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内容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数) | 评分办法 |
医德考核 | 6分 | 根据申评人员的医德医风综合评议情况确定等次。(对因曾经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过医疗事故责任的,往年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最高按2分计分) | ||
日常工作评价 | 6分 | 重点考评申评人员的敬业精神和职业操守,从履行医院规章制度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态度、日常工作效率、医患沟通、医疗安全、医保服务行为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分,分为5分<优秀≤6分,2分<良好W5分,一般W2分三个等次。 | 根据申评人员的日常工作评价情况综合评定得分。 | |
表彰奖励 | 6分 | 任现职以来专技人员获得的以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或党委政府部门联合或单独进行的表彰奖励;分为国家级综合6分、国家级单独或省部级综合5分、省部级单独或市厅级综合4分、市厅级单独或县(市、区)局级综合3分、县(市、区)局级单独或乡镇(局)级综合2分、乡镇(局)级单独或医卫单位级1分六个等次。 | 根据申评人员提供的表彰奖励综合评定计分。以最高等次奖励计分,最高等次奖励有多项可累计计分,多出奖励每项按0.5分计算,乡镇(局)级单独或医卫单位级累计2分以内,县(市、区)局级单独或乡镇(局)级综合累计3分以内,市厅级单独或县(市、区)局级综合累计4分以内,省部级单独或市厅级综合累计5分以内,国家级单独或省部级综合累计6分以内。该项最高得6分。 | |
评分内容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数) | 评分烟⅛ |
基本条件评价 (47分) | 年度考核 | 5分 | 根据申评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结果计分,以提供经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备案年度考核表为准。 | |
基层服务 | 1分 | 提供任现职以来下基层服务等相关材料,申报正高职称满半年计1分,申报副高职称满一年计1分。因特殊贡献视同完成下基层服务的计1分。 | 根据申评人员提供的下基层服务情况,按照规定达标的情况计分。 | |
进修 | 4分 | 提交任现职以来参加进修学习等相关材料,连续进修满1个月不满3个月并考核合格的每次0.5分,连续进修满3个月不满6个月并考核合格的每次1分,连续进修满6个月不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每次2分,累计不超过4分。 | 根据申评人员进修学习的时间、专业契合度、效果等情况综合评定计分。 | |
继续教育 | 2分 | 提供近5年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情况,达到规定的学分5年计2分,4年计1.6分,3年计1.2分,2年计0.8分,1年计0.4分。 | 根据申评人员提供的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情况,按照规定达标的学分情况计分。 | |
水平力测试 | 35分 | 按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免试人员的成绩视作60分)的35%折算成分值。 | 根据申评人员提供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上的成绩或免试审批表按评分标准计分。 | |
申报条件评价 (26分) | 学历学位 | 8分 | 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值依次为2、4、6、8分。 | 根据申评人员提供的经学信网认证或备案的最高学历或学位证书计分 O |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 | 8分 | 任现职资格年限达到申报要求的计5分,超过相应规定年限的每满一年加0.3分,最高不超过8分。 | 根据申评人员的职称证书、岗位聘用文件(岗位变动工资表)等聘任资料计分。 | |
工作量 | 10分 | 申评人员完成任现职以来相关专业类别规定的工作量为合格,超过规定工作量的按在本单位排名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分为9分〈优秀WlO分、8分〈良好W9分、合格W8分。 | 根据申评人员完成任现职以来相关专业类别规定的工作量统计情况评定计分。 | |
评分内容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数) | 评分烟⅛ |
实践能力评价(47分) | 技术能力与质量 | 30分 | 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总结、问题处方的讨论、处理意见或报告、处方点评材料、疑难病症讨论、报告分析材料、检查报告、主持护理查房或病例讨论材料、主持护理会诊或危重患者抢救材料5-10份。 分为27分<优秀≤30分、21分<良好W27分、一般W21分。 | 根据申评人员提供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杳报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总结、问题处方的讨论、处理意见或报告、处方点评材料、疑难病症讨论、报告分析材料、检查报告、主持护理查房或病例讨论材料、主持护理会诊或危重患者抢救等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
新技术、新业务、新项目开展情况 | 7分 | 提供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新项目推广应用的报告、操作视频或技术专利等,需经单位审批立项并付诸实施。 根据技术的先进性、实施范围、应用人数、运用效果等实施情况进行评分。 分为5分<优秀W7分、3分<良好W5分、一般≤3分。 | 根据申评人员提供的经单位审批备案,主持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新项目案例材料综合评定计分(运用同一项成果、技术的取分数较高的,不重复计算)。 | |
教学讲座 | 5分 | 提交任现职以来带教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研究生、进修生等工作形成的人才培养报告。面向社会、学生和医务工作者等讲授本专业领域的专题讲座或科普资料。 分为4分<优秀W5分、2分〈良好W4分、一般W2分。 | 根据申评人员提供的晋升周期内指导、带教、授课、教学、讲座、科普等活动开展质量综合评定计分。 | |
健康宣教 | 5分 | 提交任现职以来参与和指导完成各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的情况报告。 分为4分<优秀W5分、2分〈良好W4分、一般W2分。 | 根据申评人员提供的健康宣教活动开展质量综合评定计分。 | |
评分内容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数) | 评分办法 |
学术创新能力 (12分) | 学术代表作 | 7分 | 提供本人任现职以来结合本专业实践完成的学术论文、参与编写的专业教材、著作、科普作品等,每篇(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按照SCl刊物7分/每篇、核心期刊6分/每篇、统计源期刊5分/每篇、一般刊物4分/每篇。在省级学会宣讲的学术论文和除论文外其他代表作均视为一般刊物. | 按照发布的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自然科学卷),以对应年份的目录为准量化计分; |
科技奖励 科技成果(专利) | 5分 | 提交任现职以来完成本专业技术成果(专利)及获奖证书,第1一3名完成人,国家级5分,省部级4分、市厅级3分、县局级2分;第4一5名完成人,国家级4分,省部级3分、市厅级2分、县局级1分:第5名以后完成人,国级2分,省部级1分、市厅级0.5分。 | 根据申评人员提供的科技奖励、科技成果和专利证书综合评定计分。 | |
合计 | 150分 | |||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3:14: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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