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9.07.24
∙【字 号】
∙【施行日期】2019.07.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奖励
正文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科技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黑政规〔2018〕18号)文件精神,依据《黑龙江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励实施细则》(黑科规〔2018〕2号)有关要求,现将组织填报2018度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报告并对绩效考核优秀的机构予以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及考核程序
(一)本年度填报工作采取网上登录“黑龙江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系统(219.147.168.102:18001/TechTransfer/login.html)”进行。所有国家和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都应登录系统填报年度绩效考评报告。
(二)各市(地)、县(市)科技局会同同级财政局要认真组织做好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年度绩效报告填报工作,对各单位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由各市(地)
、县(市)科技局在管理系统上确认审核意见。填报审核截止日期为8月9日。
(三)省科技厅对绩效数据进行复核后,由管理系统按照考核标准对各申报单位年度绩效成绩进行考核打分。
(四)省科技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对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的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予以奖励。
二、奖励对象和条件
被奖励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二)必须在技术合同成交额、促成技术交易、完成技术合同登记、服务企业数量、拥有技术经理人(经纪人)等指标上业绩突出。
(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核算准确,无违法违规记录,且连续两
年无投诉。
三、
联系人: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