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驳回的商标还能用在产品标签上么?

被驳回的商标还能用在产品标签上么?
商标申请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很多商标申请人在申请之前已经做了大量检索分析工作,认为通过审核应该没有问题,但最终还是被驳回了。同时还有些商标图样,看似可能存在不可能通过的情况,但是却被审核通过了。但无论如何,商标申请人所申请的商标文字或者图案往往是经过了商标申请人投入大量的脑力劳动及经济成本制作而成的,在被商标局驳回之后,如果不再使用未免感觉非常可惜。
基于上述原因,有些商标申请人便开始将已经被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文字或者商标图案用在商品标签上,只不过不附件任何商标标志而已。商标申请人早已经想好了一套措辞,如果被投诉为侵权,则可以并未以商标名义使用的借口规避法律责任。甚至还有的商标代理机构会建议商标申请人将未能通过核准登记的商标通过登记著作权的形式予以固定自己的权益,然后再用到产品包装的标签上。
上述操作看似部署周密,对于商标申请人而言是否便意味着万事大吉了?回答是否定的。被商标局已经驳回的商标首先在法律上并不属于商标。不仅如此,该图案或者文字之所以被商标局驳回往往由于涉及对其他商标的侵权、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认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法律法规强制性
规定而不适合作为商标的情形。对于这类文字或者图案即便没有以商标名义使用,只要使用在产品外包装的标签上仍然存在仿冒他人商品标志、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认或存在其他违法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这种行为有的依然会构成对他人商标权的侵犯,有的则构成不当竞争或者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
因此不建议经营者在商标已经被商标局驳回的情况下,继续将用以申请商标的文字或者图案继续用在产品外包装上。至于部分商标代理机构给出的将其注册登记为著作权的建议,一方面著作权的有无并不以登记注册为前提,即,不登记只要申请人系真实的作者,则具有该著作权,只不过通过著作权登记能够更好的证明作者的著作权而已。另一方面,经营者拥有某图案或者文字的著作权并不等于该图案或者文字即可以随意用于产品外包装。此是两个层面的法律问题,经营者仍然需要遵守前文所述的各项法律的规定。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5:54: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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