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方为(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住址(详细地址)。 二、乙方为(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住址(详细地址)。 三、鉴于甲方为(商标权利人/商标使用者)、拥有商标(商标注册号)的权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享有的商标(商标名称,注册号)的申请、维护、使用管理权,并授权乙方以其名义在合法范围内使用该商标。
2. 乙方应认真履行委托事项,保护甲方商标权益,依法使用商标,确保不侵犯其他商标权利。 3. 甲方享有对委托事项的监督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商标管理相关的资料信息,并接受甲方合理的监督。
4. 乙方应在商标使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商标注册所规定的使用范围,不得擅自侵犯其他
商标权利,如有侵权行为,应承担全部责任。
5. 委托期限为(起始时间-截止时间),委托事项有效期限至乙方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为止。
6. 如因乙方未履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协议约定而导致甲方商标权益受损,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协议内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注册地法院解决。
甲方(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