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2.02.01
∙【字 号】
∙【施行日期】2012.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正文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
厅公路局、航道局、质监局,省交建局、大桥指、苏通大桥指挥部,苏北航务管理处,南通航院,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苏人才[2011]12号《关于确定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的通知》、苏人才[2011]15号《关于确定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通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已确定丁峰、吉林为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宋国森等28人为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管理期从2011年至2015年。
请各单位按照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苏人才(2011)8号《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好相关待遇,切实加强培养与管理工作。其中,对列入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每人每年发放津贴6000元,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负担。同时,请各单位抓紧做好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双向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于2月28日前将双向目标责任书一式四份报厅政治处(附电子文件)。有关文件和表格可在厅外网公告栏中下载。
联系人:董 刚 电话:52853509
Email:**************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
2、“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双向目标责任书
3、《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
二0一二年二月一日
附件1:
“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
1、第二层次(2人)
省交通运输厅:丁 峰
省长江公路大桥建设指挥部:吉 林
2、第三层次(28人)
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宋国森 张晓冬
省交通运输厅航道局:蔡 远 夏建国
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史国刚 徐 翚
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杨 军 赵 玮 杨毅文 程 亮
周建林 江 臣 陈光伟 高德风
省长江公路大桥建设指挥部:冯兆祥 杨 宁 王 峻 李洪涛
沈 刚 陈 策 张维苏
省苏通大桥建设指挥部:董学武 赵 健
苏北航务管理处:陈明辉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龚少军 杨亚新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赵佳军 李 捷
附件2: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双向目标责任书
培养对象姓名: 培养层次: 工作单位: 从事专业: 所属市或部门: 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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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5月
一、培养对象简况
编号:
姓 名 | | 性 别 | A.男 B.女 |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出 生 地 | | 政治面目 | |
身份证号 | | 工作年月 | | 党政职务 | |
原学专业 | | 现从事专业 | | 培养层次 | |
专业技 术职务 | | 学历 | A.研究生B.本科C.大专 | |
学位 | A.博士 B.硕士 C.学士 | |
最高学历 获得部门 | | 获得 时间 | |
| | 移动电话 | | 家庭电话 | |
工作单位 | 单位名称 | | 单位电话 | |
通信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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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术成就(25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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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对象签名 | | 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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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总体目标
三、培养对象的分年度计划
四、培养对象拟完成的标志性成果及考核方式
五、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提供的保障条件及考核方式
六、审核意见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组 人或 才有 工关 作部 领门 导意 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省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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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