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内残余气体(液体)处理操作规程

为了确保气瓶内残余气体(液体)在处理过程的正常进行,使残余气体的处理过程,既不会发生事故,也不会造成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凡需将瓶内气体放空排净时,均应按本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处置
一. 一般工业气体(氧、氮、氩、氦、二氧化碳等)的废弃处置
(1) 可将这类气体直接排放至室外空气中,但决不可将它们排放在易引起空气中氧含量富集或贫乏的区域内;
(2) 固化闪电之源当将瓶内气体作放空处理时,操作人员应立于瓶阀出气口的侧面,打开瓶阀时应缓慢,开度要适当,以免瓶内气体流出过快,造成气瓶倾倒伤人;
(3) 瓶内气体全部放出后,应将瓶阀关闭,气瓶须经进一步处理后方可重新充装相应的气体。
二. 氢气的废弃处置
双模卡一般情况,严禁在室内排放氢气。可将需废弃的氢气连接在一放空管上,并将放空管的另一端接至室外高出屋脊1m以上,并在管口处设置阻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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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灯三. 其他易燃气体的处置保健油
可用燃烧法加以处置。
四. 对于其他气体的废弃处置,应查阅相关气体的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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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4:55:3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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