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跨境电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现状调查

Circulation Economy
根据杭州海关统计,2020年电商平台进出口总额达491.1亿元,同比增长65.1%。其中,出口127.0亿元,同比增长441.5%;进口364.1亿元,同比增长32.9%。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中美经贸摩擦加剧,相关海外知识产权问题日益严峻。为了解决浙江省跨境电商面临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困境,需要从实际案情出发,总结跨境电商涉诉案件的一般特征,分析导致特征出现的一般问题,从而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与建议。
1 浙江省跨境电商涉美诉讼立案情况
通过关键词检索方式在“Lex Machina”等数据库查询相关信息可以统计得到以下数据。2020年,浙江企业涉美新立案的专利和商标诉讼案件共137起,立案量较2019年提高31.7%,其中专利诉讼案件41起,商标诉讼案件107起,共涉及浙江企业409家。新立案诉讼案件中,跨境电商有关的诉讼案件共105起,占浙江企业涉美相关诉讼总量的75.9%,其中浙江企业起诉4起,被诉101起,涉及浙江企业376家,占浙江当事人总量的91.9%(见表1)。由此可见,相较其他浙江对外贸易主体,跨境电商遭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相对较高。同时,通过归类整理案情信息可以发现,跨境电商诉讼具有鲜明的特点。
1.1 商标诉讼占比高,侵权领域集中
跨境电商诉讼的原告以日常消费品和奢侈品的品牌商为主,93.3%的跨境电商诉讼涉及商标,并且89.5%的诉讼涉及服饰与日用百货。涉及专利的诉讼相对较少,仅占总体的12.3%,其中75.0%的涉案专利为外观设计,主要涉及太阳镜、凉鞋与钥匙扣等日用百货(见图1)。
表1 跨境电商诉讼部分活跃原告
原告公司起诉次数
Nike公司4
Cartier公司3
Swarovski公司3
Converse公司2
CamelBak公司2
图1 涉诉产品国民经济领域案件量分布
1.2 受理法院集中,缺席败诉比例高
2020年,浙江省跨境电商涉美诉讼的81.0%都由美联邦伊利诺伊州北区地方法院(N. D. Ill.)受理。截至2021年4月23日,2020年立案的诉讼中,已经有69起结案,其中94.2%是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受理的。结案案件中,原告胜诉54起,其中53起为缺席判决。据不完全统计,该法院在2020年审结的电商诉讼耗时中位数仅为113天,较美联邦法院总体结案时间
DOI:10.19699/jki.issn2096-0298.2022.09.014
浙江省跨境电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现状调查
——以在美联邦法院诉讼为例
蔡丽红  龚一川(通讯作者)  田青竹  吴彬斌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浙江杭州  310000)
摘 要:近年来,随着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中美经贸摩擦加剧,浙江省跨境电商的海外知识产权问题日益严峻。数据库统计结果显示,浙江省跨境电商涉美诉讼案件呈现出波及范围广、侵权领域集中、缺席败诉比例高等特点,从侧面反映出浙江省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意识薄弱、不适应美国司法体系、知识产权服务相对缺乏等问题。为了帮助浙江省跨境电商防控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本文提出了相关对策和建议。首先,提高电商知识产权意识;其次,加强纠纷应对的资金支持;最后,善用数字化技术创新
知识产权服务模式。
关键词: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中美经贸;海外风险;数据统计
本文索引:蔡丽红,龚一川,田青竹,等.浙江省跨境电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现状调查[J].中国商论,2022(09):014-017.
