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参事、特约研究员和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研究...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参事、特约研究员和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研究员聘任离任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7.30
【字 号】浙政发〔2020〕17号
【施行日期】2020.07.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参事、特约研究员和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研究员聘任离任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
  聘任刘新、胡坚、南存辉、韩平、薛安克、郑勇军、王伟林、张建锋、鲍虎军、郜宴中等10人为省政府参事。
  聘任丁祖年、潘海生、钱建民、傅晓风、楼小东、李占荣、何玲玲、裘云庆、丁列明、陈越孟、叶翠微、陈自力、徐子伟、周德文等14人为省政府特约研究员。
  聘任费君清、王建华、龚缨晏、胡可先、赵丰、翁诞宪、韩天雍、张如安、鲍志成等9人为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聘任童亚辉、陈野等2人为省文史研究馆研究员。
  同意吕一民、邢越生、袁中伟、赵彦年、蒋胜祥、管竹伟、赵兴泉、郑志耿、祝平、徐立之、黄建中、蓝晓光、卢亦愚、张克夫、何荣飞、方泉尧、周业樑等17位省政府参事、特约研究员离任。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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