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房孕产妇实施风险分级的五管理

产房孕产妇实施风险分级的五管理
为保证孕产妇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产房采用不同的形式实施孕产妇五分级管理,既可迅速识别,又能方便管理。
1、绿(低风险):孕产妇基本情况良好,未发现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对于此类产妇应当按照《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以及相关诊疗指南、技术规范,规范提供孕产妇的保健服务。
2、黄(一般风险):孕产妇基本情况存在一定危险因素,年龄≥35岁或≤18岁,或患有孕产妇合并症、并发症,但病情较轻且稳定。
3、橙(较高风险):妊娠风险较高,孕产妇年龄≥40岁,或患有较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对母婴安全有一定的威胁。
4、红(高风险):妊娠风险高。孕产妇患有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
5、紫(孕妇患有传染性疾病):孕产妇患有传染性疾病,如病毒性肝炎、梅毒、HIV感染及艾滋病、结核病、重症感染性肺炎、特殊病毒感染(H1N7、寨卡等)。
对风险评估橙以下、尚无生命危险的,产程中要严密观察产程,根据评估的有关合并症、并发症,及时汇报医生,遵医嘱为产妇提供相应的和护理措施。
对风险评估橙及以上、病情危重、有生命危险的产妇,要迅速对产妇的主要并发症、合并症作出判断,立即通知产科和新生儿科医
生到场主持救治,密切观察产妇的生命体征及胎心的变化,随时了解胎儿宫内安危,做好新生儿的急救准备。
对于紫(孕妇患有传染性疾病),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分娩的产妇要进入隔离产房进行分娩。分娩后要进行终末消毒处理,尽量使用一次性无菌物品,用后放入黄感染性垃圾袋中。
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保障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为搞好我镇学校的安全工作,作到点点有人管,事事有人抓,责任明确,目标落实,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组织保障制度。
1.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业务副校长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各中层领导负责本口对应业务、功能室等一系列安全事项,村小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当周值班领导负责统筹安排、管理当周校园
安全工作,当周值周教师、安全巡查人员为本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教师是该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科任教师为本堂课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负责按月向中心学校上报各校(含村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目前还存在的问题,解决学校发生的突发情况,认真抓好学校的周边环境的整治,督促学校后勤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排除,统筹安排辅导区的安全工作。与相关负责人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并按责任书进行目标管理。
3.学校后勤领导负责搞好校舍、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处理。
4.各班班主任教师应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要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规范学生的言行,体卫工作负责人要利用“两操”、集会等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教育。
5.值周教师要负责监管好本周内学生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学生在校休息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值周教师负责具体落实,值周领导监管。
6.值周教师要负责本周内每天学生的晨检工作,发现未到校学生应及时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及时通知
家长及时妥善处理;发现有患病的学生要与班主任教师协同解决,并及时报告值周领导;搞好学生集会时通道的值勤,及时疏导学生。
7.任课教师负责管理本班学生纪律,发现有无故未到堂上课或身体异常情况的学生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处理。
8.各校负责人和分管常规工作的领导要加强对校园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学校临时安全工作以临时安排为准。
10.未尽事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补充规定。
(二)学校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学校岗位安全手册)
(三)学校安全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管理,使安全工作及时、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月校长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全面分析、处理、部署学校安全方面工作。
2.校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校月安全工作会议,可以由主管副校长主持月安全工作会议。
3.学校因工作需要或传达上级部门紧急通知,由校长或主管副校长召开临时安全工作会议。
4.每周五利用学校周例会总结、分析、落实当周安全工作,并布置下周安全工作。
(四)学校安全计划制度
1.每年初,由主管安全人员依据本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校年度安全工作
计划。
2.安全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应涵盖所涉及的安全各个方面,主要包括:安全制度、预案的审核修改、安全业务培训、安全教育及宣传、安全疏散演练、安全设备设施购置资金投入等相关工作。
3.安全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后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由校长同意后执行。
4.安全工作年度计划除特殊情况外(实施日期与上级临时工作安排冲突、因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影响等),不得随意变更计划内容的实施时间。
5.对不能按时进行的工作计划内容要及时选择时间实施,确保产生最大的效果。
6.安全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内的阶段性重点工作要有实施方案、总结、影像资料等材料。
(五)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达到防患于未然,促进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本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校内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检查分类和内容

本文发布于:2024-09-25 19:19: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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