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商标侵权律师函告知书如何处理

收到商标侵权律师函告知书如何处理
律师函⼜称为合法的警告信,⼤多数律师函的⽬的是警告对⽅停⽌侵权⾏为否则将启动诉讼程序来解决。如果商标的侵权⼈收到被侵权⼈律师发来的律师函的,那么收到商标侵权律师函告知书怎么处理呢?下⾯...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收到商标侵权律师函告知书如何处理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收到商标侵权律师函告知书如何处理
1、律师函属于警告性质,⼀般是权利⼈委托律师向侵权⼈发出,要求侵权⼈停⽌侵权⾏为,并且对权利⼈的损失进⾏赔偿。
2、收到商标侵权的律师函告知书后,尽量对照函中提及的侵权⾏为,对⾃⼰⽣产、销售产品进⾏检查,如果确实有侵权⾏为的,最好积极联系权利⼈或者对⽅律师进⾏协商。
3、如果是正当渠道的产品,可以提供买卖合同、供货清单,不知道属于侵权产品的,停⽌销售就可以。
4、《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第七⼗九条下列情形属于商标法第六⼗条规定的能证明该商品是⾃⼰合法取得的情形:
(⼀)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且经查证属实或者供货单位认可的;
(⼆)有供销双⽅签订的进货合同且经查证已真实履⾏的;
(三)有合法进货发票且发票记载事项与涉案商品对应的;
(四)其他能够证明合法取得涉案商品的情形。
第⼋⼗条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商⾏政管理部门责令停⽌销售,并将案件情况通报侵权商品提供者所在地⼯商⾏政管理部门。
⼆、商标侵权⾏为的表现形式
(⼀)假冒或仿冒⾏为
是指未经商标注册⼈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这类侵权⾏为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1)在同⼀种商品上使⽤与他⼈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在同⼀种商品上使⽤与他⼈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3)在类似商品上使⽤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4)在类似商品上使⽤与他⼈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第⼀种⾏为是假冒⾏为,其余三种是仿冒⾏为。假冒注册商标是最严重的侵害商标专⽤权的⾏为,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同商标”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较,⼆者在视觉上基本⽆差别。“近似商标”是指被
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较,其⽂字的字形、读⾳、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体形状、颜⾊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途、⽣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相同,或者相关公众⼀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在认定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类似时,应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般认识综合判断,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
对商标的使⽤,包括将商标⽤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书上,或者将商标⽤于⼴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实施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权的商品的⾏为,都构成侵权。只是在⾏为⼈主观上是善意时,可以免除其赔偿责任。商标法第56条第3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伪造、擅⾃制造他⼈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这种侵权⾏为是商标标识侵权的问题,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为。
(四)未经商标注册⼈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市场的
这种⾏为⼜称之为反向假冒⾏为、撤换商标⾏为。构成这种侵权⾏为必须具备两个要件:⼀是⾏为⼈未经商标所有⼈同意⽽擅⾃更换商标;⼆是撤换商标的商品⼜投⼊市场进⾏销售。
(五)给他⼈的注册商标专⽤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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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9:31: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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