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培养专利行政执法骨干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培养专利行政执法骨干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知发[2016]32 
【发布部门】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6.04.29 
【实施日期】2016.04.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培养专利行政执法骨干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知发〔201632号)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加强执法办案人员业务学习交流,全面落实局党组知识产权四抓工作体系和年度五件实事的部署,加快培养执法业务骨干,经研究,我局决定采取顶岗学习培训、导师定向指导等方式,建立省、市州专利行政执法机构交流学习机制,现就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专利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二、培养方式
  1、省知识产权局执法与监督处设置相应岗位安排1-2名学员跟班学习,每期时间为2个月;
  2、建立导师定向指导学习机制,原则上由学员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根据具体情况,作统一调整安排,每期时间为一年,可开展多种方式学习指导活动;
  3、顶岗学习期间,省局提供统一食宿。
  三、报名资格及注意事项
  1、各市州在岗从事专利执法工作的人员,可选择一名导师进行定向指导;
  2、对执法工作有热情并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可报名参加顶岗学习(每市州限报一名),经遴选合格参加顶岗学习者优先选择导师;
  3、参加学习的学员应遵守工作和学习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不得擅离岗位,学习结束将进行考核。
  四、导师组
  问:肖祥清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晖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跃红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兼导师)
  旭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兼导师)
  师:
  许秋平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张 政  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包平伟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赵 蕾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尹承丽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刘 鑫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伍峻民  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8:16: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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