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电力负荷?
是指发电厂或电力系统中,在某一时刻所承担的各类用电设备消费电功率的总和,叫电力负荷。单位:“KW”。虽然电力负荷的标准单位为“KW”,但在实际运行工作中我们经用电流来表征负荷。 二、电力负荷分类
1、按发、供、用关系分类
(1)、用电负荷:用户的用电设备在某一时刻实际取用的功率的总和。
通俗来讲就是用户在某一时刻对电力系统所要求的功率。从电力系统来讲,则是指该时刻为了满足用户用电所须具备的发电出力。
(2)、线路损失负荷:电能在输送过程中发生的功率和能量损失叫线路损失负荷。 (3)、供电负荷:用电负荷加上同一时刻的线路损失负荷称为供电负荷。 (4)、厂用负荷:发电厂厂用设备所消耗的功率称厂用负荷。
(5)、发电负荷:供电负荷加上同一时刻各发电厂的厂用负荷,构成电网的全部生产负荷,称为电网发电负荷。
2、按电力系统中负荷发生的时间对负荷分类
(1)高峰负荷:是指电网或用户在一天时间内所发生的最大负荷值。通常选一天24小时中最高的一个小时的平均负荷为最高负荷。
(2)最低负荷:是指电网或用户在一天24小时内发生的用电量最小的一点的小时平均电量。
(3)平均负荷:是指电网或用户在某一段确定时间阶段内的平均小时用电量。
4.按突然中断供电引起的损失程度分类
一级负荷:是指突然中断供电将会造成人身伤亡或会引起周围环境严重污染的;将会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损失的;将会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在政治上产生严重影响的。
二级负荷:是指突然中断供电会造成经济上较大损失的;将会造成社会秩序混乱或政治上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级负荷:是指不属于上述一类和二类负荷的其他负荷。
用电负荷的这种分类方法,其主要目的是为确定供电工程设计和建设标准,保证使建成投入运行的供电工程的供电可靠性能满足生产或安全、社会的需要。
一、按用电的部门属性来划分:
1、工业用电。
其特点是用电量大,用电比较稳定,一般冶炼工业的用电量大,而且负荷稳定,负荷率高,一般在0.95以上;而机械制造行业和食品加工业的用电量就小些,且负荷率也较低,一般在0.70以下。但是,无论是重工业还是轻工业,或者是冶炼业、加工业,电力负荷在月内、季度内和年度内的变化是不大的,是比较均衡的。
2、农业用电。
农业用电在全部电力消耗中的比重较小,即使象我国这样的农业大国,其农业用电量在全国电力消耗中的比重仍然很低。农业用电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季节性很强,从负荷特性上看农业用电在日内的变化相对较小,但在月内,特别季度内和年度内,负荷变化很大,呈现出不均衡的特点。
3、交通运输用电。
目前我国的交通运输用电比重较小,而且除电气化铁路的负荷比较稳定,今后随着电气化铁路运输及其它运输事业的发展,交通运输用电量也会有较大的增长,但交通运输用电比重不会有多大变化。
4、市政生活用电。
目前我国的市政生活用电还不太高,远小于工业化国家,但今后随着事业的日益发展,生活设施的日益现代化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政生活用电的比重会有所上升。
二、按负荷的大小可以划分为:最大负荷、平均负荷、最小负荷。
最大负荷也就是最高负荷或尖峰负荷,最大负荷又分为日最大负荷、月最大负荷、年最大负荷。
最小负荷又称为最低负荷或低谷负荷,又可分为:日最小负荷、月最小负荷、年最小负荷。
平均负荷就是在一定观察统计时段内出现的负荷的平均值称为平均负荷,根据观察统计期的不同,一般可划分为日平均负荷、月平均负荷、年平均负荷。
三、按使用电力的目的划分:可分为动力用电、照明用电、电热用电、各种电气设备仪器的操作控制用电及通讯用电。
四、按用电用户的重要性划分:
1.Ⅰ类负荷(Ⅰ级负荷):它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命脉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由于停电或突然停电造成的损失太大,故而这类用户是必须保证高度供电的可靠性。
2.Ⅱ类负荷(Ⅱ级负荷):它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相比之下,不如一类用户重要,计划停电或事故停电虽然会造成较大的损失,但是这种损失是可以挽回的,一般情况下,电力系统至少要对这类用户提供中等程度的供电可靠性。
3.Ⅲ类负荷(Ⅲ级负荷):这类负荷在国民经济中地位很低,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无关系,中断这类负荷的供电,带来的损失最小,因此,这类用户的供电可靠性是最低的。
五、按负荷预测期的时间长短,一般划分为近期负荷、中期负荷和长期负荷。
电力规划中的负荷预测一般是指对年最大负荷的预测,5年以内为近期,10—15年为中期,15—30年为长期,与此相对应的负荷水平称为短期负荷、中期负荷和长期负荷。
六、电力负荷按电能的生产和销售过程分类可以分为发电负荷、供电负荷、用电负荷。
七、电力负荷按所属行业分类可以分为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和国民经济行业用电。国民经济行业用电分7大类:
1农、林、牧、渔、水利业;2工业;3地质普查和勘探业;4建筑业;5交通运输业;6商业、公共饮食业、宾馆、广告、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的用电;7其他事业。
火电厂主要厂用负荷 |
分类 | 名称 | 负荷类别 | 运行方式 | 备注 |
事故保安负荷 | 盘车电动机 | 保安 | 不经常 连续 | |
顶轴油泵 | 保安 | 不经常 短时 | |
交流润滑油泵 | 保安 | 不经常 连续 | |
浮充电装置 | 保安 | 经常 连续 | |
机炉自控电源 | 保安 | 经常 连续 | |
锅炉负荷 | 吸风机 | I类厂用负荷 | 经常 连续 | |
送风机 | I类厂用负荷 | |
排粉机 | I 或 II | 用于送风时为I |
磨煤机 | (I)II | 无煤粉仓时为I |
给煤机 | (I)II | 无煤粉仓时为I |
给粉机 | I | |
汽轮机负荷 | 射水泵(或真空泵) | I | 经常 连续 | 用汽动给水泵无此项 |
凝结水泵 | I |
循环水泵 | I |
给水泵 | I |
备用给水泵 | I | 不经常 连续 | |
电气及公共负荷 | 充电机 | II | 不经常 连续 | |
浮充电装置(硅整流) | II | 经常 连续 | |
空压机 | II | 经常 短时 | |
变压器冷却风机 | II | 经常 连续 | |
通讯电源 | I | 经常 连续 | |
输煤负荷 | 输煤皮带 | II | 经常 连续 | |
碎煤机 | |
磁铁分离器 | |
出灰负荷 | 灰浆泵 | II | 经常 连续 | |
碎渣机 | |
电气除尘器 | |
厂外水工负荷 | 中央循环水泵 | I | 经常 连续 | |
消防水泵 | I | 不经常 短时 | |
生活水泵 | (I)II | 经常 短时 | 与工业水泵合用时为I |
冷却塔通风机 | I | 经常 连续 | |
辅助车间负荷 | 化学水处理室 | (I)II | 经常或短时 连续 | 大于300MW机组为I |
中央修配间 | II | 经常 连续 | |
电气试验室 | II | 不经常 短时 | |
起重机械 | II | 不经常 断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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