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安 阳 市
学 段 学 科 小学语文
申 请 单 位 **区**小学
填 表 日 期2014年2月28日
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一、本人自愿申报安阳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本人认可所填写的安阳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立项申报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同意安阳市教育教研信息中心有权使用课题立项申报书所有数据和资料。课题申请如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安阳市教育教研信息中心及其委托部门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遵守《安阳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科学设计研究方案,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3.尊重他人的知识贡献。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评论已有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
4.恪守学术道德。在研究过程中,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在成果发表时,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在成果分享时,对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的各自贡献均在成果中以明确方式标明。在成果署名时,不侵占他人研究成果,不在未参与研究的成果中挂名,不为未参与研究工作的人员挂名。
5.维护学术尊严。保持学者尊严,增强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安阳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声誉,不以课题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6.遵循科研规范。课题研究名称、课题研究组织、研究主体内容、研究成果形式与课题立项申报书相一致。若有重要变更,向安阳市教育教研信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