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宁燕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知识产权的概念:
– 智力劳动成果的创造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 创作性成果权利和识别性标记权利
– 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辖的两个主要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保护文学艺术伯尔尼公约 知识产权的范围 – WIPO:
– 著作权及邻接权
– 实用新型
– 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 商标权
– 科学发现
– 防止不正当竞争
知识产权的范围 — TRIPS:
– 著作权及邻接权
– 专利权
– 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 商标权
– 地理标志权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 未公开信息
– 植物新品种
二、知识产权的特点
– 无形性: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特点
– 专有性:即独占性(排他性),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实施使用;专利权的专有性,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 地域性:依照申请注册国的国家法律取得的权利,仅在该国有效,依法受到保护
– 时间性: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 知识产权基础
三、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
– 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 民法和民事诉讼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合同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司法解释等。
知识产权基础--专 利 法
一 、专利权的主体
依法提出专利申请并享有专利权的民事主体
1、发明人或设计人定义:对发明创造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只负责组织工作、为物质技术条件提供方便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
–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有:在专利文件中的署名权 ;非职务发明的情况下,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职务发明的情况下,有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
2、中国单位(职务发明创造)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由单位申请专利。
3、合法继承人或继受人(通过继承或转让获得申请权的人)
提交申请前转让发明创造是普通技术转让。
提交申请后转让专利申请权,应办理登记和公告。
4、外国人
- 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
- 在中国无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依照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双边协议、互惠原则办理 ;
- 巴黎公约国民待遇原则;
– 非巴黎公约国民,依据双边协议;
– 不属于上述情况,依据互惠原则。
二 、专利的客体
专利种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 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于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不授予专利权的事项
– 科学发现
–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 疾病的诊断和方法
– 动物和植物品种(生产方法除外)
–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 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三、专利申请的提交、审查、批准
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
– 请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摘要
– 权利要求书
– 附图:发明根据需要,实用新型必须有附图
2、外观设计申请文件
– 请求书
– 图片或者照片,保护彩的提交,彩图片或照片
3、审查和批准程序
– 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 — 初步审查 —(满十八个月后)公布—(自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 进行实质审查 — 授予专利权
–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申请 — 初步审查 — 授予专利权
4、 宣告专利权无效
四、专利权的保护
发明专利期限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自专利申请日起计算
1、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
– 自行协商解决
– 请求行政机关处理
认定侵权行为,责令停止侵权,对损害赔偿数额可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