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 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一、项目名称
。
二、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 。
3.技术要求: 。
三、研究开发计划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1.甲方:
(1)研究开发内容: 。
(2)工作进度: 。
(3)研究开发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研究开发地点: 。
2.乙方:
(1)研究开发内容: 。
(2)工作进度: 。
(3)研究开发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研究开发地点: 。
1.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3)使用方式: 。
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3)使用方式: 。
2.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 元)。经费来源:本合同约定,项目开发经费由 提供,或者双方按比例 分担提供。 3.支付
支付方式为:
(1)一次总付:人民币 元,时间: 年 月 日
(2)分期支付:人民币 元,时间: 年 月 日
(3)按利润 %提成,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按销售额 %提成,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结算方式
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人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人自行解决。并且受托人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人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人应如数返还。
五、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1.属于甲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
2.属于乙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
3.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1)第一阶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第二阶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第三阶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履行地点: 。
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研究开发人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 。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泄密责任: 。
2.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泄密责任: 。
3.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八、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研究开发人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3.风险责任应由受托人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 。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九、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 种方式处理:
1. 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
3.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
4.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
十、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1.验收标准:
(1)项目名称: 。
(2)标准号: 。
(3)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4)技术指标: 。
(5)技术参数: 。
2.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十一、管理与调和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 。
十二、提供内容
合作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1.甲方:
(1)技术资料清单: ;
(2)提供时间和方式: ;
(3)其他协作事项: 。
2.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