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品牌标识与实体商标的异同点

 
无线网址网络品牌标识
商标
注册管理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
单位性质
正厅级事业单位
正厅级事业单位
共同点
1、 二者都是国家所推出的保护企业品牌及标识的服务;
2、 注册原则都是“谁先注册谁先拥有”,申请人必须通过核准注册,才能取得对该品牌专用权的确认,即谁先申请了注册,专有权的归属就属于谁;
3、 都属于国家官方标准; 
4、 均由国家权威管理部门颁发正式注册证书;
5、 注册信息均被收录到专有的国家数据库中;
6、 注册均具有法律效益,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区别
1、商标是分类别的,一个商标名称只能应用于一个行业,同一名称的品牌可以在商标的45大类中分别注册;而在互联网领域,一个名称只能注册为一个无线网址网络品牌标识,无线网址不分行业,全行业通用,具有全球唯一性,相比实体商标,网络商标的重复率低,含金量高,且国际认可。             
2、商标是企业名称、字号或产品在线下的保护;而无线网址是企业名称、字号或产品在网络上的保护,一旦注册成功,则其它任何组织、机构或自然人均无法再次申请、使用;
3、无线网址网络品牌资产被收录到全国最高层次的网络目录数据库中,收录资源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唯一性和稀缺性;                                       
3、商标只能注册没有配套的推广服务;无线网址网络品牌标识不仅具有商标价值,而且具有网络应用推广的属性,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对企业注册的网络品牌商标免费建立专属的商务平台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推广、服务。
有一些企业咨询我们注册机构:如果企业已经在商标局注册了商标,还要不要注册无线网址网络品牌标识。其实,企业品牌资产包括商标局注册的实体商标及国家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注册的网络商标,无线网址和商标都是企业的品牌资产和品牌保护范畴,只不过商标属于企业网下的有形商标,无线网址属于企业网上的无形商标,既有区别又有关联,如果企业能够及时将自己的名称、字号、产品注册保护,且使得网上网下商标名称完全统一,则将建立全网品牌保护体系;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颁布的《无线网址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无线网址网络品牌资产遵循国际注册惯例“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即企业即使合法注册了商标,也只是在实体中的保护和应用,并不涉及在互联网上知识产权的应用和归属问题,也不代表其在互联网上就可以不进行注册。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争议解决中心秘书长焦亚尼指出:“企业即使已经合法注册了商标局的商标,并不代表在网络上他们同时拥有同一名称的网络品牌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只要被投诉人证明其注册的善意,企业也不能夺回已经注册成功的网址品牌。”
商标的注册原则也是“谁先注册谁先拥有”,企业之所以可以拥有此商标是因为及时注册,所以无线网址网络品牌标识也需要及时注册,这样才能够拥有网上网下统一的品牌商标。
无线网址网络品牌标识是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审核、注册、管理、维护、颁发注册证书,贵单位若要保护注册自己的品牌资源,请及时提交相关注册材料,我机构将协助贵司在第一时间上报给无线网址管理机构,经专家评审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贵司优先办理注册手续,但贵单位只是涉及品牌标识的相关权益人,绝对不是唯一的合法注册申请人。若贵单位不能及时提交材料,办理注册手续,则属于自己主动放弃,无线网址管理机构将按照《中国互联网无线网址注册管理办法》可完成其他申请者的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人将合法拥有该无线网址网络品牌标识的所有权、使用权、归属权,其注册信息将被收录到国家网络目录数据库,且将获得正式的注册证书。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03:17: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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