中图分类号:F840.6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2)05(a)-014-04
基金项目: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研究”(SS21-B-20)。
作者简介:蔡丽红(1979-),女,汉族,浙江杭州人,工学学士,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通讯作者:龚一川(1994-),男,汉族,浙江杭州人,助理研究员,工程硕士,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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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位数缩短58天。因而,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吸引了大量被侵权者,甚至是批量诉讼牟利者到该法院提起诉讼。
另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该法院的电子商务商标、专利与商业秘密纠纷诉讼受理量占美联邦法院总体受理量的比例从2016年的15.1%提高至2020年的42.6%,特别是涉及中国跨境电商或电商平台的诉讼受理比例从2016年的52.6%提高到2020年的72.1%。上述不完全统计数据用已知的105件涉及浙江省跨境电商案件验证,查全率约为97.1%,查准率约为90.5%(见图2)
图2 2016—2020年美联邦法院涉及电子商务的商标、专利与商业
秘密纠纷诉讼量
1.3 涉案企业属地集中,规模较小
涉案企业注册地集中在金华、宁波和杭州,占比分别为55.6%、14.4%、10.6%。经过进一步排查,涉案浙江企业中从事产品流通的贸易公司多达314家,明确具有制造能力的制造厂商仅有62家。上述制造厂商中,小微企业多达57家,中型企业仅5家,没有大型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仅有3家;在美国有商标申请的企业仅9家;在美国有专利申请的企业仅1家(见表2)。
表2 浙江省跨境电商企业数量的属地与类型分布
地区制造厂商贸易公司
金华24185
宁波1143
杭州832
温州719
绍兴610
台州59
其他116
2 困难与问题
结合上文数据与其他已报道的相关研究信息,不难得出浙江省跨境电商在美国市场面临的困难与问题:跨境电商行业鱼龙混杂,线上店铺主营服饰与日用百货,商品来源广、更新快,容易在其不熟悉的美国司法领域搁浅;近年来,美国各界对中国企业的贸易打击力度增大,甚至形成了如美联邦伊利诺伊州北区地方法院这样的专门受理涉及中国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纠纷诉讼的法院;被诉企业往往没有维权思路或途径,大都因缺席判决而败诉。下文从跨境电商自身、美国司法制度、美国贸易保护主义与知识产权服务四个方面继续分析浙江跨境电商所面临的具体问题与成因。
2.1 跨境电商自身问题
一是跨境电商经营者知识产权意识薄弱。跨境电商平台准入门槛低、线上店铺运维成本小,吸引了大量小微企业涌入。这些企业往往没有知识产权观念,不了解涉外贸易风险,缺少创新意识,更少有品牌附加值与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能力。部分制造厂商热衷于仿造时下热门的产品,或贸易公司直接上架未经鉴
别的高仿产品以“跟风销售”,往往造成侵权。
二是应诉意愿不强。在遭遇侵权诉讼时,多数跨境电商由于应对成本、侥幸心理或不熟悉美国司法环境等因素,没有及时应诉,导致缺席判决而败诉。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判赔金额往往巨大,并且被告跨境电商在案后新注册的海外银行账户和其他美国资产也容易被冻结和执行,以偿还司法判赔。
2.2 美国司法制度特点
一是美国司法管辖具有进攻性。跨境电子商户有意识地针对美国用户的销售行为大概率满足美国法院实施管辖的条件,使得部分原告可以在判决风格有利于知识产权权利人法院辖区的网上购买疑似侵权商品,从而获得司法判决倾向上的优势。同时,由于浙江省跨境电商在美国属于外国人,其提起的管辖权异议很难成功。
二是美国民事诉讼有关文件须由原告自行负责送达。原告一般选择发送邮件形式的诉讼文书,这种送达方式容易被人忽略,使得被告丧失宝贵的应对时间。
三是美国法院的临时措施和判决执行比较快捷。诉状提交后,无需通知被告,原告即可申请临时禁令,冻结被告线上店铺与相应的海外银行账户。随后,初步禁令与临时禁令无缝衔接,并发出法院传票,通
知被告在21天内应诉,否则缺席判决。
四是美国知识产权确权标准与中国不同。除气味可以被注册为美国商标外,某些在中国不被保护的“缺失创造性和显著性的”产品设计还可能因其“独占性的多年使用”被美国的商标法保护。
2.3 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近年来,美国政府利用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337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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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商务部工业安全局(BIS)的“出口管制实体清单”等制裁工具频频打压中国企业。
2020年1月15日签订的《中美经贸协议》第一章第五节对打击跨境电商的侵权和假冒行为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2020年1月24日,美国国土安全部的策略政策计划办公室发布了针对电商知识产权侵权现象的研究报告,从物流与各方主体活动等角度剖析了电商侵权过程,并推荐美国国土安全部(HSI)与移民海关执法(ICE)共同领导的知识产权中心负责推广该研究报告中的10条应对策略。其中,如“使跨境电商平台的外国线上商户缴纳侵权风险担保金”等部分应对策略若真正落实,将加大跨境电商的线上店铺运营成本。
2.4 知识产权服务相对短缺
相关服务的相对短缺体现在信息渠道不畅通与维权费用高昂两个方面。浙江省内有海外专利纠纷应对经验的本地实体服务机构相对较少,就算是偶有企业维权成功,其维权经验与相关的律师人脉也因渠道不通等问题而难以推广。
在实际的维权情景中,中小微企业一般选择当地服务机构,盲目性大、成功率低。同时,大部分小微企业负担不起诸如聘请美国执业律师费用等应对诉讼必须的各种支出。
3 对策与建议
电子商务作为信息时代新兴的商业模式,早已为国家所重视。2019年1月1日初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国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和平台经营者的责任与义务做出了规范。
2021年6月1日施行的GB/T 39550-2020对国内电子商务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具体标准做出了指引。但是在跨境电子商务方面,尚未形成国家层面的法条或标准。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何帮助跨境电商规避国际贸易中的侵权雷点,切实帮助跨境电商维护自身海外合法权益,成为对外经贸领域的焦点。现就上文的现状与问题,从风险意识教育、维权资金扶持与防控体系优化等角度提出具有可实践性的具体建议。
3.1 宣传培训,提高侵权风险意识
跨境电商自身需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风险意识。
一是增强跨境电商创新意识。鼓励跨境电商从仿造产品的“蹭热度”转变为自主研发自主设计的“造热度”,同时加强技术成果保护,引导有条件的制造厂商或贸易公司积极布局海外知识产权战略,争取在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二是帮助跨境电商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思路。除了常规的海外知识产权司法环境科普之外,还需帮助一些法律基础薄弱的跨境电商明确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一般应对方法。
例如,定期转移海外银行账户资金,预防在遭遇侵权诉讼时被禁令冻结过多资金;在收到诉状时选择“放弃送达”,延长提交答辩状的时限;在与对方当事人接触时,务必通过美国执业律师代理,避免被对方套取不利信息;在难以胜诉时,选择主动和解以减少损失。
