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及方法

著录项
  • CN200610167374.8
  • 20061231
  • CN101211450
  • 20080702
  • 李书勋
  • 李书勋
  • G06Q40/00
  • G06Q40/00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A-1002室
  • 中国,CN,北京(11)
  • 北京金之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朱黎光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及方法,包含信息导入系统、票证稽核系统和各税管员终端设备,信息导入系统分别与税务总局的稽核系统和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连接并导入税务总局的信息和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信息,各税管员终端设备均与票证稽核系统连接,票证稽核系统中含有的数据分析检验分配装置对导入票证稽核系统的税务总局的稽核系统信息和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纳税人信息进行分析检验并将数据信息按照税管员识别码分配至各税管员终端设备中各税管员帐户内,各税管员终端设备设有警告提示模块。这样的系统共享并整合税务总局稽核系统和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信息,中间环节少、效率高、比对错误率低、避免人力资源浪费。
权利要求

1.一种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其特征在于:包含信息导入 系统、票证稽核系统和各税管员终端设备,所述信息导入系统分别与税 务总局的稽核系统和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连接,所述各税管员终端设 备均与票证稽核系统连接,所述税务总局的稽核系统的稽核比对结果信 息通过信息导入系统中的第一导入信息装置导入票证稽核系统,所述中 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信息通过信息导入系统中的第二导入信息装置导 入票证稽核系统,所述票证稽核系统中含有数据分析检验分配装置,所 述数据分析检验分配系统对所述导入票证稽核系统的税务总局的稽核系 统的稽核比对结果信息和所述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纳税人信息进行 分析检验并将所述数据信息按照税管员识别码分配至所述各税管员终端 设备中各税管员帐户内,所述各税管员终端设备中设有警告提示模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其特征在 于:所述票证稽核系统还设有接受反馈信息模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验系统,其特征在 于:所述票证稽核系统设有一数据核查结果统计模块。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验系统,其特征在 于:所述票证稽核系统设有一导出所述数据分析检验装置分析检验的分 析报告模块。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验系统,其特征在 于:所述各税管员终端设备中还设有时限设定和时限监控模块。

6.一种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权利要求 1至5任一所述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验系统,并包括以下步骤:

A.将所述税务总局的稽核系统中的稽核比对结果信息导入所述票证 稽核系统;

B.将所述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导入所述票证稽核系统:

C.使用所述票证稽核系统中的数据分析检验分配装置对所述A步骤 与所述B步骤中导入的数据信息进行检验分析;

D.所述数据分析检验分配装置将步骤C中分析过的信息按照纳税人 识别码分配至各税管员帐户内;

E.各税管员在各税管员终端设备上核查分配至其帐户内的异常和正 常发票稽核比对结果信息并将核查结果报表通过接受信息反馈模块反馈 至票证稽核系统。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方法,其特征在 于:使用所述票证稽核系统中的数据分析检验分配装置对所述A步骤与所 述B步骤中导入的数据信息进行检验分析具体步骤为:

a.所述数据分析检验分配装置按照发票号码的大小顺序将发票号码 及相应的发票代码与所述票证稽核系统中已经存在的发票号码和发票代 码进行比对,当所述票证稽核系统中存在与之相匹配的发票号码和发票 代码时,则分析检验下一条发票记录;

b.当比对的结果是所述票证稽核系统中没有相同的发票号码和发票 代码时,则将该发票记录中存储的纳税人识别码与从所述中国税收征管 信息系统中导入的纳税人识别码进行比对,在用匹配的纳税人的信息中 的主管税务机关识别码和税管员识别码与所述票证稽核系统中的税务机 关识别码和税管员识别码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就将该发票记录分配 至与之相匹配的各税管员终端设备上该税管员帐户内,若匹配不成功, 则记录为无主票。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方法,其特征在 于:所述税务总局的稽核系统将反馈至票证稽核系统中的审核结果报表 导入税务总局的稽核系统。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方法,其特征在 于:所述数据审核分为管理部门审核、法规科审核、稽查部门审核、审 核完成。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方法,其特征在 于:所述各税管员在税管员终端设备登陆后,进入其本人税管员帐户内, 所述票证稽核系统中的警告提示模块运行,提示税管员有更新的需要审 核的发票,同时各税管员终端设备中的时限设定和时限监控模块运行提 醒税管员审核发票的时限和对正在进行审核的发票进行时限监控。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审核检查系统,特别是涉及一种发票及抵扣凭证审 核检查系统。

