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检查站诚信代理员等级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边防检查站诚信代理员等级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组织领导 (1)
第三章备案 (1)
第四章报检(代理)员 (2)
第五章培训 (5)
第六章考评 (5)
第七章附则 (8)
附件1:日常考评标准 (9)
附件2:代理员诚信等级晋升评定申请表 (11)
附件3:代理员诚信等级降低评定申请表 (12)
附件4:诚信管理加减分审批表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适应××口岸的新一轮大发展,助推地方开放型经济建设,规范涉外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理,维护口岸正常的出入境秩序,根据边检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口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边检诚信管理参加的对象为:所有从事边检报检业务的船舶代理公司人员。
第三条边检诚信管理的主要目标:规范边检诚信管理对象的日常从业行为,逐步形成以追求诚信为核心的诚信管理理念,增强企业参与管理的主动性,自觉维护口岸正常的出入境秩序。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站成立诚信代理员等级管理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由站长、政委任组长,副站长、副政委为副组长,各部门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副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执勤业务科、监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评比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备案
第五条所有从事边检报检业务的船舶代理公司、代理人员都必须到××边防检查站进行登记备案。船舶代理公司必须及时主动地更新报备有关资料;新增单位及人员必须提交备案的相关资料,经边检站审核同意,且相关从业人员须经边检站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出入境边防检查及进入口岸限定区域或登外轮从事涉外业务。
第六条船舶代理公司登记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
(一)备案申请;
(二)《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三)《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正本、副本;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
(五)《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
(六)单位简介:成立时间、地点,性质,批准部门,业务范围,、电话、传真,法人,业务负责人,,邮箱地址,公司部门组成及人员分工等;
备案需将以上资料彩扫描版或电子版传输至指定邮箱,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上盖公章)到港口所在地边检站相关部门备案(原件备查)。
第四章报检(代理)员
第七条所有已经在边检部门备案的船舶代理公司,应及时指派专职人员作为边检报检员,固定从事边防检查报检工作。
第八条边检报检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经加入企业或双方签署劳务合同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四)没有违反治安管理和刑事案件记录人员。
第九条边检报验员承担以下职责: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边防检查的相关规定,熟悉所申报业务的基本情况,诚实守信,爱岗
敬业;
(二)监督本单位所属人员遵守边防法律法规,对边检部门的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
(三)根据有关规定向边防检查站提交齐全、真实、有效的信息、单证,依法申办《登轮许可证》、《搭靠外轮许可证》、《船员登陆证》等边防报检手续;
(四)管理汇总本单位所属人员信息和登轮作业情况,积极配合边检部门开展边检工作;
(五)帮助边防检查站对偷渡、等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调查;
(六)参加边防检查站组织的有关报检业务会议、培训和考核;
(七)承担边防检查站规定需报检员办理的与报检业务有关的工作。
第十条边检报检员的申请登记
申请从事边检报检工作,应由申请人所在的船舶代理公司向边防检查站提出,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本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介绍信)或本人用工劳动合同;
(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申请人已取得的学历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个人情况及工作简历(附近期标准照片)。
第十一条接受边检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一)边检报检员在申请登记后,应接受边检部门的培训,培训的内容由边检部门根据港口实际情况决定,主要内容应该包括:
1、边防检查法律法规;
2、口岸限定区域内相关管理规定;
3、报检工作流程及相关材料的报送方法;
4、其他需要报检人员了解掌握的知识和技能。
(二)培训一般为每年2次,时间一般定为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各1次,也可根据边检站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培训时间。
(三)培训一般采取固定地点集中授课方式,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开展。
(四)培训工作结束,边检部门应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由边检站主管业务部门集中开展,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
第十二条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边检部门可以取消其报检员资格,暂停其从事边检相关业务代理资格:
(一)报检员终止与其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
(二)报检员所在单位因业务变更、地址迁移或破产倒闭等原因停止报检业务的;
(三)报检员未经边防检查机关同意,不参加年审考核的;
(四)边检报检员未履行其职责,情节严重的;
(五)报检员个人提出放弃其报检员资格的;
(六)所在单位提出更换报检员的,更换人员需重新参加边检站组织的培训考核。
第十三条船舶代理公司的报检业务必须由报检员专门开展,边检部门可以拒绝受理不具备报检资格人员提出的报检申请。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3:28: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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