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用药指南

水产养殖用药指南
(第一集:水产养殖用药技术指导原则)
一、渔药的定义.分类及特点
(一)定义
渔药是用以防治和水产动植物的病虫害,促进养殖品种健康生长,增强机体抗病能力,改善养殖水体质量,以及提高增养殖渔业产量所使用的物质。
(二)目前,渔药大多以其使用目的进行分类.大体可分8大类:
1.环境改良剂 以改良养殖水域环境为目的所使用的药物包括底质改良剂,水改良剂和生态条件改良剂。
2.消毒剂  以杀灭水体中的微生物(包括原生动物)为目的所使用的药物。包括氧化剂,双链季铵盐,有机碘等.
3.抗微生物药 指通过内服,浸浴注射,杀灭或抑制体内微生物繁殖,生长的药物。包括抗病毒药,抗细菌药,抗真菌药等。
4.抗寄生虫药 指通过药浴或内服,杀死或驱除体外或体内寄生虫的药物以及杀灭水体中有害无脊椎动物的药物.包括抗原生虫药,抗蠕虫药和抗甲壳动物药等.
5.生物制品 通过物理,化学手段或生物技术制成微生物及其相应产品的药剂,通常有特异性作用.包括疫苗,免疫血清等.广义的生物制品还包括微生态制剂.
6.微生态制剂 微生态制剂又称有益微生物,益生素,微生态调节剂,益生菌.利生菌,活菌制剂等.他是从天然环境中提取分离几出来的微生物,经培养扩增后形成的含有大量有益菌的制剂.从广意上讲,他包括了益生素,益生元和合生元.也可以说是在微生态的指导下,改善和调理微生态,保持生态平衡,调试水产养殖生物环境,提高其健康水平或增进健康状态的益生菌(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的生长促进物质的制品.养殖生产上实际应用的微生态制剂应包括活菌体,死菌体,菌体成份,代谢产物及具有活性的生长促进物质等部分.
7.中草药 指为防治水产动植物疾病或未经加工,也包括少量动物及矿物.
8.其它 包括抗氧化剂,麻醉剂,防霉剂,增效剂,催产剂(激素)等药物.
(三)特性
药物按照其应用的范围一般分为三大类,即人用药物,兽药及农药. 尽管渔药被包括在兽药之内,但渔药有其明显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应用对象的特殊性以及易受环境因素影响两方面.其应用对象主要是水产养殖动物,其次是水生植物以及水环境.用于水产养殖动物的药物与兽药以及人用药物的关系密切,而用于水生植物的药物则多与农药有关.在渔药中占主要地位的是水产养殖动物用药物,国内外对渔药的研发及应用主要集中于此.渔药可直接用于水产养殖体,但在很多情况下需要施放在水中,因此,其药效受水环境的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水质,水温等,这是与人用药物及兽药的较大差别之一.
渔药购买
须应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剂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兽药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和渔药和药物饲料添加剂.
(二)渔药的采购应到持有国家经营许可证的渔(兽)药经营单位购买.
三.渔药鉴别
(一)检查药品包装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渔药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附具说明书,并在显著位置说明注名兽用字样.
  渔药的标签或说明书,应当以中文注明兽药的通用名称,成分,含量,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批准文号(进口兽药注册证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休药期,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运输与贮存保管条件及其他应当说明的内容.有商品名称的,还应当注明商品名称.
(二)检查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图案,图画,文字等)通常标明在渔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并注有“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
(三)查看“三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生产许可证:包括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类型、注册
地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项目。
2.批准文号:兽药类别简称+年号+企业所在地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序号+企业序号+兽药品种编号。格式如下:
兽药添字    (XXXX)  XX    XXX   XXXX
(兽药生字)
(兽药字)
兽药类别简称。药物添加剂的类别简称为“兽药添字”;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等的类别简称为“兽药生字”;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品、外用杀虫剂和消毒剂等的类别简称为“兽药字”。
年号用四位数字表示,即核发新产品批准文号时的年份。
企业所在地省份序号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由农业部规定并公告。
企业序按省排序,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由农业部规定并公告。
兽药品种编号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由农业部规定并公告。
3.生产批号:一般是由生产时间的年(四位数字)、月、日(各二位数)组成,有效期是从生产日期算起的。
(四)目测鉴别渔药质量
1.粉剂外包装应完整,装量无明显差异,无胀气现象;内装产品干燥疏松、颗粒均匀、泽一致,无异味、潮解、霉变、结块、发粘等现象。
2.水剂容器应完好、统一、无泄漏,装量无明显差异;瓶装瓶口应封蜡,容器内加规定的溶媒后应完溶解;溶液应澄清无异物、泽一致、无沉淀或混浊现象;个别产品在冬季允许析出少量结晶,但加热后应全溶解。
3.片剂外包装应完好,外观完整,内装产品泽均匀,表面光滑,无斑点,无麻面,有适宜的硬度,并且经过测试其在水中的溶解时间达到产品要求.
4.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运输,针剂透明度符合规定,无变,无异样物,容器无裂痕,瓶塞无松动,混悬注射振摇后无凝快,冻干制品不失真空或瓶内元疏松团块与瓶粘连的现象。
四、渔药运输
(一)运输功携带前,必须了解药物的理化性质(见附件1),预知药物可能造成的危害,注意防潮、防爆与防火。
(二)渔药在运输时最好使用单独或专用运输工具,不与人、畜禽,食品混运。
(三)禁止混装不同类型的渔药,尤其是液体和固体渔药。
(四)运输生物制剂时要注意温度,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运输。一般来说,灭活菌、血清、诊断液在2~15摄氏度条件下运输;活菌苗和弱毒疫苗在不超过10摄氏度条件下运输;并避免阳光照射,即使是短途运输,也必须将疫苗存放在低温的广口保温瓶中。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8:39: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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