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
1 企业基本情况
[1.单位地址 2.环路位置 3.中心经度 4.中心纬度]:单位地址是指申报单位所在地址,应具体到县(市、旗、区)、乡(镇)、街(村)和门牌号码,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环路位置指该单位位于几环路内,如该单位位于三、四环路之间,则填写四环路内,处于目前建成的环路之外的,暂时填写其他。中心经度、纬度填入申报单位所在的中心经度、纬度。
[6.总占地面积]:按实际情况填写,单位为平方米。
[7.联系人 9.电话/传真 10. 11.通讯地址 13.]:申报单位环保联系人姓名和单位环保机构办公电话/传真(含地区码)和地址,及经邮政部门认可的办公通迅地址和。
    [8.所在流域]:指企业所在的水体流域的名称(如××沟、××河、××港、××江、××塘、××海等)。各单位必须将排入的水体按照统一给定的编码填报。其中,流域编码由10位数码组成,
8位是是全国环境系统河流代码,详见《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第2卷》(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海域代码分别是:1-渤海,2-黄海,3-东海,4-南海。
[12.投产(开业)日期]:指申报单位投入生产、使用、营业日期。如有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的,以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起始日期为准。
[14.单位类别]:按照《单位类别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5.登记注册类型]:按照《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6.隶属关系]:按照《隶属关系代码表》(GB/T 12404-1997)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7.行业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表》(GB/T 4754-2002)的规范填写行业小类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8.开户行 19.帐号]:填写申报单位财务基本账户的信息。
[20.所属工业开发区]:按照《北京市工业开发区名单》填写;不在工业开发区内的,填写“
无”。
[21.污水处理方法]:污水处理方法主要分为物理处理、生物处理、化学处理、物理化学处理和生化处理等方法。填报单位将本处理厂采用的主要处理方法填入表中。
[22. 污水处理能力(吨/日)]:按已建设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填报。
[23.重点级别]: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实际情况选择划“”。
[24.污水处理级别]:按处理程度污水处理(主要是城市生活污水和某些工业废水)一般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一级处理是以物理处理为主体的处理工艺。指去除污水中的漂浮物和悬浮物的净化过程,主要为沉淀。二级处理是以生物处理为主体的处理工艺。指污水经一级处理后,用生物处理方法继续去除污水中胶体和溶解性有机物的净化过程。三级处理是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所不能完全去除的污水中的污染物的处理工艺。一级强化处理归入一级处理。
[26.污水处理设施类型]:选择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区污[]水集中处理装置或其他,在“”内划“√”。
[27.锅炉数 28.锅炉总蒸吨数]:按实际情况填写,不含已报废的。
[29.再生水生产能力(万吨/日)]:指经过深度处理后污水的生产能力。
[30.工业废水占比]: 指接纳的污水中工业废水所占的比例。
[31.污水治理设施数]:按实际情况填写,不含已报废的。
[32.废气排口数量 33.废水进口数量 34.废水排口数量]按实际情况填写
2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基本情况
注意:每个在线装置填写一行,逐台填写。
[1.编号]:按顺序填写,不够的可附表填写。
[2.自动监控设施名称]:根据该自动监控设施名称填写。
[3.规格型号]:根据自动监控设施的规格型号填写。
[4.类别]:指污水、废气。
[5.监测项目]:根据该自动监控设施所监测的污染物填写,监测多个污染物的,均需注明。
[6.投入使用时间]:指该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正式投入使用的时间。
[7.运行费用(万元/年)]:根据自动监控设施年实际运行费用填写。
[8.备注]:其它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栏中填写。
3 废水污染物基本情况
1)进水口基本情况
[4.污染物名称]:系统选择项,按照《水体污染物编码》中污染物名称填报。
[5.设计进水浓度限值]:申报单位按照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容填报。
2)排水口基本情况
注意:有两个及以上排放口的应逐口填报,填报纸质报表的可另加附页。
[1.排放口编号]: 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报。
[2.排放口名称]:填入申报单位的排放口名称。
[3.排放口位置]:描述排放口的具体位置。
[4.经度 5.纬度]:按排放口所在位置经度、纬度填写。
[6.排放去向]: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排放去向代码表》填报。
[7.水体名称]: 系统选择项,填入该废水排放口实际排入的海或江河湖库具体名称,纸质报表应与系统中《水体/流域代码表》的选择一致。
[8.污水排放规律]: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污水排放规律代码表》填报。
[9.功能区类别]: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水域功能区类别代码表》填报。
[10.污水处理厂]:排放去向为污水处理厂的,须填写排入污水处理厂名称。