本发明还涉及使用上述系统对发票及抵扣凭证进行审核检查方法。

背景技术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开始稽核比对以来所有稽核结果为异常的抵扣 凭证及发票进行审核检查。审核检查采用“征前审核、征后稽核、逐票 审核、协查为附、综合确定”的原则。业务流程为:纳税人采集数据→ 征收大厅征前审核、接收→总局稽核比对→比对结果逐级下发→税管员 核查→逐级反馈。,但是由于在具体的工作中涉及环节太多,且多数数据 需要人工统计上报,人工操作不可避免的会有错误发生,造成上级机关 不能准确掌握此项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开发了税务总局的稽核系统,对各个地区和各市上报 的四小票发票信息进行稽核比对并生成正常和异常的稽核比对结果。四 小票是指海关代征进口增值税专用缴费书、废旧物资发票、货物运输业 发票、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牵 头开发的CTAIS系统,即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记录了纳税人的管理信 息:企业的税务登记、认定、享受税收优惠和企业经营等数据,同时也 记录了组织结构信息、人员信息、纳税人信息等。由于这两套系统是针 对不同的业务需求开发的,系统之间的数据格式、处理方式都完全不相 同,造成两个系统的信息无法共享。每月国家税务总局将税务总局的稽 核系统中的所有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和相符发票的数据信息下发,然后 由省局信息中心进行接收,去掉不属于本省企业的发票信息后将数据信 息放到内联网上由各地市信息中心进行下载,然后由县区局信息中心下 载后传递到政策法规科,由于总局下发的数据只包括企业税号、发票代 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等数字信息,没有直接显示企业的名称, 管理人员无法直接提取数据进行审核检查,必须由法规科进行人工清理, 去掉不是本地企业的信息后,从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导出一般纳税 人档案信息,根据企业税号与总局下发的信息进行对比,形成完整的能 够显示企业名称和所属税务机关的表格,然后下发到各税源管理部门, 各税源管理部门还要分发到每位税管员进行核查,核查后再将结果上报。 现行的审核检查方法存在着以下不足:

1.由于具体的工作中涉及环节太多,工作十分繁琐,投入精力比较大, 耗费时间较长,且大量数据需要人工统计上报,容易出现错误,因此造 成基层单位的工作负担较重,不利于对不符发票及抵扣凭证快速准确的 进行核查。

2.由于基层单位每月上报地报表和报告只停留于对不符信息的简单 统计,对不符原因的说明公式化的语言较多,上级机关只能就表论表, 不能了解到真实的工作情况,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和指导。

3.由于不能及时的对不符发票进行核查处理,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发票 及抵扣凭证稽核对比对部分不法企业的威慑力,使得一部分纳税人存在 侥幸心理,不能很好地达到促进纳税人认真填写电子信息清单,遏制其 利用其他抵扣凭证偷逃骗税的的目的。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为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而完成的发明,本发明的目 的是提供一种能够共享并整合现有的税务总局的稽核系统和中国税收征 管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实现稽核比对结果发票信息的自动比对和分配, 中间环节少、效率高、比对错误率低、避免人力资源和纸张浪费、真正 实现无纸化办公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

本发明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其特征在于:包含信息导 入系统、票证稽核系统和各税管员终端设备,所述信息导入系统分别与 税务总局的稽核系统和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连接,所述各税管员终端 设备均与票证稽核系统连接,所述税务总局的稽核系统的稽核比对结果 信息通过信息导入系统中的第一导入信息装置导入票证稽核系统,所述 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信息通过信息导入系统中的第二导入信息装置 导入票证稽核系统,所述票证稽核系统中含有数据分析检验分配装置, 所述数据分析检验分配系统对所述导入票证稽核系统的税务总局的稽核 系统的稽核比对结果信息和所述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纳税人信息进 行分析检验并将所述数据信息按照税管员识别码分配至所述各税管员终 端设备中各税管员帐户内,所述各税管员终端设备中设有警告提示模块。

本发明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还有以下附加技术特征:

所述票证稽核系统还设有接受反馈信息模块。

所述票证稽核系统还设有一数据核查结果统计模块。

所述票证稽核系统还设有一导出所述数据分析检验装置分析检验的 分析报告模块。

所述各税管员终端设备中还设有时限设定和时限监控模块。

本发明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除录入 和选择导入信息的种类的工作外均是由计算机控制的系统或模块完成工 作,减少数据信息中转环节,工作效率高、比对错误率低、避免人力资 源和纸张浪费、真正实现了无纸化办公,此外还能够接受对不符发票及 抵扣凭证原因分析的反馈,使得上级机关能够及时了解真实的工作情况、 有利于对下级工作的指导。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提供一种使用上述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 进行高效率,低错误率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的方法。

