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绿食品、有机食品都是整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认证又各具特。
(1)质量标准不同。无公害农产品是解决食用农产品消费的基本安全问题,其质量标准较宽;绿食品质量标准较高,大体相当于现在欧洲市场上中等消费水平,比无公害农产品高5—10倍;有机食品强调不使用或很少使用化学合成品,相当于我们的生态食品或纯天然食品,其实际达到的卫生安全标准更高一些。
(2)消费对象不同。无公害农产品满足的是大众消费;绿食品主要供给少数高收入体和部分出口;有机食品主要是为了出口。
(3)推动方式不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由政府推动,并在适当时候推行强制性认证;绿食品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推动为辅;有机食品认证是一种完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
(4)认证方式不同。无公害农产品采用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相结合和检测为主、检查为辅的
方式认证;绿食品采取质量认证和证明商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认证;有机食品则以检查认证为主,依靠检查员现场检查和辅导来进行认证。
(5)收费标准不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是一项公益性事业,认定认证本身包括材料审核、现场检查、专家评审、证书制作、媒体公告及抽查抽检等均不收费,仅在申请人委托相关质检机构进行环境检测和产品检验时由质检机构收取一定的检测费,在购买无公害农产品使用标志时收取成本费;而绿食品其认证、环境测评和产品质检、标志使用、公告等都要按一定标准收费,费用较高;有机食品,国外认证机构一般要求有三年的辅导期,费用很高。 有机食品、绿食品、无公害食品的关系
有机食品、绿食品、无公害食品是一组与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相关的概念。
有机食品是通过不施用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为手段,利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减少生产过程对环境和产品的污染,并在生产中建立一套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系统,以促进生物多样性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有机农业生产是在生产中不使用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和畜禽饲料添加剂等物
质,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为手段,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取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关系,促进生态平衡、物种的多样性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机食品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合法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水产品、蜂产品、调料等。
有机食品在不同的语言中有不同的名称,国外最普遍的叫法是ORGACIC FOOD 在其它语种中也有称生态食品、自然食品等。联合国粮农和世界卫生组织(FAO/WHO)的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将这类称谓各异但内涵实质基本相同的食品统称为“ORGANIC FOOD”,中文译为“有机食品”。
绿食品是通过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技术标准和环境、产品一体化的跟踪监测,严格限制化学物质的使用,保障食品和环境的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并采用证明商标的管理方式,规范市场秩序。
无公害食品是通过政府实施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市场准入等一系列措施,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全国范围内食用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是政府为保证广大人民众饮食健康的
一道基本安全线。
我国是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农业大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加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中心任务。为此,农业部经国务院批准,全面启动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并确立了“无公害食品、绿食品、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发展战略。因此有机食品、绿食品、无公害食品都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绿食品认证
一、绿食品的概念及分类
绿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其特点有三个:第一,绿食品是产生于良好的生态环境;第二,绿食品实行的是“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监控;第三,绿食品标志受到法律的保护。
绿食品标志是由中国绿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册的产品质量证明商
标。绿食品标志由三部分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标志为正圆形,意为保护。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食品是出自纯洁、良好生态环境中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绿食品的标志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
绿食品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②农作物种植、畜禽饲料,不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③产品必须符合绿食品产品标准;
④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包装贮运标准。
目前,绿食品的分类可以分成农业产品、林产品、畜产品、渔业产品、加工食品、饲料和饲料七大类,产品可以分成53类。
表9-2绿食品的分类及其产品分类编号
大类名称 产品分类号 产品名称 大类名称 产品分类号 产品名称
农业产品:01 粮食作物 加工食品 27 糕点
02 油料作物 28 饼干
03 糖料作物 29 方便主食品
04 蔬菜 30 乳制品
05 食用菌及山菜 31 消毒液体奶
06 杂类农产品 32 酸奶
林产品:07 果类 33 乳饮料
08 林产饮料品 34 代乳品
09 林产调味品 35 罐头
畜产品:10 人工锔养动物 36 调味品
11 肉类 37 加工盐
12 人工饲养动物下水及副产品 38 其他加工食品
渔业产品:13 海水.淡水养殖.动.植物苗(种)类 饮料39 酒类
14 海水动物产品 40 非酒精饮料
15 海水植物产品 41 冷冻饮品
16 淡水动物产品 42 茶叶
17 水生动物冷冻品 43 咖啡
加工食品:18 粮食加工品 44 可可
19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 45 其他饮料
饲料 46 配合饲料
20 肉加工品 47 混合饲料
21 蛋制品 48 浓缩饲料
22 水产加工品 49 蛋白质饲料
23 糖 50 矿物质饲料
24 加工糖 51 含钙磷饲料
25 糖果 52 预混合饲料
26 蜜饯果脯 53 其他饮料
二、申报绿食品企业的条件及程序
按照《绿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中规定:“凡具有绿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 人均可作为绿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对标志申请人条件具体 做了如下规定:
1.申请人必须要能控制产品生产过程,落实绿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绿食品标准要求;
2.申报企业要具有一定规模,能承担绿食品标臼褂梅眩?
3.乡、镇以下从事生产管理、服务的企业作为申请人,必须要有生产基地,并直接组织生产;乡、镇以上的经营、服务企业必须要有隶属于本企业,稳定的生产基地;
4.申报加工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须一年以上。
“国家对申报绿食品标志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以“食”字或“健”字登记的保健食品,均可申报绿食品标志。经国家公告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如紫苏、菊花、白果、陈皮、红花等,可申报绿食品标志。药品、香烟不可申报绿食品标志。
按照绿食品标准,暂不受理厥菜、方便面、火腿肠、叶菜类酱菜的申报。为了推动绿食品事业的发展,1992年11月,经国家人事部批准成立中国绿食品的发展中心,为绿食品的具体管理部门。并先后在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成立了绿食品管理机构,开展绿食品的质量检验和绿食品标志使用的审核工作。在受理的几千个产品品种中,按照《绿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定,到2000年底,全国有5大类1000多个产品获得了绿食品标志使用权,使绿食品开发数量迅速增加。根据《绿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申请在产品上使用绿食品标志的程序是:
第一、申请人填写《绿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附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绿食品管理部门;
第二、省绿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该项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评价。
第三、省绿食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中国绿食品发展中心;
第四、中国绿食品发展中心会同权威的环境保护机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由中国绿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机构对其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依据绿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第五、中国绿食品发展中心对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综合审查(含实地核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绿食品标志使用协议”,由农业部颁发绿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及编号,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同时公告于众。对卫生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