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

著录项
  • CN202221878081.1
  • 20220720
  • CN217697940U
  • 20221101
  • 夏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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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63J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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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中路26号内15号楼2单元601号
  • 陕西(61)
  • 北京麦汇智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吴云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涉及木偶表演技术领域。一种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包括导轨、与导轨活动连接的吊架以及设于吊架下方的木偶本体,木偶本体与吊架之间通过弹力绳连接,木偶本体设有拉绳。采用本实用新型,可以在便于操控木偶的基础上,使木偶能够在移动时更加稳定。
权利要求

1.一种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其特征在于:包括导轨、与所述导轨活动连接的吊架以及设于所述吊架下方的木偶本体,所述木偶本体与所述吊架之间通过弹力绳连接,所述木偶本体设有拉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轨活动设有滑动组件,所述吊架与所述导轨通过所述滑动组件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组件包括吊绳、固定架以及转动设于所述固定架的导轮,所述导轨一侧设有凹槽,所述导轮嵌入所述凹槽,所述吊绳两端分别连接所述固定架与所述吊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轮通过转轴与所述固定架转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内设有轴承,所述转轴与所述轴承转动连接,所述转轴远离所述固定架的一端设有限位块,所述导轮设于所述限位块与所述固定架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轮的数量为两个,所述导轨的两侧均设有凹槽,两个所述导轮分别嵌入两个所述凹槽内。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绳远离所述木偶本体的一端设有握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其特征在于:所述吊架包括第一连接杆以及多个间隔设于所述第一连接杆的第二连接杆,多个所述第二连接杆均设于同一平面且均与所述第一连接杆轴向垂直,所述第一连接杆连接所述导轨,所述弹力绳一端设于所述第二连接杆。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其特征在于:所述吊架设有多个第一连接环,所述第一连接环与所述弹力绳可拆卸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其特征在于:所述木偶本体设有多个第二连接环,所述第二连接环分别与所述弹力绳以及所述拉绳可拆卸连接。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木偶表演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

拉线木偶是中华民族一种历史悠久的民间艺术,主要是根据人体或动物活动特点设计木偶的各个活动部件,在各活动部件的适当位置设置拉线,在木偶的上方操纵拉线,即可使木偶做出各种模仿人体或动物的动作而进行表演,以供人们观看和欣赏,是一种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中国专利文献公开的授权公告号为:CN201070543Y的实用新型专利,其公开了一种“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并具体公开了包括木偶、吊架和吊线,所述吊线的一端固定在吊架上,另一端连接在木偶各个活动部位上,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连接在木偶各个活动部分上操纵木偶的拉线;所述吊架与悬吊件连接;所述的吊线为弹性吊线。

但是该专利公开的“提线木偶人演示装置”通过塔吊或者气球实现将吊架悬挂,在需要对吊架连同木偶进行位移时,会具有位移不够稳定的缺陷,同时也不便于操控木偶进行表演。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可以在便于操控木偶的基础上,使木偶能够在移动时更加稳定。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是这样实现的: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包括导轨、与导轨活动连接的吊架以及设于吊架下方的木偶本体,木偶本体与吊架之间通过弹力绳连接,木偶本体设有拉绳。

进一步的,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导轨活动设有滑动组件,吊架与导轨通过滑动组件连接。

进一步的,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滑动组件包括吊绳、固定架以及转动设于固定架的导轮,导轨一侧设有凹槽,导轮嵌入凹槽,吊绳两端分别连接固定架与吊架。

进一步的,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导轮通过转轴与固定架转动连接。

进一步的,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固定架内设有轴承,转轴与轴承转动连接,转轴远离固定架的一端设有限位块,导轮设于限位块与固定架之间。

进一步的,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导轮的数量为两个,导轨的两侧均设有凹槽,两个导轮分别嵌入两个凹槽内。

进一步的,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拉绳远离木偶本体的一端设有握把。

进一步的,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吊架包括第一连接杆以及多个间隔设于第一连接杆的第二连接杆,多个第二连接杆均设于同一平面且均与第一连接杆轴向垂直,第一连接杆连接导轨,弹力绳一端设于第二连接杆。

进一步的,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吊架设有多个第一连接环,第一连接环与弹力绳可拆卸连接。

进一步的,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木偶本体设有多个第二连接环,第二连接环分别与弹力绳以及拉绳可拆卸连接。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至少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包括导轨、与导轨活动连接的吊架以及设于吊架下方的木偶本体,木偶本体与吊架之间通过弹力绳连接,木偶本体设有拉绳。

