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历史概况
美国专利制度迄今已有200多年历史,其创建可以追溯到美利坚合众国创立之初。
第一部《美国专利法》于1790年4月10日由美国总统签署,并指定由国务卿、国防部长和司法部长组成一个小组,负责审查和确定有关发明是否“足够实用和足够重要”,能否授予专利权。1793年修改后的《专利法》将原实行的审查制改为注册制。1836年,美国国会再次对《专利法》进行重大修订,主要内容是恢复了审查制,确定了授予专利权的标准,规定了有关审查程序,并对一些制度进行了法典化的规定。 美国现代的《专利法》于1952年制定,一方面在结构上重新编排了原有法规,另一方面明确了界定直接侵权、引诱侵权等概念,将法院的判例与专利局的决定所认可的原则,包括“非显而易见性”标准纳入了新法。1984年11月,美国国会又对《专利法》做了一次较大的修订,规定了对药品和有关产品的专利保护期可适当延长,同时修订了《联邦法规汇编》(CFR)第37编第一部分《专利法实施细则》。1994年底,美国国会通过了《乌拉圭回合协议法》,将原有的自授权之日起17年的保护期改为自申请日起20年(适用于1995年6月8日以后提出的申请)。
1999年11月29日,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美国发明人保护法》(AIPA),其中许多重要的条款都被直接列入专利法,包括将不公开审查制改为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保证发明人专利保护期等规定,2000年3月29日该法案生效,这是自1952年专利法颁布以来美国专利制度发生的最重大变化,表明其专利制度向前迈进了重要的一步。该法案的签署成为美国专利制度和美国专利商标局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美国专利特点
(1)采用“发明原则”,即不同当事人就同一内容的发明申请专利时,发明在先者有权获得专利;
(2)采用“发明人”制度来确认专利申请人资格。即提交专利申请人必须是发明人本人。即使是雇员发明,也由雇员发明人申请专利权,专利权取得以后,再转让于雇主;
(3)采取“即时审查制”和“不公开审查制”,即由专利局独立进行发明专利性的审查,专利局对发明申请既进行形式审查又进行实质审查,审查过程排斥第三者参加;审查材料和申请文件处于保密状态,只有颁布专利权以后,才公开专利申请文件;
(4)建立职责分明的保护专利司法机构,在美国,一般专利诉讼案件由联邦地区法院受理,巡回上诉法院负责上诉审。对外国人提起的专利诉讼案件由哥伦比亚特区的联邦区法院受理。
美国专利类型
1.发明专利 (Utility Patent)(美国没有实用新型专利),有功能的发明才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可申请的发明包括:程序(Process)、机械(Machine)、产品(Article of Manufacture)、组成(Composition of Matter)。其中,程序可为方法(Method)或上述发明的新使用方法(New Use)。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是由专利中的权利项所界定,只要竞争对手的产品在权利项所界定的保护范围中,即使产品不与专利内容部分所描述的发明(发明的实施例)一模一样,仍可能够成侵权。保护期自申请日起20 年。
2. 新式样专利 (Design Patent) ,必须为外观上的设计才可以申请新式样专利。新式样专利保护的范围主要限定在专利中所绘示出的物品外观部分。由于对手很容易经由改变设计而回避新式样专利,因此,相较于发明专利,新式样专利的保护范围显得较狭窄。保护期自获准日起14年。
3. 植物专利 (Plant Patent),通过植物专利保护无性繁殖的新品种,但不包括块根、块茎植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
4.临时申请(Provisional Application):是一种建立 "美国专利申请日" 的纪录文件,有效期为 12 个月。由于只是纪录文件,临时申请案并不是真正的专利申请案,除了不得主张其它案的优先权,美国专利局也不会对申请案进行审查或将其获准为临时专利(Provisional Patent),因此有些人误认为的临时专利,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在提出临时申请案之后,申请一方必须要在 12 个月内提出正式的发明专利申请案,才能主张 "临时申请案的申请日" 为 "美国专利申请日"。另外申请人也可以在 12 个月内,直接将临时申请案直接转为一般申请案,但是美国专利期限将会从临时申请案的申请日起算20年,所以大部分的申请人都不太会选择直接将临时申请案转为一般申请案。新式样专利申请不适用于临时申请案。
5.连续申请案
就原申请案为基础母案,在不修改发明实质内容的原则下,修改专利保护范围而提出的申请案,通常应在最后核驳审定后,而原申请案未被放弃之前,通过修改专利权利要求书,而不修改专利说明书的情况下,争取专利的核准,并保留原案的申请日。
6.部分申请案
当原申请需要加入新的实质性内容,应以原申请案为基础,在原申请案未放弃之前,可以申请部分连续案,与原案相同的部分,申请日与原案相同,新加入的部分,为新的连续案的申请日。
美国专利检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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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美国专利所需文件
1、申请书*(Application)
2、声明书*(Declaration),发明人必须在宣誓书中宣誓为真正的发明人,声明已阅读和了解说明书内容,以及会向专利局揭露任何与申请案专利性有关的技术资料。
3、说明书*(Specification),包括说明书内容、权利范围及摘要
4、图示(Drawings),不是必须的
5、代理委托书*
6、让渡书(Assignment),申请人为公司时,需要发明人将专利申请权让渡给公司,即需签署让渡书。
7、小实体声明书,个人、少于500人的企业以及非营利性单位属于小实体。
注:*为专利申请必须文件
美国专利申请流程
美国专利证书样板
美国专利委托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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