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
(20XX)XX律函字第号北京XXXX讯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XX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电商”)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通过贵司搜索引擎出现对XX电商损毁名誉等不实信息言论予以删除事宜,向贵公司致函如下: 委托人XX电商在20XX年起发现在互联网上出现诋毁其公司名誉的不实言论等信息。经反复查询,发现通过贵司百度搜索引擎系统,输入“XX电商”、“XX 电子商务”等关键词,即可链接到一些恶意网站,并出现“曝光!深圳XX公司是个骗子公司专骗我们加盟费”、“深圳XX电商是骗子真真切切的加盟”、“骗子深圳市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标题。以上链接内容均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发布的不实信息,完全是对委托人XX电商进行恶意攻击的非法信息。委托人XX电商曾多次向贵司投诉,但以上信息至今仍未被屏蔽、删除,并且其传播范围还有进一步的扩散趋势,这些恶意攻击的言论及信息给XX电商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了严重侵害。 相关侵权链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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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3.html
www*****************************.html
www****************.html
www.********************59.html
www.**************9488.html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法人享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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