将导轨悬挂或者固定安装在舞台顶部,将吊架活动安装在导轨上,并能使吊架相对导轨发生滑动,将多个弹力绳的一端连接在吊架上,另一端与木偶本体的活动部位的上方连接,同时木偶本体的活动部位的下方连接拉绳,拉绳另一端为自由端。

在使用时,控制人员在木偶本体下方通过拉动拉绳的自由端,从而拉动木偶本体的活动部位发生移动,使木偶本体在空中表演。由于木偶本体的活动部位发生移动会使与之连接的弹力绳发生形变,对木偶本体的活动部位产生一个恢复原状的力,当控制人员撤去施加在拉绳自由端的力时,弹力绳拉动木偶本体恢复原状。

该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可以在便于操控木偶的基础上,使木偶能够在移动时更加稳定。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的正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滑动组件的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吊架的俯视图。

图标:1-导轨,2-木偶本体,3-第一连接杆,4-第二连接杆,5-弹力绳,6-拉绳,7-吊绳,8-固定架,9-导轮,10-凹槽,11-转轴,12-轴承,13-限位块,14-握把,15-第一连接环,16-第二连接环。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

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若出现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若出现术语“第一”、“第二”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此外,若出现术语“水平”、“竖直”等术语并不表示要求部件绝对水平或悬垂,而是可以稍微倾斜。如“水平”仅仅是指其方向相对“竖直”而言更加水平,并不是表示该结构一定要完全水平,而是可以稍微倾斜。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描述中,“多个”代表至少2个。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若出现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实施例1

请参照图1至图4,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包括导轨1、与导轨1活动连接的吊架以及设于吊架下方的木偶本体2,木偶本体2与吊架之间通过弹力绳5连接,木偶本体2设有拉绳6。

将导轨1悬挂或者固定安装在舞台顶部,将吊架活动安装在导轨1上,并能使吊架相对导轨1发生滑动,将多个弹力绳5的一端连接在吊架上,另一端与木偶本体2的活动部位的上方连接,同时木偶本体2的活动部位的下方连接拉绳6,拉绳6另一端为自由端。

在使用时,控制人员在木偶本体2下方通过拉动拉绳6的自由端,从而拉动木偶本体2的活动部位发生移动,使木偶本体2在空中表演。由于木偶本体2的活动部位发生移动会使与之连接的弹力绳5发生形变,对木偶本体2的活动部位产生一个恢复原状的力,当控制人员撤去施加在拉绳6自由端的力时,弹力绳5拉动木偶本体2恢复原状。

该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可以在便于操控木偶的基础上,使木偶能够在移动时更加稳定。

可选的,本实施例的导轨1为组合式导轨1,将曲线导轨1和直线导轨1根据表演的需要进行任意组合,便于不同的木偶进行表演。各个导轨1段之间通过螺栓可拆卸连接,便于运输和保养,从而降低使用成本。

可选的,本实施例的弹力绳5可以使用硅胶或者橡胶等材质制作而成,拉绳6可以使用尼龙等材质制作而成。

实施例2

请参照图1至图4,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导轨1活动设有滑动组件,吊架与导轨1通过滑动组件连接。

本实施例通过在导轨1上设置滑动组件,可以使吊架相对导轨1移动时能够更加稳定。

可选的,本实施例的滑动组件的数量为两个且间隔设置在导轨1上,两个滑动组件分别连接吊架的两端。

实施例3

请参照图1至图4,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滑动组件包括吊绳7、固定架8以及转动设于固定架8的导轮9,导轨1一侧设有凹槽10,导轮9嵌入凹槽10,吊绳7两端分别连接固定架8与吊架。

本实施例的滑动组件包括吊绳7、固定架8以及导轮9,固定架8为设有开口的环体且环体的开口方向竖直向上,固定架8内侧转动设有导轮9,将导轨1从固定架8的开口进入固定架8并使固定架8内的导轮9能够稳定的嵌入凹槽10,通过导轮9相对导轨1转动,从而减少吊架在相对导轨1移动时的阻力,使吊架相对导轨1移动时能够更加稳定。

实施例4

请参照图1至图4,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导轮9通过转轴11与固定架8转动连接。

本实施例通过在固定架8上转动设有转轴11,导轮9中心部位设有通孔,转轴11穿过通孔,从而实现导轮9与固定架8之间的转动连接。

实施例5

请参照图1至图4,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固定架8内设有轴承12,转轴11与轴承12转动连接,转轴11远离固定架8的一端设有限位块13,导轮9设于限位块13与固定架8之间。

