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申请中的一些概念

美国专利申请中的一些
概念
Revised by Chen Zhen in 2021
美国专利申请中的一些概念
专利申请中的一些概念
1.divisional application(分案)
The deinition of "divisonal application"  A divisonal application or "division" or "a later application" for a distinct or independent invention, carved out of a pending application and diclosing and claiming only subject matter disclosed in the ealier or parent application.
要点:  a.在美国专利法中规定一个专利申请只能包含一个发明。如果一个发明中包含多个发明,首先从法律的角度上讲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其次从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角度来讲,这种做法会减少他们的收入;因此,在遇到这类情况时,专利审查员一般都会要求分案。
b.由于在母案专利申请(basic application)提起时已经在说明书里对本申请中所包含的所有发明的材料进行了公开,所以在进行分案以后申请到的新的专利的生效日期应该从母案专利申请提起之日算起。
c.分案必须在母案专利审查期间(pending)进行。
d.当分案申请获准时,会得到一个独立的序列号。但是这个序列号只是美国专利商标局为了管理方便的目的给出的。
e.可以对延续案,部分延续案提起分案申请。
Definition of "continuation application"  A second application for the same invention claimed in a prior non-provisonal application and filed before the original becomes abandoned or patented.
要点:
a.若以前申请的范围较小,现在如果想在以前公开的材料的基础上增加claim可以使用这种办法。
b.通常如果一个专利申请在最后一轮OA时还没有得到批准,如果申请者想继续和审查员“较量”或者使用一套新的claim来进行申请,那么可以使用延续案,这样会有更大获得通过的机会。
c.延续案中所提出的新的claim必须建立在basic application说明书中所公开的材料的基础上,不能加入新的,本领域人员未知的或者能通过原有公开材料推导出的材料。
d.通常final OA的期限是3个月,所以收到final OA后进行的延续案申请必须在这3个月时间内完成。延续案也必须放弃母案专利申请或者母案专利申请成功之前提起。一般的延续案可以在pending期间提起申请。
e.延续案可以申请一组相同或类似的发明。延续案申请的发明不能完全与母案发明不相关,否则就应该申请分案。
f.延续案的有效期限。由于延续案是完全建立在母案公开的材料的基础上的,所以延续案的20年有效期限应该是从母案提起申请之日算起。
g.可以在延续案申请的基础上再次提起延续案申请。从理论上讲,可以申请任意多次延续案。然而,从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审查员的习惯来看,通常重复申请延续案的次数不会超过
2次。而且,从申请费的角度上讲,多次重复申请延续案也是不经济的,因为每次申请延续案都是要交纳官费的。
h.在延续案申请获准时,延续案会获得一个不同于母案的序列号(serial number)。
i.申请延续案的流程中要注意的地方:首先,提交一份新的专利申请说明书和一组新的claim;其次,在说明书的开头加上延续案申请声明。
3. Continuation-in-Part Application (部分延续案)  Definition of "Continuation-in-Part Appliction"  An application filed during the lifetime of an earlier application by the same applicant, repeating some substaintial portion or all of the earlier application and adding matter not disclosed in the earlier application.
要点:
1.在需要对母案申请进行修改加入新的元素时,就需要申请部分延续案。
2.部分延续案中加入的新的元素是指在母案申请中没有公开的材料。这些材料包括那些不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的,不能由母案公开的材料推导而来的元素。
3.部分延续案申请成功以后的claim生效日期分为两个。母案中提出的claim的生效日期从母案申请提起之日算起;在部分延续案中提出claim有效日起从部分延续案申请提起之日算起。
4.部分延续案可以在专利有效期内的任意时间提起。
美国专利申请中的继续申请
美国《专利法》中所指的继续申请共有三种类型:完全继续申请、部分继续申请和分案申请。但是,上述三类继续申请又各有特点:
1、完全继续申请
完全继续申请的说明书相对于母案申请不能包含任何新主题,同时其权利要求应当不同于母案申请。完全继续申请的全部主题都可享有母案申请的申请日。当母案申请中的权利要求被全部驳回时,或者当母案申请中的权利要求部分被要求删除以获得专利权时,申请人往往可以通过完全继续申请的方式,对被驳回的权利要求或被要求从母案申请中删除的权利要求重新提出或修正提出,从而获得进一步审查的机会。
2、部分继续申请
部分继续申请给予了申请人新增主题的机会,其中与母案申请相同的部分享有母案申请的申请日,而新增主题的内容只能享有新的申请日。当部分继续申请提出时,相同主题的在先申请将被放弃,因而部分继续申请与我国的国内优先权是相似的,不同的是,部分继续申请与我国国内优先权的提交时间限制是不同的。
3、分案申请
分案申请是从正在审查中的母案申请中分离出来的、以母案申请为基础的继续申请,分案申请相对于母案申请是独立的、不同的发明,分案申请的内容要求已在母案申请中被公开,并且分案申请享有母案申请的申请日,这与我国通常意义上理解的分案申请是相同的。
美国《专利法》关于不同类型的继续申请的规定,并没有对继续申请的数量进行限制,可以看出,其宗旨是使申请人得到更多的审查时间,而不必申诉,从而尽可能使申请人的发明受到专利保护。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23:36: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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