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托付方: 受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恳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签 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合同内容:
二、工程量、承包方式及价格
1.工程量:合同暂定玻璃幕墙 ㎡,具体以甲乙双方共同测量的实际工作量结算。(标书 范围之外工作量按实际协商另计算结算、变更局部依据难度考虑单价)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一次性验收通过。
3.合同价格:
⑴半隐框玻璃幕墙合同总价 元/㎡
①半隐框幕墙暂定工程量 ㎡,单价 元/㎡;
⑵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
⑶合同单价为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施工图未完善局部及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内容包含图纸设计与审核、材料选购、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协调、测量放线、材料检验试验、器具机械、现场施工、材料二次搬运、抢工措施、安全生产、材料检测费、幕墙三项物理性能检测费用、〔半〕成品保护、质量保证与修理、利润、税金等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所涉政策性文件 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等合同明示或示意的全部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⑷合同单价含与总包单位的施工协作费。
三、施工工期
1.进场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任何因乙方缘由造成的延误均由乙方自行担当,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必需在甲方规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开工预备,并向甲方及总包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
3.甲方现场治理 ( : );乙方工程经理: ( : )。
四、付款方式 1.幕墙构架施工完成,经甲方、监理和总包方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价的 %。
2.幕墙玻璃安装工程完毕,经甲方、监理和总包方验方合格,付至合同总价的 %。
3.综合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价的 %。
4.工程审计完成后付至决算价的 %。
5.余 %作为质量保证金,以综合验收合格满一年、质量无问题后付清。
6.在任何状况下,如本工程被觉察与合同规定的质量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的任何款项。
7.乙方超出合同及设计图纸要求自行增加的工程量,以及因自身缘由造成返工的工程量,
甲方 不予支付。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 万元〔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中工期保证金 万元、质量保证金 万元、安全文明生产保证金 万元。假设乙方依据合同完成产品制作、安装施工和质量验收后,甲方无息退还。
六、施工地点
1. 施工现场。
2.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合同所需材料的现场卸载和保管均由乙方负责,具体各栋楼的位置由乙方与总承包单位协商确定。 3.合同产品在到达工地现场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担当交货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