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04G23/04
1、一种危险建筑物的处理方法,是根据塑性理论,将建筑物基础各部位的沉降量与沉降差控制在一定许可范围内,使危险建筑物又能正常使用,其特征是在基础各个部位加以斜桩,若是不均匀沉陷,则先在基础隆起多的一侧开沟槽使建筑物纠正到正常位置后,灌注桩体材料,并在隆起少(或下陷)的一侧加斜桩,隆起多的一侧少加斜桩。
2、根据权利要求1的危险建筑物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沟槽位置、斜桩倾角、长度、多少是根据塑性理论求得。
本发明是一种涉及建筑领域的危险建筑物的处理方法。
基础出现沉降或沉降差过大,建筑物发生裂缝、倾斜影响正常使用,这是因为地基各部位在基础荷载的作用下,土体在压密、孔隙在减少和侧向在变形而造成的,在地基与基础边缘产生了剪切破坏,基础下陷或倾斜,地面由建筑物的一侧(或两侧)隆起而丧失了稳定,这就要求基础各部位的沉降量与沉降差控制在一定许可范围内。
为克服基础的沉陷或不均匀沉陷导致建筑物不能正常使用,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这样的,在基础各个部位加以斜桩,若是不均匀沉陷,则先在基础隆起多的一侧开沟槽,使建筑物纠正到正常位置后,灌注桩体材料,并在隆起少(或下陷)的一侧加斜桩,隆起多的一侧少加斜桩,其沟槽位置、斜桩倾角、长度、多少根据塑性理论求得,将基础各部位的沉降量与沉降差控制在一定的许可范围内,这样就使危险建筑物得以安全使用,而无需拆除重建,在生活中很有现实意义。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7:18: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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