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20年上海落户评分细则》
2020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7-22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 27分 硕士、研究生 24分 学士、本科生 21分 毕业学校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见附件1) 15分
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
2) 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