3.2 资金扶持,增强电商维权底气
除了已经在各地施行的海外维权胜诉奖励性政府补贴之外,还要增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纠纷应对援助力度,优化援助扶持政策,让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得到帮助或支持。
一是设立维权基金。通过政府监管,社会公益资金积极参与的方式拓宽拓深维权援助资金池,为浙江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降低维权成本。
二是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险制度。通过鼓励涉外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方式,分散单个企业被诉时的资金压力。
当被保险人遇到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时,由保险公司承担应由被保险人或受偿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及案件相关的诉讼或仲裁费用等法律费用;甚至政府给予投保人一定的补贴,增加企业投保的积极性,为企业消除海外维权的后顾之忧。
3.3 数字赋能,优化风险防控体系
由于跨境电商纠纷具有立案多、波及广和结案快等特点,笼统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策略似乎力有未逮,需要一种全新的服务模式。
一是预警前置,降低海外侵权风险。依托数字化在线平台,建立先进的海外纠纷信息收集系统,完善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收集海外纠纷信息,分析纠纷态势,明确近期纠纷活跃原告、涉案产品与技术领域,主动为企业提供规避风险的依据和侵权涉诉的提示。
二是信息联动,接入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通过分享可视化的海外纠纷信息,联动相关单位的知识产权
保护业务。如联动政府职能部门,为企业出口评议、维权补贴发放、司法纠纷调解等工作提供一定的信息提示;如联动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帮助企业自查海外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如联动电商平台,提供快捷的线上侵权判定服务,为下架侵权商品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构建智库,强化智力支持。通过数字化平台持续征集有海外实务经验的法律、贸易与技术等领域的专家,建立线上智库交流机制与维权经验共享机制,为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等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拓宽智力支撑面,也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专业快捷的公益咨询服务(见图3)。
4 结语
作为近年来新兴的对外贸易模式,跨境电子商务正蓬勃发展。但在中美经贸摩擦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跨境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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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只有统计分析具体案情,明确涉案跨境电商主体特征和面临的困难与问题,才能有的放矢地推进跨境电商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战略。特别是要帮助广大中小微企业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打开海外纠纷应对思路;要多途径提供海外维权资金支持,更要利用数字化技术,同电商一道乘上信息时代的快车,全方位提高海外风险的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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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stigation on the Status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Overseas Intellectual
Property Disputes in Zhejiang Province
—— Taking Litigation in the US Federal Court as an Example Zhejia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Center  Hangzhou, Zhejiang  310000
CAI Lihong  GONG Yichuan  TIAN Qingzhu  WU Binbin
Abstract : In recent years, cross-border e-commerce in Zhejiang Province has been developing. Howe
ver, with the intensifi cation of Sino-US trade frictions, the issue of overseas intellectual property for cross-border e-commerce operator in Zhejiang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severe. The database statistical results show that the cases involving the United States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in Zhejiang province are characterized by widely spreading, concentration of infringement areas, and high proportion of absentees. It refl ects the weak intellectual property awareness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in Zhejiang province, incompatible with the US judicial system, and lack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rvices. In order to help Zhejiang cross-border e-commerce operators to prevent and control oversea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sk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it is necessary to improve e-commerc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wareness; then, strengthen fi nancial support for dispute resolution; and innov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rvice models with the help of digital technology.
Keywords
: cross-border e-commerce; intellectual property; Sino-US trade friction; overseas risks; data statistics
图3 数字赋能,优化风险防控体系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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