本实施例的固定架8设有安装槽,安装槽内固定设置有轴承12,转轴11一端与轴承12转动连接,另一端传过导轮9中心位置的通孔,从而实现导轮9与固定架8之间的转动连接。

通过在转轴11远离固定架8的一端设有限位块13,将导轮9设于限位块13与固定架8之间,可以在导轮9相对导轨1转动时,防止导轮9从固定架8上脱落。

实施例6

请参照图1至图4,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导轮9的数量为两个,导轨1的两侧均设有凹槽10,两个导轮9分别嵌入两个凹槽10内。

本实施例的导轮9的数量为两个且镜像设置,分别间隔设于固定架8内侧壁的两侧,导轨1的两侧设有互为镜像的两个凹槽10,两个导轮9分别恰好能够嵌入两个凹槽10内,并将导轨1固定在两个导轮9之间,从而够使吊架在相对导轨1移动时能够更加稳定。

实施例7

请参照图1至图4,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拉绳6远离木偶本体2的一端设有握把14。

本实施例通过在拉绳6远离木偶本体2的一端设置握把14,便于使用者通过握把14拉动拉绳6,从而拉动木偶本体2进行表演,更加轻松省力,提高控制人员的使用体验感。

可选的,本实施例的握把14为环状结构,内部设有符合手掌结构的凹凸,提高控制人员的使用体验感,可以通过设置不同颜的握把14,连接木偶的不同位置,便于控制人员更好的控制木偶进行表演。

实施例8

请参照图1至图4,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吊架包括第一连接杆3以及多个间隔设于第一连接杆3的第二连接杆4,多个第二连接杆4均设于同一平面且均与第一连接杆3轴向垂直,第一连接杆3连接导轨1,弹力绳5一端设于第二连接杆4。

本实施例的吊架包括第一连接杆3以及第二连接杆4,第一连接杆3通过吊绳7连接导轨1,多个第二连接杆4通过弹力绳5连接木偶本体2。

通过多个第二连接杆4均设于同一平面且均与第一连接杆3轴向垂直,能够有更多的第二连接杆4用与连接木偶本体2。

可选的,本实施例的第一连接杆3与第二连接杆4之间通过螺栓可拆卸连接。

实施例9

请参照图1至图4,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吊架设有多个第一连接环15,第一连接环15与弹力绳5可拆卸连接。

本实施例通过在吊架设置多个第一连接环15,第一连接环15与弹力绳5之间通过捆绑实现可拆卸连接。

可选的,本实施例的第一连接环15的数量多于弹力绳5的数量,可以将不同的木偶本体2或者木偶本体2不同位置的弹力绳5捆绑在不同位置的第一连接环15,实现不同的表演效果。

实施例10

请参照图1至图4,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木偶本体2设有多个第二连接环16,第二连接环16分别与弹力绳5以及拉绳6可拆卸连接。

本实施例的第二连接环16与弹力绳5之间以及第二连接环16与拉绳6之间均通过捆绑实现可拆卸连接。

可选的,本实施例的第二连接环16的数量多于弹力绳5以及拉绳6的数量,可以将弹力绳5或者拉绳6捆绑在木偶本体2不同位置的第二连接环16,实现不同的表演效果。

综上,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一种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包括导轨1、与导轨1活动连接的吊架以及设于吊架下方的木偶本体2,木偶本体2与吊架之间通过弹力绳5连接,木偶本体2设有拉绳6。

将导轨1悬挂或者固定安装在舞台顶部,将吊架活动安装在导轨1上,并能使吊架相对导轨1发生滑动,将多个弹力绳5的一端连接在吊架上,另一端与木偶本体2的活动部位的上方连接,同时木偶本体2的活动部位的下方连接拉绳6,拉绳6另一端为自由端。

在使用时,控制人员在木偶本体2下方通过拉动拉绳6的自由端,从而拉动木偶本体2的活动部位发生移动,使木偶本体2在空中表演。由于木偶本体2的活动部位发生移动会使与之连接的弹力绳5发生形变,对木偶本体2的活动部位产生一个恢复原状的力,当控制人员撤去施加在拉绳6自由端的力时,弹力绳5拉动木偶本体2恢复原状。

该空中舞台巨型拉线木偶可以在便于操控木偶的基础上,使木偶能够在移动时更加稳定。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申请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申请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它的具体形式实现本申请。

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申请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申请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5:24: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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