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就业信息陷阱

常见的就业信息陷阱
现在社会上的就业信息来源很广,但泥沙俱下、鱼目混珠,很多信息是虚假、无效或无价值的,其中有些根本就是信息陷阱。有些人受利益驱使,有意设计,制造就业信息的陷阱。由于毕业生缺乏社会阅历,所以在应聘过程中比较容易吃亏上当。以下是几种常见的信息陷阱类型,希望能让毕业生在求职时提高警惕。
1.骗财类信息陷阱。
这是最为常见的信息陷阱。一些单位或个人打着招聘的旗号,收取高额报名费、介绍费、培训费、考试费、体检费、工装费、上岗押金等,或者要求必须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他们还经常扣押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以便日后进行要挟,骗子常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欺诈。
(1)黑心中介,有的中介公司以介绍职业为名,骗取职业介绍费。他们手上没有什么较好的工作岗位,有的根本就没有工作岗位,他们只从报纸或网络上抄录一些招聘信息欺骗求职者,以骗取介绍费。
(2)没人及格的考试。有些单位打着招工考试之名收取考试费,实际就算题目全答对了,还
是不给通过,钱也不退还。
(3)招而不聘的岗位。有些单位其实不需要人,也没有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但仍然长期对外招聘,当然报名者要交报名费、产品押金等,一些毕业生发现上当后要求退钱,他们不是拖着不给就是以暴力相威胁。
(4)子虚乌有的公司。有些不法人员到处张贴一些“招聘启事”,或在媒体刊登虚假广告,然后临时在写字楼租一间(套)办公室,挂上“经理室”“财务室”或“人事部”的招牌,进行虚假招聘,向毕业生收取名目繁多的各种费用后,人去房空。
(5)抵押陷阱。有的单位在录用毕业生之后,还要求将毕业生的身份证、学历证作为抵押物,有的则收取一定的押金,一旦毕业生上班后发现单位的真实情况想要离开,则要么失去押金,要么花费一定的金钱换取身份证或毕业证等。
(6)试用陷阱。有些单位在招聘人员时,规定了3~6个月的试用期,但往往是试用期即将结束时,便以各种理由炒毕业生“鱿鱼”,这样—来,毕业生白白成为几个月的廉价甚至免费劳动力。
上述种种,只是形形的骗财类信息陷阱中的一部分,其实就业是一种双向选择的行为。求职之初,无论是毕业生还是招聘单位,并没有为对方提供任何具体的服务,根本不应涉及费用。因此毕业生但凡看到汇款或者带现金给面试方的这种信息,就应多加警惕。如果是正规职业中介,收取费用时必须要有正规发票,至于收取押金或将身份证、毕业证作为抵押物的做法,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国家劳动部门早就明文规定,任何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收取应聘者的押金,或者以身份证、毕业证等作抵押。
2.骗类信息陷阱
这类信息陷阱主要是针对女生,但近年来也有男生上当受骗的案件发生。有些不法分子刊登虚假招聘广告,广告内容多强调只招女生,且对专业、能力没有什么具体要求,然后将应聘者约到僻静处进行应试,实施不法行为。因此毕业生尤其是女生一定要避免到僻静或私人场所去面试。
3.骗知识产权类信息陷阱。
一些单位或个人以考试或试用的名义,要求毕业生根据设想写一篇文字材料,或拿出一套设
计方案、计算机程序等,或要求毕业生为其介绍客户、推销产品等,然后再出种种理由加以推脱,而将毕业生的劳动成果据为已有。 
4.合同陷阱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本来应该成为保护毕业生合法权益的护身符,但有些单位针对应届毕业生涉世不深、社会阅历缺乏等特点,在与毕业生签订上述文本时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设置陷阱,本来是平等协商的合同成了所谓的“暗箱合同”“霸王合同”。《劳动法》第17条明文规定:“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0:03: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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