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兴区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通知_百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兴区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7.13
【字 号】京兴政办发[2007]67号
【施行日期】2007.07.1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兴区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通知
(京兴政办发〔2007〕67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提升我区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大兴区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大兴区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潘新胜  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王自学  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区科委主任
  副 组 长:李延国  区法制办公室主任
  许玉增  区文化委主任
  侯春哲  区工商分局局长
  成   员:刘 奇  区科委副主任
  张玉江  区发改委副主任
  汪学才  区农委副主任
  王春晖  区教委副主任
  王凤强  区文化委副主任
  梁燕生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玉成  区商务局副局长
  张秀萍  区工业局副局长
  姜青海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高增波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陈振华  区法院副院长
  杜桂玲  区广电中心副主任
  叶文辉  区司法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知识产权局,负责我区知识产权具体工作(:69203253、69207716)。
  主   任:刘 奇  (兼)
  副 主 任:王丽华  区科委综合科科长
  成   员:李贺珍  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副主任
  彭 蕾  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科员
  二、工作职责
  (一)区知识产权局
  1、负责区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履行对全区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能,
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区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职责。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我区有关知识产权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指导企、事业单位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4、负责专利行政执法,查处专利侵权、冒充和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
  5、开展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工作。
  6、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开展专利示范工程及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
  7、指导各行业协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监督和规范专利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规范专利技术市场。
  8、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大型宣传活动。
  (二)区法制办
  1、负责知识产权地方性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
  2、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参与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受理和协调知识产权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和行政执法中的问题。
  (三)区文化委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著作权、版权的法律法规。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文化市场知识产权的发展规划。
  3、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产品市场及电子游戏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法查处文化市场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4、配合各成员单位落实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和大型宣传活动。
  (四)区工商分局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标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区有关商标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商标行政执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
  3、配合各成员单位落实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职责。
  4、指导行业协会、企业制定和实施商标战略,及企业商标管理办法,组织著名商标的推荐、管理工作。
  5、跟踪、分析商标的申请、注册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和大型宣传活动,开展商标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区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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