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9月起,《商标法》确定了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所提出的处罚标准。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任何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者可能会受到包括警告、财产罚没、暂停经营、撤销商标登记、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 1、警告:在给予违法行为者警告的情况下,商标权人也可以对其有关行为提起诉讼,索取经济赔偿,或要求其制止侵犯行为,并尽可能地恢复商标形象,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2、财产罚没:根据《商标法》,侵犯商标权者除上述处罚外,还可能被判处财产罚没,财物罚金,以及刑事拘役,以示严重的警告和惩罚。任何一宗违法行为有可能会导致金额上的损失,如给消费者、商标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3、暂停经营:根据《商标法》,当索赔权人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行为者制止侵犯商标权行为时,仲裁裁决或人民法院裁定做出责令索赔权人停止侵权行为的判决,可能会被实行限制经营或暂停经营的处罚。
4、撤销商标登记:当索赔权人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行为者撤销其申请的商标或者以假冒的商
标出现时,可能会被撤销商标登记的处罚。
5、追究刑事责任:《商标法》规定,侵犯商标权者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侵犯商标权者,可能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严格根据有关刑法条款,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