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2017年“三改一拆”工作计划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2017年“三改一拆”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5.05
【字 号】温政办〔2017〕36号
【施行日期】2017.05.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2017年“三改一拆”工作计划的通知
温政办〔2017〕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2017年“三改一拆”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7年“三改一拆”计划任务表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
温州市2017年“三改一拆”工作计划
  根据全省“治危拆违攻坚战”和我市“大拆大整”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我市2017年度“三改一拆”工作任务是:完成“三改”1667万平方米,其中旧住宅区改造405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887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375万平方米;处置违法建筑1400万平方米,其中上半年完成800万平方米;力争提前完成“无违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各县(市、区)力争全部达到“无违建
创建先进县(市、区)”标准,力争达到“无违建县(市、区)”“基本无违建县(市、区)”标准的县(市、区)各1个,累计55%的乡镇(街道)力争创成“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
  一、加快进度,强化“三改”成效
  (一)突出重点区块,坚持整村连片推进。实行“项目跟着拆迁走”,以行政村为单位实施城中村整村改造,按照“当年签约、当年腾空、当年拆除”的要求,突出重点、滚动推进。深入开展城乡危旧房隐患再排查和治理改造,突出位于山边水边等地质灾害易发点和违建较多区域的房屋,以及农民自建多层房屋、年代久远的三层以上住房,强力抓好风险防范和隐患化解。扎实开展示范样板小区整治,积极实施旧住宅区整治改造。做好旧厂区重点改造区块改造提升,做到三个“先改”:做到危旧厂房先改,杜绝安全生产隐患;做到重污染企业先改,推进环保配套设施建设;做到国有企业先改,提高闲置厂房利用效率。
  (二)强化要素保障,促进安置提速提质。充分利用国家棚改优惠扶持政策最后的窗口期,积极争取国开行、农发行棚改专项贷款。发挥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以及企业发债、安置权益质押贷款等渠道的补充作用,扩大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强化激励政策,鼓励、引导实施货币补偿。
  (三)加强平台建设,抓好企业搬迁改造。加快市区工业限制发展区内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提升旧工业区环境品质及服务配套水平。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城镇低效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滩涂未利用地和低丘缓坡地等,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园。深入开展“四无”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整治,促进小微企业成长提升。
  二、加大力度,强化拆旧控新
  (一)加大违法建筑拆除力度。坚持存量违建“零容忍”,对“大拆大整”重点类型违建实行“销号”拆除,对安全隐患违建进行“查漏”,确保上半年前拆除到位。完善每周“十大典型”违建拆除公示制度,抓好典型引领。抓住中心城区、建制镇镇区主要街道和铁路、县级以上公路与河道两侧可视范围等重点区域,将存量违建依法处置到位。强力推进“大拆大整”35个重点乡镇(街道)和2017年申报“无违建”创建的乡镇(街道)拆违行动。贯彻执行《温州市人民政府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国土领域非诉执行积案清理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16〕55号),尽快清理国土领域非诉执行积案。
  (二)从严防控新增违法建筑。建立有违必拆的工作机制,结合乡镇(街道)社会综治、综合执法等“四个平台”建设,落实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并依法从快处置新增违
建,做到新建违建“零增长”。贯彻落实《市区新建违法建筑管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新增违建管控不力的,曝光一批典型违建,实行约谈,并依纪依规严肃追责。完善农村建房规范管理,实行选址勘验、定位放线、建中监管、竣工验收等“四到场、一公示”,坚决杜绝少批多建(占)。
  (三)全域实施“无违建创建”。加快建成市级防违控违综合信息管理系统,4月份开始试运行,上半年投入运行,实现“功能完备、信息精准,四级联动、部门共享,运行顺畅、管理科学,全域覆盖、全省领先”。推进农村“一户一档”、城镇“一楼一档”建档工作,扎实开展建筑物普查登记,做到底数清晰。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组织各地在坚持“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的前提下,推进农房确权确违,全面依法处置非法“一户多宅”。
  三、着眼发展,强化拆后利用
  (一)注重有效利用。遵循“即拆即清、应耕则耕、应绿则绿、应建则建”的原则,把拆违还路、拆违治脏、拆违改造、拆违增绿、拆违添景等有机结合起来,合理安排建设停车场、公园绿化、街头景观等功能性、公益性临时建设,防止土地闲置,确保拆后土地利用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用足《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三改一拆”拆后土地利用工作的通知》
(浙土资发〔2016〕30号)政策红利,加强建设用地保障。
  (二)注重项目引领。坚持拆改用结合,把拆出来的土地资源配置到温商回归、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实事等项目上去。以报省的3个功能性项目为龙头,组织各县(市、区)排出一批功能性项目,实行定期通报、定期督查、专项考核,分类、分批开展优秀项目评选,培育示范点,不断提高“三改一拆”质量和水平。
  (三)注重规划设计。完善拆后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加强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四边三化”、美丽乡村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融合,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计划和建设用地指标。督促各地做好拆后区块、旧厂区搬迁改造区块的规划设计,明确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引导相关企业、单位配合发展。
  四、着眼长效,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联动推进。市“三改一拆”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条线工作的统筹指挥及业务指导,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要切实组织制定“三改一拆”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
  (二)加强督查考核。市“三改一拆”办公室要开展实地核查、专项检查,加强全程跟踪和督导。对有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进展迟缓的地方、单位以及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件,联合市“大拆大整”办公室进行督查、指导,促进整治到位。要完善差别化考核办法,区分目标任务、考核对象、工作成效,并通过考核结果运用来促进工作开展。
  (三)加强政策配套。各地要加强调查研究,出台拆后土地用于临时建设的具体操作办法,完善宅基地管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农房保障等政策,实行综合治理。要及时协调解决“三改一拆”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问题,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
  (四)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召开“无违建”创建、拆改用结合等现场会,及时反映各地新举措、新亮点。借助“新政聚焦”“市民监督团”等力量,积极宣传“三改一拆”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加强舆论监督,保持强势推进的态势,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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