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恶意骚扰、诽谤委托人等事宜

律师函
(20XX)XX律函字第号致:XXX
北京市XX(深圳)律师事务所受XXX女士的委托,如下简称“委托人”,指派本律师就阁下恶意骚扰、诽谤委托人等事宜,向阁下严正致函如下:本律师依据委托人的介绍及提供的相关截图等证据可知:
一、近期阁下通过抖音网络平台发布委托人的肖像、视频等,并进行侮辱、诽谤,恶意损害委托人的名誉,委托人要求阁下停止诽谤等非法行为,但阁下完全无视法律,依旧我行我素,不但没有收敛自己的行为,反而变本加厉,使得委托人身心疲惫、精神遭受极大痛苦,干扰委托人的正常生活及工作,已对委托人造成严重侵权
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等规定,委托人要求你停止侵权,并赔偿肖像及名誉损失。
三、本律师结合上述事实及法律依据,经我委托人授权,本律师事务所郑重函告阁下:
1、从收到本律师函之日起开始,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所有关于委托人肖像、文字等侵权内容,并且向委托人赔礼道歉,并在抖音个人主页置顶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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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9:34: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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