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的操作规程

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的操作规程
执行国标代号:GB/T211——2007
适用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操作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以方法A1作为仲裁方法。
方法提要
方法B2:在空气流中干燥
    称取一定量的粒度<13mm(或<6mm)的煤样,于(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试剂
4.1  变硅胶
4.2  无水氯化钙
仪器设备(方法B2
5.1  空气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能控制温度在(3040)℃和(105110)℃范围内。
5.2  浅盘:由镀锌铁板或铝板等耐热、耐腐蚀材料制成,其规格应能容纳500g煤样,且单位面积负荷不超过1g/cm2
5.3  玻璃称量瓶:直径70mm,高(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5.4  分析天平和电子天平:感量0.001g
5.5  工业天平:感量0.1g
5.6  干燥器:内装变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样品
6.1  粒度<13mm的全水分煤样,煤样不少于3kg;粒度<6mm的煤样,煤样不少于1.25kg
6.2  在测定全水分之前,应首先检查煤样容器的密封情况。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
6.3  称取煤样之前,应将密封容器中的煤样充分混合至少1min
测定步骤
7.1  方法B2(空气干燥法)
7.2  粒度<13mm煤样的全水分测定
7.2.1  在预先干燥和已称量过的浅盘内迅速称取粒度<13mm的煤样(500±10g,(称准至0.1g),平摊在浅盘中。
7.2.2  将浅盘放入预先加热到(105110)℃的空气干燥箱中,在鼓风条件下,烟煤干燥2h,褐煤和无烟煤干燥3h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5:22:5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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