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2F1/00 C02F1/44 C02F9/02 A47J31/00 A47J31/44
1.一种便携式净水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有支架(1)、把手(2)、拉手(3)、连杆(4)、压板(5)、通孔(6)、弹簧(7)、净水器本体(8)、磁块连接板(9)和铁底板(10),把手(2)位于支架(1)右侧中部,支架(1)上端设有通孔(6),连杆(4)穿过通孔(6),拉手(3)通过连杆(4)与压板(5)连接,弹簧(7)穿过连杆(4),弹簧(7)位于压板(5)和支架(1)之间,压板(5)下部设置有净水器本体(8),净水器本体(8)下端连接有磁块连接板(9),磁块连接板(9)下方设有铁底板(10),铁底板(10)固定在支架(1)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净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磁块连接板(9)上设有减压孔(1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净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铁底板(10)为S形。
本发明涉及一种净水器,尤其涉及一种便携式净水器。
净水器也叫净水机、过滤器,其技术核心为滤芯装置中的过滤膜,在水源推出超级纳滤技术以前,净水机主要技术来源于超滤膜和RO反渗透膜两种,是按对水的使用要求对水质进行深度净化处理的小型水处理设备,平时所讲的净水器,一般是指用作家庭使用的小型过滤器。
现有净水器携带不方便,抗震效果差,携带过程中易损坏,因此亟需一种携带方便,抗震效果好的便携式净水器。
(1)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发明为了克服现有净水器携带不方便、抗震效果差、携带过程中易损坏的缺点,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携带方便、抗震效果好的便携式净水器。
(2)技术方案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这样一种发明的便携式净水器,包括有支架、把手、拉手、连杆、压板、通孔、弹簧、净水器本体、磁块连接板和铁底板,把手位于支架右侧中部,支架上端设有通孔,连杆穿过通孔,拉手通过连杆与压板连接,弹簧穿过连杆,弹簧位于压板和支架之间,压板下部设置有净水器本体,净水器本体下端连接有磁块连接板,磁块连接板下方设有铁底板,铁底板固定在支架上。
优选地,所述磁块连接板上设有减压孔。
优选地,所述铁底板为S形。
工作原理:当放开拉手时,由于弹簧的作用,压板会向下压净水器本体和磁块连接板,磁块连接板与位于支架上的铁底板接触,磁块连接板与铁底板吸在一起,净水器本体被固定,当要取出净水器本体时,往上拉拉手,使磁块连接板与铁底板分离。位于压板和支架之间的弹簧还能起到抗震的作用,支架右侧中部的把手可用于提起净水器,方便实用。
所述磁块连接板上设有减压孔,当要使磁块连接板与铁底板分离时,减压孔能够使人不费太大力气就能拉开,方便省力。
(3)有益效果
本发明解决了现有净水器携带不方便,抗震效果差,携带过程中易损坏的缺点,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携带方便,抗震效果好的便携式净水器。
图1是本发明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的标记为:1-支架,2-把手,3-拉手,4-连杆,5-压板,6-通孔,7-弹簧,8-净水器本体,9-磁块连接板,10-铁底板,11-减压孔。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1
一种便携式净水器,如图1所示,包括有支架1、把手2、拉手3、连杆4、压板5、通孔6、弹簧7、净水器本体8、磁块连接板9和铁底板10,把手2位于支架1右侧中部,支架1上端设有通孔6,连杆4穿过通孔6,拉手3通过连杆4与压板5连接,弹簧7穿过连杆4,弹簧7位于压板5和支架1之间,压板5下部设置有净水器本体8,净水器本体8下端连接有磁块连接板9,磁块连接板9下方设有铁底板10,铁底板10固定在支架1上。
实施例2
一种便携式净水器,如图1-2所示,包括有支架1、把手2、拉手3、连杆4、压板5、通孔6、弹簧7、净水器本体8、磁块连接板9和铁底板10,把手2位于支架1右侧中部,支架1上端设有通孔6,连杆4穿过通孔6,拉手3通过连杆4与压板5连接,弹簧7穿过连杆4,弹簧7位于压板5和支架1之间,压板5下部设置有净水器本体8,净水器本体8下端连接有磁块连接板9,磁块连接板9下方设有铁底板10,铁底板10固定在支架1上。
所述磁块连接板9上设有减压孔11。
所述铁底板10为S形。
工作原理:当放开拉手3时,由于弹簧7的作用,压板5会向下压净水器本体8和磁块连接板9,磁块连接板9与位于支架1上的铁底板10接触,磁块连接板9与铁底板10吸在一起,净水器本体8被固定,当要取出净水器本体8时,往上拉拉手3,使磁块连接板9与铁底板10分离。位于压板5和支架1之间的弹簧7还能起到抗震的作用,支架1右侧中部的把手2可用于提起净水器,方便实用。
所述磁块连接板9上设有减压孔11,当要使磁块连接板9与铁底板10分离时,减压孔11能够使人不费太大力气就能拉开,方便省力。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改进及替代,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本文发布于:2024-09-25 17:14: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4/7332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