本发明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办法,其特征在于:使用上述所 述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并包括以下步骤:

A.将所述税务总局的稽核系统中的稽核比对结果信息导入所述票证 稽核系统;

B.将所述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导入所述票证稽核系统:

C.使用所述票证稽核系统中的数据分析检验分配装置对所述A步骤 与所述B步骤中导入的数据信息进行检验分析;

D.所述数据分析检验分配装置将步骤C中分析过的信息按照纳税人 识别码分配至各税管员帐户内;

E.各税管员在各税管员终端设备上核查分配至其帐户内的异常和正 常发票稽核比对结果信息并将核查结果报表通过接受信息反馈模块反馈 至票证稽核系统。

更进一步优选的方案为使用所述票证稽核系统中的数据分析检 验分配装置对所述A步骤与所述B步骤中导入的数据信息进行检验分析具 体步骤为:

a.所述数据分析检验分配装置按照发票号码的大小顺序将发票号码 及相应的发票代码与所述票证稽核系统中已经存在的发票号码和发票代 码进行比对,当所述票证稽核系统中存在与之相匹配的发票号码和发票 代码时,则分析检验下一条发票记录;

b.当比对的结果是所述票证稽核系统中没有相同的发票号码和发票 代码时,则将该发票记录中存储的纳税人识别码与从所述中国税收征管 信息系统中导入的纳税人识别码进行比对,在用匹配的纳税人的信息中 的主管税务机关识别码和税管员识别码与所述票证稽核系统中的税务机 关识别码和税管员识别码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就将该发票记录分配 至与之相匹配的各税管员终端设备上该税管员帐户内,若匹配不成功, 则记录为无主票.

本发明的一种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办法相对于现有技术效率更 高、比对错误率低、减少中间环节的人力和物力。由于税管员可以直接 进行发票及抵扣凭证不符的审核并可将不符的原因报告直接反馈至票证 稽核系统,而税务总局的稽核系统可以直接导入该原因报告,使得国家 税务总局可以全盘掌握全国的发票及抵扣凭证的情况,有利于国家税务 总局和地方各税务单位进一步展开工作。

附图说明

图1本发明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组成图

图2本发明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方法流程图

图3本发明发票及抵扣凭证数据分析检验分配系统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描述:

