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美院博士招生简章2023年

清华美院博士招生简章2023年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申请者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综合考核将着重考查的专业理论、设计/创作能力和外语水平,并强调对申请者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特别是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考核,选拔出具有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采取相同的办法同时进行。
一、申请人申请
(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无此类型招生。
(二)硕博连读生
按《关于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招生办法》要求申请。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2年8月31日16:00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提交申请材料同公开招考博士生。
(三)公开招考博士生
1.申请条件
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的报考条件。
2.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于2022年8月31日16:00前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3.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2年8月31日16:00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1)有效身份证明;
2)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证明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
3)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应届生由申请者所在学校成绩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由申请者档案所在部门或毕业学校成绩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成绩单须是中文或英文版,其他语言的成绩单,须同时提交该成绩单原件及成绩单的中文或英文翻译的公证书);
4)本科毕业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须提供在学证明),申请者持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
5)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需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发表过高水平的研究论文。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已修完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6)非学历教育的专业学位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须已获硕士学位,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申请人按同等学力申请人员对待;
7)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注:申请人在线邀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同时请专家协助妥善保存推荐信原件,待后续接收通知将书面版寄至美院招生办公室,或在线完成推荐书后将书面版密封(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交申请人寄至美院招生办公室;
8)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进展状况和详细摘要、主要专业实践成果介绍(应届生),如为以外文撰写的论文,还须提交论文的中文内容梗概;
9)个人自述及研究计划;
10)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1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12)其他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申请艺术学理论专业申请者可提交发表论文,申请美术学、设计学申请者可自愿提交电子版作品集(20幅左右,规格A4,100M以内。规格不符者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建议提交获奖证书、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相关证明。
二、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
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者报考的导师组成若干个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材料审查流程:
每份申请材料至少3位专家逐一审核并评定成绩。综合考核设最低入围线,以材料审核最终成绩按照报考导师排序,以不超过招生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含硕博连读、专项计划考生)。
综合考核形式及项目:
综合考核由外语(笔试)、专业论文(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
外语(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重点考查外语基础知识与水平。
专业论文(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重点考查专业理论和写作水平。
对于同等学力申请人将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综合面试:每位考生约30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包括外语口语考查。
三、推荐拟录取
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每位导师原则上每年只能录取1名博士生(单独划拨名额的博导除外),当导师人数或拟录取人数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最终录取依据考生外语成绩及综合成绩并由学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决定。
四、其他
1.在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失信及学术不端行为等实行一票否决制。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申请、录取或学习资格。
2.美术学院2023年招收硕博连读生原则上不超过3人,选拔方式与公开招考申请者相同,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23年招收硕博连读(原提前攻博)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3.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如受疫情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本文发布于:2024-09-25 22:26: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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