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
甲 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 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金: 元/年(此租金为甲方净收),壹年壹付、第一次于 年 月 日付,房屋租金每年按500元递增,以后每次须提前一个月付清租金。
三、租期内的以下费用乙方承扣:水费(现底表 )电费(现底表数 )、煤气费(现底数 )、物管费电梯费及卫生费、数字电视收视费、上网费、电话费、租赁税。价格以收费单位规定的为准。如有拖欠,所产生的滞纳金、等由乙方承担,并按违约处理。 四、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租期届满,各项费用全部结清后,甲方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及结构、不得损坏房屋及房内家具。乙方须守法居住,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现甲方移交给乙方的房屋是完好的装修,所有门窗(包括窗玻璃)、墙柜、卫浴洁具、厨房灶具、水拢头、灯具。都是完好的,这些用具乙方在使用期间如有损坏须自行修理或更新。
六、乙方不得转租、转让或与他人调换使用。
七、租期届满,续租或不续租,双方须在租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果双方在租期届满时还未对续租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视为合同终止,乙方应及时搬走。
八、乙方拖欠费用时或合同终止后拒不搬走的,甲方有权打开并收回房屋、有权处理(抛弃或变买)房内所有物品。合同终止后乙方拒不搬走的,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双倍支付房屋占用费。
九、乙方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水、防火、防盗),若不慎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房屋打扫干净后交给甲方,否则,甲方将从押金中扣除200元的清扫卫生费。
十一、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合同条款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年租金2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违约诉讼产生的律师代理费。
十二、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调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本所租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期内,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能无故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件(房内物品清单清单)与合同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