请参考图1,本发明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包含信息导入系 统、票证稽核系统和各税管员终端设备,信息导入系统包括能够导入税 务总局的稽核系统1的稽核比对结果的第一导入信息装置41、能够导入中 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2的数据信息的第二导入信息装置42和能够进行第 一导入信息装置41或第二导入信息装置42选择的选择开关。税务总局的 稽核系统1是税务总局对采集的四小票信息进行稽核比对的系统根据业 务需要开发的记录企业的专用发票信息:企业之间的“资金流”和“货 物流”的系统。而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2是各省级税务机关记录纳税人 的管理信息:企业的税务登记、认定、享受税收优惠和企业经营数据以 及税务机关组织结构、人员信息和纳税人的信息的系统。票证稽核系统3 与各税管员终端设备连接,信息导入装置4与票证稽核系统3连接,税务 总局的稽核系统1的信息通过第一导入信息装置41导入票证稽核系统中, 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2的信息通过第二导入信息装置42导入票证稽核 系统3中。信息导入系统4中的第一导入信息装置41与第二导入信息装置 42可以是目前传导数据信息的任何一种系统,可以为光盘或移动硬盘, 也可以是网络数据传导系统,网路数据传输可以是FTP网络或者是局域网 传输,使用FTP网络传输数据更加安全,使用局域网传输数据速度更快。 (需要确认)。信息导入系统4可以是内部的第一导入信息装置41与第二 信息导入装置42共用一个目前通用的导入线路,只是在选择信息入口处 设置导入信息选择开关,确认导入何种类型的数据:是导入税务总局的 稽核系统1的信息还是导入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2的信息。票证稽核系 统3中含有数据分析检验分配装置31,而这个数据分析检验装置31对导入 票证稽核系统3内的税务总局的稽核系统1的数据信息和中国税收征管信 息系统2的数据信息进行重复性检验并检验隶属关系是否变更,即在导入 时根据纳税人识别码进行检查,如果这个纳税人已经存在了,就检查纳 税人信息里面的税管员和主管税务机关是否发生了变化,如果发生了变 化,就需要更新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里面的纳税人信息里面该 企业的税管员和主管税务机关。如果没有发生变化则进行下一步的匹配。 数据分析检验分配系统的流程为:信息导入系统4导入税务总局的稽核系 统1信息至票证稽核系统3中,数据分析检验分配系统31按照发票号码的 大小顺序将发票号码及相应的发票代码与系统中已经存在的发票记录中 的发票号码与发票代码进行比对,当票证稽核系统3中存在与之相匹配的 发票号码和发票代码时,则分析检验下一条发票记录;当比对的结果是 票证稽核系统3中没有相同的发票记录存在,则将该发票记录中存储的纳 税人识别码与从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2中导入的纳税人的信息中的识 别码进行比对,到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2中导入的纳税人的信息,再 让纳税人信息当中的主管税务机关识别码和税管员识别码与比票证稽核 系统3中的所有税务机关识别码和税管员的识别码进行匹配比对,若匹配 成功,就将该发票记录分配至各税管员终端设备中与之相匹配的税管员 帐户内,若匹配不成功,则记录为无主票。内部使用的数字和文字识别 系统和比对系统均使用目前通用的识别系统和比对系统即可。税管员可 以在各税管员终端设备上登陆至其唯一的帐户内,各税管员终端设备中 设有的警告提示模块运行,提示税管员有新的发票需要审核,税管员就 可以获取需要审核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并进行审核。这样的系统将税务总 局的稽核系统1和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2中的数据共享并进行分析检查 后分配至各税管员的帐户内,将重号、缺联和不符的异常发票以及相符 发票分析检验出来并分配至其所属的税管员的帐户内。税管员定期登陆 各税管员终端设备的本人帐户对重号、缺联和不符的发票及抵扣凭证进 行审核处理并将审核结果制成审核报表通过票证稽核系统3的接受信息 反馈模块33接受至票证稽核系统3。税管员的上级管理机关可以查阅税管 员反馈至票证稽核系统3中的审核报表,方便进一步工作。所述税务总局 的稽核系统将反馈至票证稽核系统中的审核结果报表导入税务总局的稽 核系统进行统计工作。这样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由于将中国 税收征管信息系统2和税务总局的稽核系统1中的信息完成信息共享并对 信息进行整合、分析、检验和分配,减少信息中转的环节,而且信息分 析检查分配工作均是由计算机或模块控制的系统完成的,减少错误发生 的几率,而且提高效率,节省人力和纸张,真正实现了无纸化办公。

本发明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还可以是票证稽核系统3连 接一个数据核查统计模块5,可以按照每月每个税务单位重号、缺联和不 符的发票及抵扣凭证的数目以及累计的未处理的重号、缺联和不符的发 票及抵扣凭证数目进行统计;也可以是按照每月每个地区重号、缺联和 不符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和累计未处理的重号、缺联和不符的发票及抵扣 凭证进行统计;还可以按照每个月每个税管员需要审核的重号、缺联和 不符的发票及抵扣凭证极累计未处理的重号、缺联和不符的发票及抵扣 凭证进行统计;可以是税务总局每月发现的重号、缺联和不符的发票及 抵扣凭证的统计;还可以是其他方式进行数据统计。数据核查统计模块5 进行数据核查统计后可以直接形成统计报表,此报表可以转换为Excel格 式并进行打印,方便备案,更方便税务总局、地方各税务单位和税管员 进行后续的工作。票证稽核系统3还可以连接一个导出分析报告模块6, 该模块可以将数据分析检验装置31中分析检验的重号、缺联和不符的发 票及抵扣凭证的相关信息和出现问题的原因编制成初步分析报告,也可 以进行打印。这样可以方便快捷地进行发票及抵扣凭证地审核检查,也 方便上级税务机关掌握下级税务单位的工作情况,避免以表论表,有利 于指导和开展下级税务单位的工作。另外,各税管员终端设备中还设有 时限设定和时限监控模块。当税管员在税管员终端设备登陆后进入本人 帐户,时限设定模块和时限监控模块开始工作,设定税管员完成新的需 要审核的发票任务的时间,同时时限监控模块开始对时限进行监控,可 以不断提示需要审核的各发票的时限为多少,方便税管员合理安排时间 进行不同的发票审核,当接近时限的前特定日期,警告提示模块开始提 示税管员时限快到了,应及时审核该发票,避免税管员因需要审核发票 过多而忘记的情况发生。

请参考图2,本发明的一种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方法,是使用上 述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系统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的:

A.将所述税务总局的稽核系统中的稽核比对结果信息导入所述票证 稽核系统;

