备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将科普工作列入本单
位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及表彰奖励范围。
智能对话娃娃(二)制定单位科普工作规划,将科普工作与单位发展有效衔接。
(三)具备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场馆和社会公共场所类基地(含行业科技展馆、自然科学博物馆、地质公园等)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面积不少于2000m2;学校、科研院所和生产设施类基地(含实验室、科研院所、企业生产线等)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面积不少于400m2。
(四)拥有一定数量的主题内容明确、形式多样的科普展教资源,有用于开展科普活动和科普教育的展品、设备、设施或者用于与观众互动的科普器材。一次性可容纳观众50人以上,每次参观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
(五)仿形切割机有相应部门负责本单位科普活动的组织、规划和实施。拥有15名以上的专兼职科普工作者或志愿者。
(六)将科普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并落实到位。每年用于开展或补贴科普活动所用经费不少于8万元。
(七)具有完备的开放制度,保证开放时间、开放内容和受众人数。场馆和社会公共场所类基地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120天;学校、科研院所和生产设施类基地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5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