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2.02.01
【字 号】
【施行日期】2012.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
厅公路局、航道局、质监局,省交建局、大桥指、苏通大桥指挥部,苏北航务管理处,南通航院,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苏人才[2011]12号《关于确定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的通知》、苏人才[2011]15号《关于确定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通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已确定丁峰、吉林为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宋国森等28人为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管理期从2011年至2015年。
  请各单位按照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苏人才(2011)8号《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好相关待遇,切实加强培养与管理工作。其中,对列入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每人每年发放津贴6000元,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负担。同时,请各单位抓紧做好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双向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于2月28日前将双向目标责任书一式四份报厅政治处(附电子文件)。有关文件和表格可在厅外网公告栏中下载。
  联系人:董 刚     电话:52853509
  Email:**************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
  2、“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双向目标责任书
  3、《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
二0一二年二月一日
  附件1:
“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
  1、第二层次(2人)
  省交通运输厅:丁 峰
  省长江公路大桥建设指挥部:吉 林
  2、第三层次(28人)
  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宋国森 张晓冬
  省交通运输厅航道局:蔡 远 夏建国
  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史国刚 徐 翚
  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杨 军 赵 玮 杨毅文 程 亮
  周建林 江 臣 陈光伟 高德风
  省长江公路大桥建设指挥部:冯兆祥 杨 宁 王 峻 李洪涛
  沈 刚 陈 策 张维苏
  省苏通大桥建设指挥部:董学武  赵 健
  苏北航务管理处:陈明辉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龚少军 杨亚新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赵佳军 李 捷
  附件2: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双向目标责任书
培养对象姓名:
培养层次:
工作单位:
从事专业:
所属市或部门:
填表日期: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5月   
  一、培养对象简况
  编号:
A.男
B.女
出生年月
民 族
出 生 地
政治面目
身份证号
工作年月
党政职务
原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培养层次
专业技
术职务
学历
A.研究生B.本科C.大专
学位
A.博士 B.硕士 C.学士
最高学历
获得部门
获得
时间
移动电话
家庭电话
工作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电话
通信地址
主要学术成就(250字以内)
培养对象签名
日期
  二、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总体目标
  三、培养对象的分年度计划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四、培养对象拟完成的标志性成果及考核方式
  五、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提供的保障条件及考核方式
  六、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组
人或
才有
工关
作部
领门
导意
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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