B.将所述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导入所述票证稽核系统:

C.使用所述票证稽核系统中的数据分析检验分配装置对所述A步骤 与所述B步骤中导入的数据信息进行检验分析;

D.所述数据分析检验分配装置将步骤C中分析过的信息按照纳税人 识别码分配至各税管员帐户内;

E.各税管员在各税管员终端设备上核查分配至其帐户内的异常和正 常发票稽核比对结果信息并将核查结果报表通过接受信息反馈模块反馈 至票证稽核系统。

由于在票证稽核系统3中分析检查出的重号、缺联和不符的发票及抵 扣凭证与导入票证稽核系统3中的纳税人信息管理系统2的数据信息可以 进行初步分析出现错误情况的原因,并且根据整合过的数据信息按照主 管税务机关识别码和税管员的识别码分配至各税管员帐户内,所有的数 据整合与分析以及后续的分配均是计算机控制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 查系统完成的,减少错误发生的几率,提高效率。使用时,国家税务总 局将所有发票及抵扣凭证录入税务总局的稽核系统1,税务总局的稽核系 统1进行分析后将重号、缺联和不符的发票及抵扣凭证的数据信息列出并 通过第一信息导入装置41将这部分信息导入票证稽核系统3中,同时各地 方税务单位将纳税人信息管理系统2中的纳税人的信息数据通过第二信 息导入装置42导入票证稽核系统3中。票证稽核系统3中的数据分析检验 分配装置31对这两类导入的信息进行数据整合后对照分析、运算、分类 汇总,然后按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和税管员的识别码将应当由该税管 员进行核查的重号、缺联和不符的发票及抵扣凭证的数据信息分配至税 管员终端设备中该税管员帐户内,有多个税管员终端设备与上述的票证 稽核系统3连接,各税管员在各终端设备或直接在票证稽核系统3系统上 定期登陆至本人的税管帐户中查看是否有下发的新的需要核查的任务, 只要税管员登陆至帐户,警告提示模块就进行提示有新的审核任务下发, 税管员可以根据分配至帐户中的相关重号、缺联和不符的发票及抵扣凭 证和纳税人的信息进行核查,审核检查重号、缺联和不符的发票及抵扣 凭证,必要时可以亲自赴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如果发现纳税人有违规现 象发生,可以采取通知其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进行等处理,审 核结束后各税管员将核查的实际情况、导致异常的原因以及处理结果编 制成发票及抵扣凭证异常情况调查反馈表即审核结果报表并将该表反馈 至票证稽核系统3中。税务总局的稽核系统1将反馈至票证稽核系统3中的 调查反馈报表导入税务总局的稽核系统1中方便税务总局进行后续的工 作。异常发票及抵扣凭证的审核工作就主要在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 系统内完成了,这样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方法效率高、错误率小、 节省人力物力。

本发明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方法,在数据分析检验装置将需 要核查的发票分配至各税管员帐户后,税管员终端设备根据需要核查的 票证的名称和错误原因设定每一项工作环节所需耗用的时间,即时限设 定模块开始工作,便于管理和督促;在该系统中每条发票及抵扣凭证信 息都可以以不同的状态存在,分为管理部门审核、法规科审核、稽查部 门审核、审核完成等状态,在系统中能够清楚的看到每份发票及抵扣凭 证的流向和工作状态、应该完成的时间等提示信息,督促税管员及时有 效的开展核查工作,从而提高核查质量。税管员登陆系统上的税管员帐 户,查询得到票样,进行审批,选择审批结果,填入发票及抵扣凭证信 息反馈,如果有需要,则填入金额,并等待法规科审核确认, 如果法规科审核不同意税管员的审批结果,则税管员要重新审批,直至 审批被法规科审核认定;如果法规科审批认定,信息反馈完成,审核完 成。当税管员审批结果为移送稽查部门立案查处发票,法规科审核确认 后,移交到稽查部门审核,稽查部门审核并给一个最后的结果,再反馈 到法规科审核确认,如果法规科审核审批认定,信息反馈完成,审核完 成。法规科审核人员登陆系统,可以看到管理部门审核和稽查部门审核 审批待确认的发票及抵扣凭证信息,然后对每条信息均可以进行确认。 稽查部门审核人员登陆之后,如果有被法规科审核确认的管理部门审核 审批为移送稽查部门立案查处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则做相应的稽查审核 与审批,直至法规科审核确认为止,如果法规科审核该审批认定,信息 反馈完成,审核完成。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20:15: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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