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12)发明专利说明书 | |
| (10)申请公布号 CN 103378357 A (43)申请公布日 2013.10.30 |
| | |
(21)申请号 CN201310145733.X
(22)申请日 2013.04.24
(71)申请人 三星SDI株式会社
地址 韩国京畿道龙仁市
(72)发明人 金荣奇 韩晸宇 朴选一 石田澄人
(74)专利代理机构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韩明星
(51)Int.CI
H01M4/587
H01M4/62
H01M4/133
H01M10/0525
(54)发明名称
(57)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负电极组合物、一种负电极和一种可再充电锂电池。负电极包括负极活性材料和结晶碳导电材料,其中,负极活性材料包含软碳,结晶碳导电材料包括平均颗粒直径(D90)为大约1微米至大约20微米的石墨。 | |
| |
法律状态
权 利 要 求 说 明 书
1.一种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负电极组合物,所述负电极组合物包括:
负极活性材料和结晶碳导电材料,
其中:
负极活性材料包括软碳,并且
结晶碳导电材料包括平均颗粒直径D90为1微米至20微米的石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电极组合物,其中,基于负电极组合物的总量, 以0.5wt%至45.5wt%的量包含结晶碳导电材料。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电极组合物,其中,基于负电极组合物的总量, 以0.5wt%至25wt%的量包含结晶碳导电材料。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电极组合物,其中,结晶碳导电材料是不等轴 薄片材料。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电极组合物,其中,结晶碳导电材料的斯科特 密度小于或等于0.2g/m<sup>3</sup>。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电极组合物,其中,结晶碳导电材料的比表面 积为5m<sup>2</sup>/g至30m<sup>2</sup>/g。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电极组合物,其中,结晶碳导电材料具有 100g/100g至300g/100g的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吸收率。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电极组合物,其中,基于结晶碳导电材料的总 量,结晶碳导电材料包含小于或等于0.1wt%的量的灰分。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电极组合物,其中,结晶碳导电材料还包含超 导电乙炔炭黑。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电极组合物,其中,在X射线衍射分析中, 结晶碳导电材料在2θ为大约26°处的峰值为14700。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电极组合物,所述负电极组合物还包含粘合 剂。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负电极组合物,其中,粘合剂从羧甲基纤维素、 羟乙基纤维素、羟丙基纤维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聚偏二氟乙烯、聚四氟 乙烯、聚乙烯、聚丙烯、丁苯橡胶、聚丁二稀、丁基橡胶、氟橡胶、聚环氧 乙烷、聚乙烯醇、聚(甲基)丙烯酸及其盐、聚乙烯吡咯烷酮、聚环氧氯丙烷、 聚磷腈、聚丙烯腈、聚苯乙烯、聚乙烯基吡啶、氯磺化聚乙烯、乳胶、聚酯 树脂、丙烯酸树脂、酚醛树脂、环氧树脂、丙烯与C2至C8的烯烃的聚合物、 (甲基)丙烯酸与(甲基)丙烯酸烷基酯的共聚物及它们的组合中选择。
13.一种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负电极,所述负电极包括:
集流体;以及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电极组合物,位于集流体上。
14.一种可再充电锂电池,所述可再充电锂电池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负电极;
正电极,包括正极活性材料;
隔板,位于正电极和负电极之间;以及
电解质。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正极活性材料包括从 锂钴基氧化物、锂镍钴锰基氧化物、锂镍钴铝基氧化物以及橄榄石基氧化物 中选择的至少一种。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正极活性材料还包括 活性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