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选拔高层次人才表格)

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境)外院士。
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5.“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6.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全国创新争先奖牌获得者(团队带头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不含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青年“千人计划”)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
2.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平台的主任(首席科学家)。
3.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4.全国创新争先奖章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第2至第5位)、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专著类一等奖(排名前3位);省(部)级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3位)
5.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级骨干教师;国医大师;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老舍文学奖曹禺戏剧文学奖获得者;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6.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地方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主持人。
2.全国创新争先奖状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中国青年女科学家、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者);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2位);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获得者(排名前2位)。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部)级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4.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平台的主任(首席科学家)。
5.“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人选;自治区院士后备人才培养计划人选;自治区“塞上英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
6.省(自治区、直辖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级教师、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7.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高端创新人才。主要包括:
1.自治区国内引才312计划人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国家级、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自治区 “塞上名师”“塞上名医”“塞上文化名人”“塞上农业专家”“塞上经济名人”“塞上技能大师”;自治区技术能手、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2位)。
4.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并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并结题或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经教育部认定的海内外博士研究生学位人员。
5.地市级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大型民营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特指职业经理人);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总公司部门及分(支)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端创新人才。
E类:优秀骨干人才。主要包括:
1.地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自治区骨干教师;地市级名师、名医工作室、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带头人;“凤城名师”“凤城名医”“凤城工匠”等;享受地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大型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特指职业经理人);在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总部或分(支)公司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并有3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的人才。
3.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企业技术创新、文化创新团队带头人;近三年在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及以上的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中获得前三名的选手。
4.通晓国际法律、国际贸易等国际规则,精通英语等外国语言,持有相关领域资格证书的国际化人才。
5.在所从事的领域有特殊技术专长,能够解决特别的技术难题,行业公认的技术专家、技术能手。
6.为推动银川新经济、新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及科研技术人才。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优秀骨干人才。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0:37: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4/44266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人才   获得者   创新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