[11.污染物名称]: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水污染物名称代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报。
[12.执行标准文号]: 按照(1国家排放标准2地方排放标准3行业排放标准)填入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执行的相应类别编号。
[13.标准值]: 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1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对应污染物是否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4 废气污染物基本情况
注意:有两个及以上排放口的应逐口填报,填报纸质报表的可另加附页。
[1.排放口编号]: 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报。
[2.排放口名称]: 填入申报单位的排放口名称,有两个以上排放口的应逐口填报,填报纸质报表的可另加附页。
[3.排放口位置]: 描述排放口的具体位置。
[4.经度  5.纬度]:按排放口所在位置经度、纬度填写。
[6.废气排放规律]: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废气排放规律代码表》填报。
[7.功能区类别]: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代码表》填报。
[10.排放口高度 11.出口内径]:按排放口实际高度、出口内径填写。
[12.燃烧设备用途]:在生产经营或冬季采暖上,按用途分别划“√”(两项都有的全划)。
[13.燃烧方式]:按照《燃烧方式代码表》进行填写。
[14.污染物名称]: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报。
[15.执行标准文号]: 按照(1国家排放标准2地方排放标准3行业排放标准)填入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执行的相应类别编号。
[16.标准值]: 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17.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对应污染物是否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5 锅炉、窑炉、茶浴炉、大灶等设施基本情况
注意:每个设施填写一行,逐台填写。
[1.编号]:按顺序填写,不够的可附表填写。
[2.设施名称]:指锅炉、窑炉、茶浴炉、大灶等。
[3.规格型号]:根据设施的规格型号填写。
[4.单台出力]:指锅炉的单台出力。
[5.地点]:指锅炉、窑炉、茶浴炉、大灶等所在位置,如同一个单位内有两处设施的,应区分并注明。
[6.用途]:指生产、生活、备用。
[7.使用燃料名称]:按照《燃料分类代码表》填写。
[8.燃料年用量]:固体和液体燃料以吨为单位,气体燃料以立方米为单位。
[9.运行时间]:指该设备年运行时间。
[9.排向的排口名称及编号]:根据该设备对应的排放口填写。
[11.治理设施名称及编号]:根据该设备对应的治理设施填写。
[12.在线装置名称及编号]:根据该设备对应的在线装置填写。
[13.备注]:其它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栏中填写。
6 边界噪声基本情况
[1.编号]:按顺序填写,不够的可附表填写。
[2.测点名称、3.位置]:指申报单位边界噪声测点名称及位置描述。
[4.噪声源名称]:指该测点产生噪声源的名称。
[5.噪声源性质]: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噪声源性质名称代码表》填报。
[6.功能区类型]: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噪声功能区名称编码表》填报。
7 固体废物基本情况
[1.编号]:按顺序填写,不够的可附表填写。
[2.固体废物名称]:指申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状、半固体状和高浓度液体状废弃物的名称,该项为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和类别代码》或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分类分别填报。
[3.是否危险废物]: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8 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注意:每个污染治理设施填写一行,逐台填写。
[1.设施编号]:按顺序填写,不够的可附表填写。
[2.治理设施名称]:填写申报单位主要的污水、废气、固体废物整套治理设施名称。
[3.治理类型]:分别填写“污水”、“废气”、“固体废物”。
[4.处理方法]:污水处理方法根据《污水处理方法代码简表》按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物理化学处理法、生物处理法、组合工艺处理法等类别填写具体的处理方法;废气处理方法按《除尘、脱硫方法代码表》或《工艺废气净化方法代码表》进行填写;固体废物处理方法按《固废处置方法代码表》进行填写。
[5.设计处理能力]:按设计的污染处理能力填写。
[6.处置污染物名称]:指该治理设施直接处理的污染物名称,处理多种污染物的,均需注明。
[7. 投加药剂名称]指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必须投加的各种药剂名称。如:废水处理设施使用的药剂有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NaOH、硫酸、硫酸铝、氯化铁、硫酸亚铁等;废气处理设施使用的药剂有尿素、氨水、液氨、石灰石等。
[8. 药剂使用量] :指投加药剂的年使用量。
[9.副产物名称]:副产物指报告期内企业通过污染治理设施实际产生的副产物量,例如炼油硫磺回收、焦化硫磺回收、烟气制酸产生的硫磺、硫酸以及石灰石/石膏法脱硫产生的脱硫
石膏、吸附法处理VOC产生的废吸附剂(活性炭)等。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10:18: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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