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6.10.11
【字 号】青政办〔2016〕190号
【施行日期】2016.10.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6〕19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0月11日
 
青海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精神和省政府相关要求,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盘活各领域沉淀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先易后难、先行先试”的思路,综合采取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滚存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推进涉农、科技资金优化整合,积极整合财政部门内部有关资金,健全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措施,积极探索创新财政资金统筹管理使用,为保障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民生相关支出提供了财力支撑。但与适应形势变化和深化改革的要求相比,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日益凸显,突出表现在:政府预算体系间衔接不够紧密,财政统筹能力较弱;部分资金安排仍采取以收定支、收支挂钩、切块安排的模式,分配使用不够科学;重点科目资金及跨部门整合协调沟通不够顺畅,财政资金使用分散、效益不高;部分项目前期准备不够扎实,财政存量资金结存规模依然较大;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不够完善,造成部分资产配置闲置、浪费等。
  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是创新宏观调控方式和深化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用足用活积
极财政政策、支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举措,也是有效应对经济下行、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的现实需要,有利于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全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新修订的预算法有关规定,围绕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以打破资金使用条块分割,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为主要目标,有序推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把“零钱”化为“整钱”,集中财力,有计划、分步骤地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推动全省经济发展升级和民生改善提供有力财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注重绩效。凡支出项目安排要体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与预期经济社会绩效目标相结合,加快构建与预算执行进度、监督检查结果、实施效果等挂钩的运行机制,全面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财政资金重点用于加大补短板。
  统筹协调。探索构建新型预算统筹配置和管控方式,强化相关规划衔接融合,加快改变财政资金“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现状,集“零钱”为“整钱”,变“死钱”为“活钱”,做到以事定钱、钱随事走,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统筹整合聚集效应,避免重复安排支出和固化投向。
  远近结合。坚持问题导向,既要立足当前,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先行解决支出预算执行偏慢、结存资金较大的突出问题,着力于避免形成新的财政存量资金;又要着眼长远,统筹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力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多方联动。既要善于总结和推广已有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继续推进有效措施,用改革创新办法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又要通过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充分调动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好授权和放权的关系,既要加强指导监督,严格按照预算法及有关法规规定,规范分配使用各类财政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又要结合实际推动修改相关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下放权限,权责匹配,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规范预算管理。
  (三)目标任务。
  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要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统筹考虑预算管理制度、中期财政规划、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改革。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近期目标是:2016—2017年,盘活各领域财政沉淀资金取得明显进展,初步建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促进财政资金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上加力增效。长远目标是:到2020年,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财政部门统一分配,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三、具体措施
  (一)增强政府预算统筹调控能力。
  1.加大政府性基金转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对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未列入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收入项目,三年内逐步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对政府性基金预算中与一般公共预算投向类似的资金,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或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形成政策合力。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2.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从2015年起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到2020年达到30%。同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2016年调入比例达到19%,并逐年提高调入比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外,支出范围限定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方面,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这方面的资金逐步退出。
  3.推进专项收入统筹使用。按照国家部署,逐步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的规定,力争2018年全面完成。2016年先行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排污费等专项收入专款专用规定,相关领域支出列入同级预算统筹保
障。新出台的税收收入或非税收入政策,一般不得规定以收定支、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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